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名男性被当成“偷拍者”

作者: 裴思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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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从没想过,那个车厢里突然出现的“声音”,拥有漫长而难以消除的余音。

几个月前,他在成都乘坐地铁,被两名年轻女孩高声指认为“偷拍者”。随后赶来的警方证明,这是一次误会。

女孩们现场认了错,但小何不认可。他要借助法律手段,寻求一个正式道歉。此外,他还希望地铁运营管理部门能改善处理相关问题的方式。维权中,小何遇到了一些和他有相似经历的男性,广州地铁大叔被冤偷拍事件也热度正高。

“我不敢设想这个事情如果没有结果会对我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他说,“诬告者”脱口而出一句指责,“被诬告者”却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 “自证清白”,擦去 “偷拍者”的污名并不容易。

关注小何经历的部分网友,也提供了另一种观点,他们看到两名女孩过激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的敏感与恐惧,试着理解可能“被偷拍”的女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双方都处在维权的困境当中。

“你是不是在偷拍”

6月11日晚,小何从成都地铁6号线犀浦站出发,坐地铁回家。距离下车还有5站时,小何站在车厢中央的金属立柱旁,忽然听到有女生喊:“你是不是在偷拍,我怀疑你在用小型摄像头偷拍。”

小何说,直到全车厢的目光都聚焦到自己身上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正是被喊话的那个人,瞬间蒙了。

后来流传到网络中的视频画面显示,两名年轻女孩坐在离小何大约两三米的座位上,愤怒地说:“他的(鞋子)不是在反光,而是在闪光,刚刚我们亲眼看到的,等我们拍的时候他就把它(摄像头)关了。”

地铁安保人员迅速赶来,“夹住”小何的手臂。形容那一刻的感受时,小何说“像在众目睽睽下被逮捕”。

他被喊话的女孩要求脱下鞋子检查,他不敢用手,“怕被怀疑是在销毁证据”,只能用左脚蹬掉右脚的鞋子,单脚站在车厢中间。

当时,车厢里有乘客拍下了这一幕。3个月后,小何第一次以旁观者的视角看到当时的自己,“表情很无奈,很无助”,他甚至没有勇气再看一遍。

画面中,他默默地站着,没有反驳。

“在那种情况下,我说我没偷拍,有用吗?我觉得没什么用。” 小何甚至认为,“让他们的批评、怀疑,更加深刻一点,现在他们对你的怀疑有多深,后面他们的后悔就有多重。”

小何记得,自己脱鞋后,一名戴眼镜的男性乘客曾主动替他辩解:“鞋子上面都没有装摄像头的空间呀?是不是鞋带上的金属扣在反光?”

按照车厢安保人员的要求,小何需要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等待下车的十几分钟里,他始终沉默站立,努力观察车厢内的情况。“没有人穿奇装异服,几乎没人穿裙子,说我偷拍的女孩虽然穿了长裙,但离我很远,我也想知道她们到底在怀疑我偷拍什么。”

下车前,始终沉默的小何向陌生的乘客发出请求,请他们继续关注此事:“如果大家明天没看到相关新闻,请相信我没有偷拍。”他害怕,此事万一成了“悬案”,他将以“偷拍者”的身份存在于那些乘客的记忆中。

“你根本就没有道歉”

十几分钟后,小何和两个女孩都在锦城广场站下了车。

一名安保人员“搀扶”着他走出车厢,要求他站在站台电梯的扶手边等待。于是他光着右脚,双手背后,单腿靠墙站立。小何记得,每当有列车到站,乘客下车,他就要被异样的目光审视一遍。他曾试图掏出手机回复消息,但两个女孩谨慎地凑上前来,防止他“销毁证据”。他只能向对方展示手机屏幕,觉得“被一种无形的力量逼到角落”。

据小何回忆,一名站台工作人员前来了解情况,两名女生重申:“他刚刚在偷拍,鞋子上有绿色的摄像头,等我们看向他,他就把摄像头关掉了。”

小何继续选择不反驳,他只是说:“我觉得应该马上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情。”

在他的回忆里,那段等待警察到来的时间格外漫长,半个小时,或是40分钟,他记不清楚,只记得站台工作人员一直在用对讲机来回沟通,似乎遇到了问题。

“地铁站针对这种事情应该准备预案,而不是遇到问题再临时沟通处理方式,我本不需要在外面等这么久。”

小何说,他曾询问站台上的地铁工作人员:“地铁管理在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标准或者制度?发生这样的事情,在什么情况下,列车员需要或者说有权力对涉事人员采取行动?”

他记得工作人员笑了笑说:“我不清楚,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面对4名赶来的民警,两个涉事女孩再次说明了情况,坚称小何“偷拍”。一行人重新登上地铁,前往派出所。

车厢里,一名民警曾拿出手机对着那只被认为装有摄像头的鞋子变换角度拍摄,然后对小何说:“我想应该是误会了,你也不要有太多的情绪。”

晚上11点多,在派出所,民警对小何的鞋进行了细致检查,最终脱下手套告知两名女孩:“应该是不存在偷拍的,他的鞋子里也没有摄像头,你们看到的闪光应该是列车进站时两侧广告牌在鞋面金属片上的折射。”民警一边说,一边播放刚刚录制的检查鞋子的视频。

回想起来,小何说真相大白的一刻并没有感到开心,他认为自己应该获得一个道歉。“我不需要什么经济赔偿,我只想要一个有态度的道歉,她们必须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随后,民警专门和两名女孩进行了沟通。过了一会儿,小何说,她们扭扭捏捏地走进门,其中一人飞快地说了一句:“帅哥,对不起!”然后便迅速转身想要立即离去,一秒都不想停留。

后来他反思,他当时应该说“你根本就没有道歉”。“因为道歉的前提必须是你先觉得自己错了。”

最终,通过警方调解,小何还是在笔录上签了字。只是额外补充了几句话:“一、我不接受道歉。二、双方没有达成和解。三、我会继续诉讼。”

很多人因投入太多,放弃了维权

夜里12点多,小何从派出所出来了。他回忆,当时感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一个人前往医院急诊科做了检查。

等医院报告的时间里,小何写下自己的经历。这篇6000余字的文章传到网上两天,被阅读超过4000万次。成都地铁和警方随后也对媒体证实了此事。

在大量的网友评论中,多数人支持小何,但也有人说“肯定是因为你长得猥琐别人才会怀疑你”,还有人提醒他“你不考虑自己也考虑一下自己的家人”。

那几天,小何向公司请了假,搬去酒店居住,着手处理诉讼事宜。他说当时“精神状态快要崩溃”,也不敢坐地铁,“总感觉那一幕会重现”。

他记得,曾在网络中看过相似的事件,其中大多数最终没有定论,不了了之,他害怕自己的经历也成为一桩“悬案”。

“我读了很多年的书,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我还背着房贷,如果这个事情处理不好,我很可能就‘社会性死亡’了。”

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下午,小何前往派出所,希望取得相关资料,如问询记录等。但按照规定,他还需要委托律师立案,资料才能按照程序提供给律师。

“很多网友评论说这种事实清晰的小官司不需要请律师,但调取证据之类的工作,只能依靠律师完成。”

找律师的过程也不顺利。由于事件舆论热度过高,小何被一些律师拒绝过,也被开过高价。几经周折,他终于确定了律所,律师按类似案件的最低标准收费,依然花掉了小何近一个月的工资。

“普通人的维权成本不低,在遇到类似事件时,人们可能会因为付出的费用太高、精力太多而放弃。”

律师也劝他,争取下去,可能也就获得一个赔礼道歉,“至多有点象征性的经济赔偿”。小何不想放弃,他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事情并没有像他预期的那样顺利。他收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回执,因缺乏证据材料,未能准予立案。

对小何来说,寻找证据正是最难的环节。在公共场合遭遇突然的“言语攻击”,他本人没来得及留下任何证据材料,唯一可获得的证明资料是警方的笔录及监控视频,但按照规定,他只有在法院立案后持调令才有权调取这些材料。与此同时,成都地铁也以“在法律程序上没有责任出具此份情况说明”为由,拒绝为他提供情况说明。

立案进入僵局,小何也陷入强烈的痛苦中。为了诉讼,他频繁向公司请假,休息时间也搭了进去。“律所在北边,地铁公司在西南,派出所在南边,公司在西边”,小何一边工作一边在城市里来回穿梭,同时准备职业资格考试。

“就这样经过了两个多月,我甚至连诉讼的第一步都还没有完成,我非常不满意这个结果,但我又很无力。”

这个过程中,小何还感受到一种强烈的不对等感——那两个把他当成“偷拍者”的女孩对他的付出似乎毫无感知,“仿佛那晚结束,事情就真的结束了”。

“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一封目击者的书面证言打破了困局。自小何的经历在网络上获得广泛关注后,陆续有几名网友自称事发当时位于车厢内。小何联系上其中两人,希望他们能为自己作证。其中一名目击者由于证言过程较为烦琐且担心暴露个人隐私放弃作证,但另一人作出了书面证言。

“那是一个刚大学毕业的‘00后’男孩,处理这件事他压力挺大的,但他还是站出来为我作证,这很了不起。”小何说。

8月25日,这份补交的证人证言让小何收到了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该院已经受理他与涉事女乘客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

小何松了一口气,但并未因此放松,他认为法院立案仅仅是一个开始,后面要走的路还长。

他仍然没想过放弃,越发觉得这件事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期望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意义上的结果,告诉公众什么是偷拍,怎么去界定,诬告者要不要惩罚,实施偷拍的人又该如何处置等。

几个月来,小何收到不少私信,有人说自己被冤枉“偷拍”,个人信息、未经处理的照片、视频也被发到网上,“但事情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只有指控者单方面的说辞”。

在网络中,小何的社交账号几乎成了“被冤枉偷拍”的代名词,曾有5名网友自称与他经历相似,想一起维权,但接触之后,有4人放弃了。

郭先生是5人中还在坚持的那个维权者。他表示,今年7月26日,在深圳地铁晚高峰的安检人群中,一名年轻女子说他“性骚扰”,并当众对他进行了言语侮辱。警方查看监控后,证实他并没有不法行为,但该女子拒绝道歉。郭先生决定起诉。在多次与法院和警方沟通后,郭先生依然因为缺乏证据材料无法立案。他的经历并未像小何一样获得舆论关注,没能找到为他提供证人证言的目击者。

郭先生曾在网上看到过小何的经历,还有发生在广州地铁的“大叔蒙冤”事件,但那时他没想过这种事情真的会发生到自己身上。

“今天是我,明天就可以是这个社会上的任何一个人。不知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就会有一个人遭到这种无端的诬陷。诬陷者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都不用给出道歉,受害者却需要花费代价去维权。”郭先生说。

小何认为,需要承担责任的不光是那两个误以为他偷拍的女孩。在开庭前,他决定追加成都地铁为被告方,事由是成都地铁涉嫌违约和侵权。

他认为,成都地铁工作人员当日的做法对他造成了次生伤害:“第一,列车的安全员在听完女生说辞后未容许我解释,便‘架住’了我,是不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第二,到站台后是不是可以为我准备一个遮挡屏风、把我带进办公室或任何一个人少的地方,为什么让我站在人流量最大的地方接受审视?第三,我认为地铁公司面对此类事件应该提前做好预案,并将人员培训到位。”

小何申请调看地铁站台的监控,尤其是他被要求“脱掉鞋子,在电梯扶手处单腿靠墙站立”的那一段监控记录,但成都地铁称,因站台上的两个摄像头坏掉了,关键证据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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