河北秦皇岛抚宁:在办案中积极帮助企业挽回损失
作者: 王雪钢 王佳玲“感谢检察机关不仅将罪犯绳之以法,还帮我们渡过了难关,追回了这么大的损失,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近日,被害企业负责人在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感激地说道。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在办理吴某某、李某某等人合同诈骗案中,考虑到该案涉案金额巨大,给被害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并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随即在办案过程中将依法帮助被害企业追赃挽损、恢复生产作为案件办理的重中之重,通过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方向,协助快速追回涉案物品,最大限度挽回企业损失。该院分别在起诉前协助公安机关共追缴价值445万余元的涉案物品1164余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充分释法说理,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赔退赃81.2万元。
下一步,抚宁区检察院将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合法利益的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继续在依法履职中追求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性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多措并举助力区域营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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