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国求职者成为犯罪“工具人”
作者: 刘亚 丁长华 冯琳 杨晓伟
辣椒水喷眼睛、喝大碗醋,如果反抗还会被人用枪指着头……电影里熟悉的场景,却是广东廉江小伙郑远树在缅甸的真实遭遇。因为轻信招聘网站上的一则“月薪1.5万元至2.5万元,工作轻松休闲”的广告,他在“蛇头”带领下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诈骗。但半年下来,郑远树不仅没挣到一分钱,胃和眼睛还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导致经常胃痛、视力模糊不清。
这也是不少抱着“淘金梦”出国务工年轻人的真实写照。《方圆》记者梳理案件发现,境外犯罪组织通过网络招聘等各种手段,定向诱骗国内求职人员出国从事针对国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社会安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引起重视。
虚假招聘诱骗求职人员“入坑”
近年来,在网络上,经常能看到工作要求简单、报酬丰厚的出境务工招聘信息,上面还附有招聘人员的联系方式。联系对方后,他们会告诉你,这种工作“月入过万”“包吃包住”“报销机票”,但不会告诉你的是,所谓的高薪工作,就是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各类犯罪的一环。他们更不会告诉你,如果开不了单,完成不了业绩,还会遭到扣钱、毒打甚至被关进水牢。
“但对于国内不少求职心切、想赚大钱赚快钱的年轻人来说,这种门槛低又回报高的工作往往有着致命的‘诱惑’。”广东省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不法分子通过在招聘网站或短视频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或朋友、熟人、亲友介绍等方式,以“高薪优待”“包教包会”“包吃包住”“报销机票”等为诱饵,诱骗求职人员前往国外,然后采用暴力恐吓等方式,强迫求职人员从事违法犯罪,甚至发展为核心成员。
广东廉江小伙郑远树等6人就是在某招聘网站看到的招聘广告。6人长期混迹在当地的小村庄,无所事事又手头缺钱,在看到这则工作轻松、待遇丰厚的广后,就联系上了招聘人员,对方告诉他们是在缅甸做玉石生意。虽然隐约感觉到了“不对劲”,但他们还是心存侥幸,合谋决定以偷渡方式前往缅甸“捞金”,并辗转到了国外。6人到达后被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学习诈骗手段,每天都有任务指标,若无法完成,便会受到辣椒水喷眼睛、强灌陈醋、殴打的处罚。被非法拘禁从事诈骗犯罪近半年之久后,郑远树等人提出想离开,诈骗公司要求缴纳4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赎金”,6人“淘金”不成反被“捞金”。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周展等人诈骗案也是如此。菲律宾葡萄柚服务公司通过某些网络招聘网站,以招聘“期货公司客服”等为名,虚假承诺每月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基本薪资,将周展等10余人骗往菲律宾从事电信网络诈骗。
此外,还有部分求职人员受利益诱惑,主动偷渡出境从事犯罪活动,甚至撺掇亲人、朋友赴境外共同实施电信诈骗,发展成犯罪团伙。比如,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办理的郭六等人偷越国(边)境案。吕天在缅甸开设诈骗公司赚到钱后,拉拢其弟弟妹妹为公司下设小组负责人,同时招揽同乡郭六作为心腹,让郭六担任境内接应人,专门负责组织人偷渡到缅甸。截至案发,吕天的公司已发展成为有80余名成员的诈骗团伙。
出国从事四类犯罪
《方圆》记者梳理案件发现,境外犯罪组织诱骗国内求职人员出国后,往往从事电信诈骗、赌博、贩毒和色情等四类犯罪活动。
长期以来,电信诈骗一直是跨境犯罪的“重头戏”。国内求职人员通常成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话务员”,通过向国内打电话或网络聊天等方式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为了提高针对中国公民的诈骗成功率及招赌成功率,境外犯罪组织定向招聘中国务工人员实施犯罪行为。境外电信诈骗集团专门针对中国公民的电信诈骗案件日益增多,为逃避中国司法机关的打击,提高诈骗成功率,抛出各种诱饵将中国境内的务工人员骗至国外实施犯罪行为。”广东省检察院有关人员表示。
郑远树等人被骗到缅甸后,工作就是负责冒充小资男在社交网络上寻找单身女士,添加微信、QQ好友,再与她们聊感情,聊到一定程度时,就交由下个团队的“老手”来继续聊,团队则利用专业知识推送理财产品,引诱被害人投资,被害人投资进入平台后,便被迅速转走,从而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俗称“杀猪盘”)。
国内求职人员被骗到境外后,还可能成为境外赌博集团的“客服小弟”,担任赌场、网络博彩客服或帮助从国内招揽赌客。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娜向《方圆》记者介绍,因周边一些境外赌博集团实际控制人和参赌人员主要为中国公民,为提高招赌成功率,犯罪集团往往选择聘用中国人来帮助其实施犯罪。
比如,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开设赌场案,刘斌斌、高远方、李阳在“国外有招聘、工资一个月一万元”说辞诱惑下,经他人介绍前往菲律宾马尼拉,在明知彩票网为赌博网站的前提下,为境外赌博网站担任推广或者客服,分别非法获利至少22万元、17万元、14万元,均犯开设赌场罪。
在李娜看来,此类犯罪多具有网络化、跨境化特点,犯罪实施地虽在境外,但中国境内是其主要犯罪目标地和客户来源,为方便实施犯罪行为,迫切需要从中国境内招揽人员。
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检察院办理的公安部“932开设赌场专案”。位于缅甸勐平的“龙鼎国际”集团是一家经营实体、网络赌博的公司,其从国内高薪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地域分为广西、福建、四川、云南业务组,每个业务组负责招揽当地赌客赴境外参赌。
另外,国内求职人员还可能成为跨境贩毒集团的“马仔”,通过“人体运毒”等方式向国内运输毒品或参与走私毒品犯罪。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林坤看来,犯罪集团以带货、高薪招聘等为幌子,诱骗一些人从事非法的毒品交易。为了更好地把控和要挟“骡子”(人体携毒者),毒贩会拍下他们吞食毒品的视频,留下他们的个人和家人身份信息后,由专人押送他们乘坐飞机送到各地。到达目的地之后,会提前给他们预订旅馆,让他们在那里将毒胶囊排出体外,交给来拿货的人,这样就完成了运毒流程。
例如,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办理的运输毒品案,魏新龙在百度贴吧里搜索打工赚钱的消息,偶然看到一条“来钱快,路子稳”的帖子,在明知运输毒品是违法活动,仍服从其上线指令,偷越国境,接受人体携毒的任务,实施犯罪行为。
此外,国内求职人员还可能成为境外淫秽色情犯罪组织的“牟利工具”,被逼接客卖淫或参与淫秽色情网络平台运营。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23日,中国与新加坡的警方联合出击,成功捣毁了一个专门诱骗中国妇女到新加坡从事秘密卖淫活动的大型跨国犯罪团伙,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并已查明被诱骗到新加坡进行秘密卖淫的中国妇女144名。该犯罪团伙的两名首要分子周胜、朱豪,都是来自中国江苏连云港的27岁成年男子。以两人为首的犯罪团伙与新加坡境内的不法分子相互勾连,以“出国务工、高薪收入”为诱饵,并以伪造材料的方式办理赴新加坡工作签证,诱骗中国妇女赴新加坡进行秘密卖淫,从而非法获利。
动辄殴打、恐吓、拿枪指着头
这些抱着“淘金梦”的国内求职人员被诱骗至国外后,面临的不是“月入过万,工作轻松”,而是残酷的“生存考验”。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齐铁涛介绍,求职人员到达国外的第一件事,就是被收走身份证、护照和手机等重要物件。因为他们一般很快就能意识到所从事的是违法犯罪活动,一些犯罪集团为了防止求职人员逃跑、确保其配合,通过收缴手机、财物、护照等方式,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据不少被骗到缅甸等国从事电信诈骗的人员供述,平常工作的地方都有当地民兵或雇佣兵持枪把守,想逃跑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人越境到国外后,一直是被黑布蒙着眼乘坐车辆“押”到公司里,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怎样才能逃回国内。如果试图逃跑,很可能会被毒打、扔进水牢,“逃跑被捉到的人会被民兵持枪殴打,在那里被打死都可以的”。
“在公司工作,员工们不能‘躺平’,因为每天都有要完成的任务量,没完成就得加班、扣钱。即使是犯罪集团,公司内部员工也要‘内卷’,每月公布员工KPI排名,垫底的要当众挨罚挨打。犯罪集团通过殴打、恐吓等暴力手段,或要求赔付高额离职违约金等方式,逼迫求职人员实施犯罪。”齐铁涛说。比如,郑远树等6人被骗往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到缅甸即被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学习诈骗手段,若无法完成任务指标,便会受到辣椒水喷眼睛、强灌陈醋、殴打等人身处罚。由于经常被罚喝大碗醋,多次被喷辣椒水,郑远树的胃和眼睛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导致他直到现在还会经常胃痛、视力模糊不清。
与跨境从事电信诈骗、赌博相比,跨境运毒是暴力手段最突出的,也是后果最严重的。被骗到国外的求职人员作为负责运输的“骡子”,是整个毒品交易活动中最重要一环,因此,贩毒团伙在物色人选时非常谨慎,对“骡子”的要求也很高:不能有疾病,不能有前科,甚至不能有文身,团伙选中的大多数是无正当职业、法律意识淡薄、经济困难、社会关系比较单一、没有吸毒前科的“边缘人”。但他们不知道的是,那些毒品一般只能在体内滞留4天,一旦它们经受不住人体的胃肠蠕动和胃酸腐蚀,就会破裂。泄漏的毒品会立刻被人体吸收,只需要1克,就能让藏毒者命丧黄泉。
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办理的吴优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吴优等人将国内多个省份的18名求职人员诱骗至缅甸,集中关押,没收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随身物品,逼迫其以“人体运毒”方式从缅甸向国内运输毒品,其中1人运毒回国后,在排泄毒品过程中就因海洛因中毒死亡。
“除了充当各类犯罪的‘工具人’,这些求职人员在不配合犯罪、无利用价值时,犯罪集团还会将其直接‘贩卖’,也就是从一个犯罪集团倒卖到另一个犯罪集团。”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冬冬表示,这些人不仅享受不到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连基本人权也没有,还会被犯罪团伙当作工具买卖,买1个人的价格只要1万元。
例如,该院办理的张德等10人诈骗案,张德受高薪诱惑,于2020年12月从云南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孟波地区,明知是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还在诈骗窝点内任组员,后来被以1.7万元的价格卖给另一个诈骗团伙,继续从事电信诈骗活动直到2021年3月回国。
形成诱人出国犯罪产业链
《方圆》记者采访多位办案检察官发现,随着境外犯罪组织从国内招募成员的“需求”越来越大,出现了组织招聘、偷渡出境分工明确的“一条龙”犯罪产业链,有人充当犯罪组织的代理人,有人负责招揽应聘人员,有人充当“蛇头”、运输者、接送者,并由熟悉边境地区地形的当地人员担任向导,相关人员配合严密、行动高效,能够顺利绕开边防监管偷渡应聘人员出境。
“这种现象背后往往有明确的偷渡组织链条。”广东省廉江市检察院检察官陈其润进一步解释,由中介在国内物色、招揽人员,通常以免过境费、包吃住等条件,引诱他们赴境外赌博、诈骗。这些人一般自行前往云南边境地区,联系当地蛇头,通过山路摸黑前行,再在边境处由境外当地人接替引路,偷渡过境。然而,偷渡成功后,等待他们的并不是发大财。这些偷渡者没有任何劳动保障,血汗钱会被“蛇头”盘剥,甚至被控制人身自由。一些犯罪团伙甚至以暴力手段强迫偷渡者实施诈骗、赌博、色情服务等犯罪行为,直到支付巨额钱财后,才得以回归家乡。
在利用求职人员运毒案件中,团伙犯罪十分猖獗,已成为一条黑色产业链。那些隐匿在国外的贩毒团伙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负责网上招募求职人员,将其培训成新手“骡子”,有人专门负责偷渡,还有人专门负责押送携毒的“骡子”。贩毒分子通过人工、机器挤压等各种方法,贩毒团伙成员将毒品压缩成胶囊大小的块状,一般为5克左右,外面包裹上塑料袋、透明胶带、保鲜膜等包装,做成毒胶囊,让“骡子”吞下毒胶囊,进行跨境或跨地区运输。
“在这条诱人出国犯罪产业链上,国内求职者永远处于最低端,他们要么法律意识淡薄,要么明知犯法,却为了高额利润选择铤而走险。”李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