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作者: 武兴才 刘兴军

为充分发挥河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湖生态的职能作用,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与市中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建立市中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的方案》。《方案》明确建立协同领导、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协作机制,使检察职能与行政执法衔接,实现了司法与行政执法的优势互补,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有力地推进了全区河湖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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