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小镇做题家
作者: 刘鹏艳他还年轻,十八岁,小镇已经老了。
十八岁离家时,他回望了一眼这生他养他的镇子,觉得它又瘦又小,又迟钝又颟顸。他心里渗着极复杂的情感,虽然并没有想留下的冲动,但到底是离开了故土,那把他甩出去的命运的离心力,叫他忍不住热泪盈眶了。
不过这一切都短暂得很,等到他回过头,泪早就干了。或许根本未曾流下来,那泪意只是心里一闪而过的念头。
这地方以前叫锅店子,不知道多少年前留下的一口倒扣的锅底样的地皮,周围都是汪洋,看起来像是一座孤岛。实际上多少年来,确是一座孤岛,若不是后来修了一座钢铁架子的大桥,这里的人和外面的人全凭几条小小的渡船来往。
桥是他十一岁那年修建的,他因此能到更远一点儿的地方去上中学。至于读小学那几年,锅店子仅有的一座小学校,三五个自己也没有读过多少书的老师,把他们教得识了字。仅此而已。到他满十二岁这年,锅店子和外面已经通了车,秋天的时候爸送他去县里读初中,坐的是门脸和屁股上都印着大红的“县城—郭店”字样的中巴车。
爸也没进过几回县城,在锅店子过日子,什么都不缺。衣食住行都简单,全是自给自足。这里的日子是圆满的,和它那倒扣的锅底似的地貌一样,边缘齐齐整整,没有什么棱角。爸说其实外面跟锅店子差不多的,都是三餐一宿。他没答话。他心里想的是,那不一样的,锅店子没有天安门,书里说的那些都没有。他没见过天安门,当然爸也没见过,但是他想去看看,爸呢,想也没想过,这是他们不一样的地方。
爸把他送到县一中的门口,挥挥手,剩下的路,他得自己走了。
他怯怯地仰头看看县一中那宏伟的门楼,比周家祠堂还高哩。整个锅店子,没有高过周家祠堂的建筑,因此他认为周家祠堂是个神圣的地方。现在他晓得了,县一中的神圣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咽了口唾沫,紧了紧身上的尼龙背包,像个战士那样迈着勇往直前的步伐走进县一中。
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但他已经处处拿大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了,比如宁可吃亏,不占别人的便宜,不和人争强好胜,遇事先想一想,切记祸从口出。他后来想想自己这一生,十几岁已经活了几十岁似的,起点蛮高的。
从锅店子来的学生,除了他,还有一个男同学和一个女同学。三个人都有相仿的童年,彼此还叫得上小名儿,关系自然亲近些。到了周末,一起坐上门脸和屁股上都印着大红的“县城—郭店”字样的中巴车回家去,爸和妈都说,挺好,有个照应。
他年纪不算最长,但俨然在三人中间坐了大哥的位置,弟妹都由他照应。男同学理科好,女同学文科好,他文理兼备,就凭这一点,两人都服气。他对男同学说,多读书;又对女同学说,多做题。两人问他,你又读书又做题,时间够用不?他说,够的,吃饭的时候可以读书;少睡一点儿觉,就能多做一套题。他们都笑,男同学说,我吃饭的时候不能看书,要不影响消化;女同学说,我得按时睡觉,不然老得快。他们都佩服他老成持重,天生有一种近乎可怕的自律精神。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他都是别人吃饭时读书,别人睡觉时做题。
那个年代读书不花几个钱,只要肯下功夫。他不比别人聪明,但比别人坐得住。有时候他想,读书就像种地一样,收成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好得很哩。他比农人更吃苦耐劳。
到了高考那一年,男同学已经不念书了。男同学偏科厉害,凡要背的书,一律背不出,因此主动退出了。他劝男同学再熬一年,男同学说浪费一年的时间背书,还不如出去挣钱。他有点痛心疾首,想说男同学鼠目寸光,但他的老成持重终于还是让他略过那些惹人不快的逆耳忠言,只和男同学作了沉痛的告别。
炎夏时分,他们经历了最难熬的那一段。空调冷气是没有的,连电风扇也奢侈,家里仅有的一台摇头扇,妈把它搬到他的书桌旁。最好的冷饮,是井水里冰一个西瓜。他却不敢多吃,怕跑肚拉稀,脚软了,还怎么上考场?说到底,十几年寒窗苦读,就为了上考场。那是赌上一辈子的事,可不敢大意。
那段对所有参加过高考的人来说,大抵都是这辈子最难忘的经历。他的思路一直是清晰的,读书,做题;做题,读书,从来没改变过。但不晓得为什么,到了发榜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考得没有想象中那样好——终究是运气差了一点儿,他后来这样安慰自己。
爸和妈倒是很高兴,因为他达线了,锅店子还从来没出过大学生呢,他是第一个。
他晓得那位女同学落榜了,但没好意思去她家说些安慰的话,怕人家怪他看笑话。并且因为是“第一个”,他也没有勇气说不去念这所差强人意的大学,只得拿着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去报到了。
这回是从县城走到省城,眼界又大不一样。
可是等到一年之后,他听说那位女同学复读考上了北大,一下子就懊悔得直拍大腿。唉,他要是坚定一点儿,再复读一年,说不定也考上了北大。他有这个实力的。他不信他的分数比那位女同学差。
但既然已经是师范大学的学生,总不能辜负自己这些年读过的书和做过的题。他从来是个踏踏实实的人,并且以后是要教书育人的。
他一拍大腿站了起来。
大学生活很充实,他很少再想到锅店子。爸和妈都以他为傲,他毕业后留在省城,当了中学老师。此后的生活平静无波,每届学生都差不多,三年一轮,像是种果树,播种,浇水,施肥,摘果子。他摘的最大的果子,是考到清北的学生。学生们离校时都感谢他的辛勤栽培,他也很满足,但心底深处仍有那么一块小小的缺口,总也填补不上。他告诉自己,矫情了,一晃几十年,还有什么是放不开的?那个上了北大的女同学,后来不也分到省城,在一家报社当副刊编辑而已。
偶尔他们也见面,看不出彼此有什么大的不同,他叫她的小名儿,她也叫他的小名儿,和在锅店子时一样。他说,都老了,再过两年就要退休啦。她说可不是,一晃都这个岁数了。她笑他这些年也没混个校长当当。他就笑眯眯地说,他是特级教师,退休也不比校长拿得少哩。她点点头,自嘲道,肯定拿得比她多。她所在的报社苟延残喘,这个时代似乎已经不需要纸媒了,再也不复几十年前的辉煌。学校嘛,总归是要办下去的,她说他选这行选对了。他又笑笑,其实不是他选的,是命运选择了他。
命运是很吊诡的,人说不明白。比如多年前放弃高考的那个男同学,现在已经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没上过大学的他,手底下有一大帮大学生、研究生。据说他家祖坟的风水好。女同学说起那个男同学的时候,口气里有一点儿涩,有一点儿酸。他后知后觉地想,那时候女同学和男同学大概有点意思,只不过他整天埋头读书、做题,全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人哪,说不明白的。他也是到了这个年纪,才通透些。
其实也不是通透,是见得多了,变得有点沧桑,有点麻木,有点孤独。
他现在看什么都慈祥。
他还老想着锅店子。
奇怪,那巴掌大的一点儿地方,他小时候觉得从这一头到那一头总也走不完似的。后来到县城读中学,他就觉出锅店子的小来。等到来省城,锅店子就小成记忆里的一个点了。可是,现在他越来越喜欢在那个小小的记忆点里寻找故事。他已经写了一大本回忆录,全是小时候的事。
他问女同学,还记得那时候的摆渡船吗?
怎么不记得?澡盆底的小木船,坐三五个人也嫌挤得慌。女同学说,那时候她妈带她回姥姥家,总是坐半天船,再坐半天车,她以为姥姥家在天边哩。
那个男同学的父亲,就每天撑一条澡盆底的小木船,接送两岸的人。男人瘦瘦高高的,和他手里的篙一般细长。
印象中,大约是叫老七?
是哩,是叫老七。
他的船撑了多少年?
总有二三十年吧,钢架子大桥修起来,他还撑了好几年哩。没有客人,他自己撑船去钓鱼,一钓一整天,雪天也不落下。
独钓寒江雪,好意境。
他想起来,男同学就是在那个叫老七的男人不再钓鱼的第二个年头离开学校的。老七得了病,没熬过那年冬天。
想到这儿,他又有点感慨命运了。说不明白的。
周末他自己开车回锅店子,那么远的路,不过两个小时。他边开车,边摇头笑,当年到省城来,先是坐半天车,再坐半天船,上岸又坐半天车——虽说锅店子到县城的路通了,县城到省城却还是辗转,过江要坐轮渡的。他来省城,也以为到了天边,甚至滑稽地想,天安门大概是天外面了,那考进北大的女同学是孙猴子,翻个筋斗,竟到了十万八千里外。
等到高速公路四通八达地修起来,他再回锅店子,一下就开到了家门口。
母亲在院子里晒太阳,微微仰着头,眼睛半睁半闭,很惬意的样子。他心里暖暖的,妈还在,家还在,这就是他每个周末都要回一趟锅店子的理由。
爸是十年前走的,不算高寿,但也七十多岁的人了,一觉睡过去,算是有福气的。他送走了爸,打算把妈接到省城去,可妈不愿意。他怎么劝也劝不下。妈说人老了,啥也不图,就图个自在,她在锅店子比在哪儿都自在。于是他每到周末都回来,像当年在县一中读书的时候一样。妈说,挺好。
他和妈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唠嗑。
媳妇还好?
好着呢,又跟闺蜜旅游去了。
儿子还好?
也好,听说又做了一单大生意。
那就好。妈的眼睛半睁半闭,很惬意的样子。
妈。
嗯。
我问个事。
啥事?
当年老七得的啥病?
你说老七呀……
妈的眼睛微微张开了些,在遥远的记忆里搜寻起那个瘦瘦高高的,和他手中的篙竿一样细长的男人。
那时候医疗条件差,再说锅店子的人,有个头疼脑热的也不大当回事。按老辈儿的说法,一辈子没进过衙门和医院,这是修来的福气,等到阎王来接驾的时候,跟着走就是了。人的命,天注定。妈是这么说的。爸在世的时候,也这么说。因此老七在壮年时暴病而亡,这事叫人心里怪难受的。
妈说老七的病快得很,他本来就瘦,后来简直像骷髅架子。要说什么病,也没人晓得,只是吃不下饭,渐渐地没力气,后来下不了床啦,前后没两个月,人就没了。
老七过世后,那条澡盆底的小木船就卖掉了,他儿子也不上学了,说是上学没用,不如出去挣钱。这也是没办法。妈叹道,谁家的孩子做父母的不心疼呢,小小年纪出去打工,要吃多少苦、遭多少罪哦。
他点点头,想起很多年前他和男同学的告别,心里依旧沉重。只是这一回,他没底气说男同学鼠目寸光了。命运的齿轮转动到哪里,哪里就发出钢牙铁齿咬合的声音,咬牙走下去是唯一的选择。人走路,没办法瞻前顾后,况且即使是深思熟虑,也未必比顺着命运的河流蹚出一条路来更合适。多少年后,他忽然觉得惭愧,他一辈子老成持重,这不是什么优点,当然也算不上缺点,而是——怎么说呢,算是一个可笑的特点吧。
他现在对锅店子的一切都感兴趣,这个古老的小镇,他在它的身体里出生、长大,可是他和它一体的时候,他从来没觉得它有什么值得眷念和书写的地方。等到他也老了,才晓得一个小镇衰老的光阴里有那么多故事。这些故事如果不记述下来,就会被汹涌的时间的洪流所淹没,最后连海马体那个小小的记忆点也不存在了。
他开始写回忆录,从集体的记忆开始,锅店子是怎么来的?有点像神话故事,黑暗中带来火种,他那最原始的细胞还保存着先人对于生命的某种来自远古的回响。
妈说过,爸也说过,再往前,爷爷奶奶也说过,锅店子以前不叫锅店子。这是肯定的,一个地方,就像一个人一样,最初是没有名字的,必须有人给他命名。
给这个地方命名的人姓周,所以周家祠堂是这里最宏伟的建筑。他小时候就知道,周家是大姓,这里的人十有八九姓周,就算不姓周,也和周家有拐弯抹角的关系。老周,姑且这么叫吧,他把那个给锅店子命名的人称作老周,不知道是哪朝哪代的人。有一年大旱,颗粒无收,老周饿得前心贴后背。当然和老周同年代的人都饿,饿极了什么都吃,易子而食的事,书里记载过,他可以想象。好在老周是个有底线的人,饿狠了也不是什么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