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短篇小说)
作者: 满涛1
后来,莫渔成了名满天下的作家,偶尔还会想起王先生的鬼魂从墓里出来,一溜烟跑远的情景。
说来话长,那是四十多年前的事,如果王先生一直活着,差不多得有一百一十岁了。那时候,莫渔还穿着开裆裤,没有大名,村里人都叫他“黑娃”。
黑娃从记事起,就常见一个人,瘦瘦高高的,迈着小碎步,背着一个破口袋,只要出现在村头,村里的小孩子们便都兴高采烈地跑过来,跟在他的后面喊“王疯子,王疯子”。所有的人都欢天喜地,村里的狗也汪汪叫着。
扛着锄头的大人们露出微笑,停下走路,宽容地看着孩子们冲王先生扔石子和柴草。大家觉得,与追鸡撵狗相比,无所事事的孩子们捉弄一下王先生并不过分。谁让王先生浑身脏兮兮的,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布衫,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成天拿着毛笔在人家的白墙上乱写字,讨人嫌。王先生手无寸铁,从没有凶过人,遇到追他的小孩子,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两只手紧张地揪住肩上的口袋,走路更加趔趄,很是狼狈。
王先生的活动范围也就在周边十几里。他几乎每天都穿过村子,又消失不见,像有什么紧要的事要去做。村里的人都说,王先生就是个混子,光吃不干,七十多岁的人了,也没成家,还靠几个侄子供养着,跟叫花子差不多。但是王先生从不向人讨饭。他肩上的口袋始终是瘪的,好像装着空气一样。早晨,见他背着瘪瘪的口袋出去了,到了傍晚,又见他背着瘪瘪的口袋回来了。
有一回,村里三婶家的鸡让人偷了,有好事者故意说是王先生用口袋装走了,然后捂着嘴偷笑。三婶一脸怒气,奋力追上王先生,一把扯过他的口袋,倒了个底朝天,里面除了几支毛笔、一本破书、一个窝头,连一根鸡毛也没有。三婶的脸更红了,她把口袋一扔,瞪了一眼跟着看热闹的捣蛋孩子,雄赳赳地走了,好像刚才与偷鸡贼打了个平手。
围上来的村民这才看清王先生成天背着的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连一个钢镚儿也没有。王先生似乎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一脸恓惶地拾起毛笔和破书,拍拍窝头上的土,装到了口袋里,然后又趔趄着走了。
看到王先生口袋里的东西,赶车的张二驹忽然记起来,他听在王先生庄上的亲戚说过,王疯子祖上不是凡人,出过秀才,能掐会算,传到他这一辈儿算是白瞎了,只会拿着毛笔冒充先生,丢他祖先的人。
这话不假,王先生庄上的人知道他能写几笔字,就请他在白事上写幛子(挽联),谁知他又不靠谱,一有空闲就胡作起来,卷着纸张笔墨躲到一边写“大江东去,浪淘尽……”一会儿就把纸用完了,弄得主人家很生气,以后也没人敢用他了。人人都说他是个不通世故的“迂子”。再后来,他真成了一个“迂子”了,拿着毛笔,看谁家的墙白,就偷偷地在上面写字,“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等庄稼人下地回来,看到屋后的白墙上写满了黑乎乎的字,一准儿气得骂街。做了坏事的王先生一定躲在某个角落里瑟瑟发抖,可到了夜深人静时,他的字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谁家的墙上了。
自从村民发现了王先生口袋里的秘密后,他的行踪就不是秘密了。原来,他每天走好几里路,是要找一面最白的墙,在上面写字。他穷得买不起纸,而写字就好像是他活着的唯一目的。
2
王夫之是王先生的大名,是他上私塾时的先生前清秀才给起的,可惜后来讹传成“王疯子”了。那时候,他们家也有百十亩地,祖上都读书认字,他是家里的独苗。王夫之从小就木讷,不算聪明,八股文作得慢,背“四书”也不如同学快,只有一样,深得前清秀才欢心,就是字写得好。他先临欧柳颜赵,又临汉隶魏碑,行草专攻“二王”,不到二十岁的年纪,一手好字名动乡里,人称先生,引得一个门当户对的乡绅想把女儿许配给他,甚至家里都替他下过聘书了,可是,没等过门,那个妙龄少女突发疾病故去了。之后连年的兵荒马乱,王先生家道中落,亲人离散,百十亩地没几年就被亲戚骗光了。不料,趁火打劫的亲戚因为占的地多,后来竟成了恶霸地主被镇压了。逃过一劫的王先生跟着远房侄子度日,木讷的他反而更适应世事的炎凉。他看不透侄媳妇的眉眼高低,也听不出话语里的指桑骂槐。对他来说,在侄子家有口饭吃就行了。没事时他就走得远远的,找个僻静的地方写字去。
王先生不会种田,也不会做生意,他只会写字。前清秀才也姓王,论起来还是近门子的本家。他说,字如其人,咱们是王羲之的后人,书法第一,做人更是第一。前清秀才其实也是一个呆气的人,周身一无长处,只会讲一些“文以载道”“厚德载物”的道理,空泛无用。王夫之跟他读了几年私塾,除了学会了写字,就是背一些风花雪月的诗词。
王先生珍藏的字帖,到最后一本也没剩下。不过,他早已把字体的间架结构烂熟于心,甚至写出了不一样的楷体,不一样的汉隶,不一样的行书,写完后就独自欣赏,想想前清秀才说的话,想想没过门的未婚妻,心里有一些惆怅。
每天一早起来,他迈着小碎步,到村头的井里挑两担水,回来倒进水缸里,然后迅速拿起两个凉窝头、一块咸菜就出门了。这两个窝头,一个上午吃,一个下午吃。王先生年岁大了,吃不多,但又觉得不能白吃,就每天给侄媳妇家挑两担水。
走过两个村子,喊“王疯子”的孩童仍一路上尾随他。王先生要摆脱他们,须急匆匆走上二里地才行。那里有条河,快到河边时,他就心平气静了。河边有几块平整的青石,可以在上面写完一首唐诗或半阕宋词。一想到这些,他就快乐起来。
但这里不是目的地,他还有一段路程要赶。附近的几十个村子他都走遍了,村里的房子大都是黄泥坯垒的,墙面凹凸不平,每当发现一面又大又平且刷了白石灰的墙,他就激动起来,他要把祖先王羲之传下的墨宝留到这面白墙上。常常有这种情况,他刚在墙上写了字,墨用完了,回去的路上又发现了一面更好的白墙,也只好远远看着赞叹不已。他记下墙的位置,留着下次再来写。他带着隐秘的快乐,一边走一边在心里赞美着,真是一面又大又白的墙。
王先生写字是趁庄稼人下地的时候,那时,整个村子一片静谧。他找到那面干净又平整(即便不是很白也无妨)的墙,左右看看没人,就从口袋里拿出毛笔,蘸足墨,举与眉齐,凝神静气,一首气势磅礴的诗词在胸中喷薄欲出,等那似轻又重的一笔落下,刹那间,墨汁四溅,笔走龙蛇,恰似斗转星移。此时的王先生目中无人无物也无欲,只有笔下的墨色如飞瀑落潭,如小溪萦回,如枯枝望天,如砺石横卧。白墙竟像专为王先生准备的,比最好的宣纸还好用。王先生如入无人之境,笔尖擦过墙皮发出轻微的沙沙声,他的心中涌动着快乐和舒畅。
有时,他写字是在夜深人静时,青草中只有虫儿唧唧,没有鸡叫也无鸭鸣。他悄悄来到白天路过的那户人家的屋后,那面墙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白玉一样的光泽,连墙皮上细小的纹路都消失不见了。村民都已进入梦乡,无人打扰他的计划。王先生这时的心情比白天还要舒坦些,他甚至会先吃上一个窝头,喝上一口清水,才不慌不忙地拿出笔墨,开始书写。直到一首长诗写完,对着墙上的作品再三吟咏后,他才心满意足地伸一个懒腰,收起笔墨,完成一天的劳作。
当然这都是最理想的情况。也有时候,王先生正在墙上奋笔疾书,身后冷不丁响起一个不友好的声音:“你干啥嘞!”带着疑惑,带着不满,带着嫌弃。这时,王先生的笔便会犹豫一下,接着又用更快的速度再写上几个字,然后回头望望那个发出质问的淳朴农民,露出略带歉意的痴笑,并不解释,拿起地上的口袋就颠颠地走了。身后响起农民愤怒的声音:“看你下回还敢胡写乱画……”
3
农民的斥责带着一些愤怒、一些惊讶、一些无奈。当他们撞见王先生对着自家的白墙“下黑手”时,既怒气冲冲又束手无措——除了吼上几句,你还能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怎么样呢?难道要打他吗?庄稼人大都还是淳朴的。
但是,王先生遇到的不只有淳朴的农民,所以,当他被人发现时,将有什么遭遇,就要看他的运气了。
墙与墙不同,正如人与人不同。让王先生相中的白墙除了淳朴农民家的,还有公社同志准备用来写标语条幅的,他哪里分得清。公社同志本来要写“不怕困难不甘落后齐心合力发展农业”,只因一时疏忽,让王先生抢了先,那面墙就被写上了一篇《春江花月夜》:“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让人十分恼火。这面白墙他们头天刚刷好,今天还没来得及用就被糟蹋了,重刷得花多少工夫?而且,不仅要重刷,还要连夜写标语,跟王疯子抢时间,抢阵地。
还有几次,王先生看到偌大的白墙上只写了一行字,感觉太可惜,就见缝插针写上蝇头小字,把好端端的墙弄得花里胡哨。前来视察的干部走近一看,与“三面红旗迎风飘”并列的是一首格调不高的元曲:“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证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昏时,月半明时。”实在是不伦不类,大煞风景,无怪乎大家一提起王疯子就头疼,就火冒三丈。民兵小分队得到了指令,要抓王疯子一个破坏标语的现行。王先生神出鬼没,想抓他的现行还真不容易。
最终还是抓到了。跟写字有关,又似乎无关。
那天,黑娃看到王先生被一群人像捆猪一样抬着由远处过来。
一群人浩浩荡荡,吵吵闹闹,抬着王先生,从河那边的山脚下出发,直穿过黑娃家的村子。这伙人觉得距离够远了,就一起使劲,把王先生从扁担上悠下来,丢到村头的一棵树下,然后发出胜利的大笑声,拖着扁担回去了。
围观的村民也散了,只有黑娃蹲在树下没有走。他蹲了一个下午了,看蚂蚁在树上爬上爬下。
王先生慢慢坐起来,茫然的目光落在穿着开裆裤的黑娃身上,脸上露出一丝痴笑。他问:“你是谁呀?”
“黑娃。”
“哦,黑娃。”王先生重复了一遍,用手指甲在地上写起来。“这是你的名字,黑是黑天的黑,娃是娃娃的娃。长大了要学文化呀。”王先生又痴痴地笑了,山羊胡子上沾着一根青草。后来,王先生爬起来,一歪一晃地走了。
很快,王先生的“现行”便被几里外的邻村当作笑料传了出来,说王先生其实是一个“风流老怪”。“七十多岁了,还扒人家小媳妇的门……”
原来,王先生那天一早就出门了,附近的村民都认得他,知道他去哪个村,哪个村的白墙就要遭他的毒手。刚把墙刷白的人家,更是提心吊胆,生怕又引来王先生。其实他们多虑了,王先生虽然木讷,但心里都记着呢,知道自己曾在谁家的墙上写过字。见主人重新刷白了,他就不再写了。当然,也不排除有记错的时候。有几次人家刚重新刷白了,他又兴冲冲写满了字。毕竟他是一个七旬的老人,脑子不大清醒了。
其实,王先生想找到一块写起来没有思想顾虑的白墙还真不容易。那天,他沿着河边走了很远,来到一个叫耳村的地方。这里外出打鱼的男人多,只有妇女留守。他在村里转了一圈,终于发现了一面好墙,又白又干净,位置还僻静。已是傍晚,村民都回家吃饭了,王先生就坐在离白墙不远的地方守着,一边吃窝头,一边等着天黑。
王先生没想到的是,这个村子的狗多。天已黑透了,只有稀疏的星光,王先生觉得时候到了,就拿出笔墨在墙上写了起来。刚写了三个字“念奴娇”,身后便刮来一阵阴风,一只壮硕的狼狗冲了上来,咬住了他的裤角,险些把他撞倒。王先生从来没遇到过一声不吭上来就咬人的狗。他哑着嗓子,扯着裤子,惊慌失措,向这户人家的院门冲去,和衣衫不整的刘家媳妇撞了个满怀。正在这里串门的民兵小队长借机翻墙走了,连鞋子也没顾上穿。
被大狼狗扯掉裤子的王先生狼狈地趴在了刘家媳妇身上,让闻讯赶来的民兵活捉了现行。屋后墙上写的“念奴娇”三个字一看就是淫词,明摆着耍流氓。刘家媳妇坐在地上呼天抢地,直骂老流氓玷污了她的清白。
民兵们连推带骂地把王先生捆了起来,关在牛圈里,派人把守。第二天一早用扁担抬着,浩浩荡荡地走村串巷,让大家看看这个晚上扒妇女墙头的老流氓。有认识的,说:“这不是王疯子吗?原来还是个骚老头嘞。”
被扁担抬着的王先生口笨舌拙,偶尔咿咿呀呀说句什么,声音喑哑,没人听得清,也没人理会。他反正已经坐实了“王风流”的新名号。被抬了几里路后,民兵小队长才让人把他扔到一棵歪脖子树下,解除了对他的刑罚。
那天是黑娃和王先生仅有的一次对话。黑娃一点也不怕他,因为被从扁担上扔下来的王先生尽管浑身肮脏,但看见黑娃时,脸上是带着微笑的。他的手指甲很长,在松软的地上一笔一画地写出“黑娃”两个字,然后给他念:“黑天的黑,娃娃的娃。”
实际上,王先生对每一个小孩子都很好,哪怕朝他扔过石子的孩子。孩子们只要安静地看他写字,他就带着一丝谦和的痴笑,折一根树枝教他们如何握笔呈龙睛、凤眼、虎口、鹅头之势,如何写好自己的名字,还会说一些“欧柳颜赵”笔法,尽管孩子们还听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