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长泰:“检察监督+劳动仲裁”共促劳动争议化解
作者: 黄从余 戴合发近日,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检察院与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力协作,成功调解一起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联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结果。
卢某系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工人,于2023年3月18日在公司生产线收产品过程中,被烤炉上方平台掉下的铁棍砸伤。6月14日,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卢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认定工伤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8月29日,漳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卢某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停工留薪期三个月。
9月18日,卢某向长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其与公司自2023年9月20日起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依法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卢某向长泰区检察院申请支持仲裁。长泰区检察院受理卢某申请后展开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遂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支持仲裁意见书》,支持卢某的相关合法诉求。
近日,检察机关与仲裁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和意愿,耐心向他们释法明理、答疑解惑,促使双方逐渐缩小纠纷分歧,最终卢某与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当场达成和解,仲裁委出具调解书,就此化解了双方的劳动争议。
据悉,长泰区检察院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与长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检察+仲裁”联动机制,充分发挥“1+1>2”的联动效应。加强信息共享、内外协作,运用“督促+协调+配合”模式推动劳动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办案质效,助力化解劳动争议案件难题。今年以来,共受理支持仲裁案件7件7人,支持仲裁涉案金额2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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