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聚焦案件管理效能提升司法办案质量
作者: 肖之云2023年以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主动顺应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新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靶向思维,聚焦案件管理效能,提升司法办案质量,推动检察制约监督从事后向事前事中延伸,从程序性监督向实体性监督拓展,从解决表面问题向发现深层次问题深入,有力规范办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案例指导和约束。该院制定《关于指导性案例的培育、学习、运用机制》,将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作为类案办理重要参考;实行指导性案例强制检索,规定检察官办案时,应当检索有无同类指导性案例,并将检索及参照适用情况写入审查报告,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要求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及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应当报告案例检索和参照适用情况。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该院采取“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交叉互评”相结合的形式,每年随机抽取员额检察官不少于当年办案量5%的案件进行常规抽查,重点评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后作不起诉处理、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等4类案件,适时选取特定类型案件开展专项评查,与其他区县兄弟院进行交叉评查。自2023年以来,该院已评查案件176件,发现并督促整改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具体问题120余处。
强化办案流程监控。案管部门通过每日系统巡查、线上送案审核等方式,集中核查办案期限、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关键环节,每月采用图表方式直观展示整体办案概况、员额检察官办案量、轮案规则运行情况,并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明确各办案阶段要求与工作指引,促进办案程序合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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