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到死一回(短篇小说)
作者: 刘正权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说吧,先听哪一个?
陈武志把文件袋朝沙发扔去的同时,把自己屁股也扔在沙发上。
那就,先听坏消息?吴朝红把手在围裙上擦了下,迟疑着给出回复。
先苦后甜,小时候娘教吴朝红吃甘蔗时讲过。
过日子跟吃甘蔗一样,要么先甜后苦,要么先苦后甜。
那究竟先苦后甜好,还是先甜后苦好?娘的见识浅,买甘蔗讨生活都忙不赢,哪有空琢磨这么深奥的话。
靠念书,吴朝红在书中找到了答案。
先苦后甜,幸福指数越来越高;先甜后苦,眼前每一天都是最幸福的。
问题在于,生活总喜欢跟书本上的理论耍赖皮。
婚后,吴朝红发现,她生活中的那根甘蔗都嚼了快一半,甜味还迟迟未出现。寡淡,是两口子生活的真实写照。
万幸,他们还没要孩子。
这让吴朝红多少还有选择的底气,实在不行了,老娘就转个厂子做。之所以一直没有付诸行动转个厂子做,是因为老公陈武志。
陈武志在厂里坐办公室,文职人员。说是文职,干的却是出力活,好在不下车间,这让陈武志能够穿戴整齐,像一尾鱼在厂领导身边穿梭。
偶尔还能够吐出一串泡泡,尽管没人把他的话当回事。
私人的工厂,坐办公室的都是厂长的心腹,即便有点什么好事,也不会为外人道。
因了这,吴朝红对陈武志的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的反响就不够热烈。
陈武志平时带回的所谓的内部消息,连擦边球都不算,干吗贡献吆喝声?
难得有点货真价实的内部消息,可以提升一下自己身为办公室人员的优越感,吴朝红居然无动于衷。
怎么也得让吴朝红“有动于衷”一下。陈武志故意把脚抬起,使劲揉搓,脚都跑大了,为你们那点破工资。
等等,你说什么,工资?吴朝红的反应果然很热烈,她一把抓起陈武志的文件袋,埋下头去翻检,好像自己工资就在里面。
瞧你那点出息!终于找到了居高临下的感觉,陈武志不揉脚了,揉眼睛,是不是应该对你老公刮目相看?
吴朝红狠狠刮了陈武志一眼,少卖关子好不!
陈武志说,我不卖关子,卖架子,再说一遍,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一个?
先听坏消息吧!吴朝红不傻,好消息她已经嗅出气味来,厂里要发工资。半年了,厂里一直只发生活费。那点可怜的生活费,让他们的生活真的费尽周折。
半年的工资,呵呵,吃了这么多年不甜不淡的甘蔗,猛一下嘴,意外啃到甜津津的一节,那滋味,岂一个甜字了得?
甜得腻人的时候,偶尔掺杂点苦就不为苦,甚至可以视为对生活的调剂。
只不过陈武志嘴里的那个坏消息,没能成功调剂吴朝红生活中刚尝到的甜。相反,它给吴朝红心尖上撒了一把胡椒面。
坏消息是这样的,每人扣压两个月的工资,年后发,怕开年招不到工人。
吴朝红脖子上的青筋一下子暴出来,以往不是只压一个月工资吗?平白无故为啥多压一个月?!
凭啥,你问我,我问谁,你以为我不想把工资全部领了用?没在吴朝红眼里享受到预期的尊崇,陈武志满腹委屈。
委屈无效,两口子过日子,尊崇当不了饭吃,当不了衣穿,好在陈武志会给自己宽慰,迟了日子还怕迟了钱?真是小女人见识。
钱只有在自己口袋里装着才踏实,你大男人见识是吧,你不名一文走出去试试?
陈武志这时摸出两张粉红色的进餐券邀功,老板特别关照我们办公室文员,可以带家属去肥羊城吃一次涮羊肉,每位五十元的标准。
涮羊肉?每位五十?吴朝红的口水漫了出来。肥羊城,她驻足了千百回的地方。
没办法,吴朝红就这点出息,可以理解,谁不好一点口头食呢?厂里半年没发工资,吴朝红都三月不知肉味了。
馋得狠时,不过是买一点卤肉皮回来吃,如同臭鸡蛋也是鸡蛋,肉皮也是肉。再者说了,肉皮有美容功能,她是这么跟卖卤菜的王大武说的。
一般卤菜摊子是不卖卤肉皮的,原因很简单,没利润,也没人买。早先工资照常发放时,陈武志喜欢在夏天喝两杯啤酒,就着鸡爪子或者兰花豆。
吴朝红去买鸡爪子,看见王大武卤菜摊上,一块块剔下来的肉皮白生生躺在案板上,忍不住多了句嘴,怎么不卤了卖?
王大武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一眼那些肉皮,说,卤了卖?还卖不出卤海带的价,再说,这玩意儿谁吃啊?
听说肉皮卖不出海带价,吴朝红心里一盘算,怂恿说,这你就外行了,肉皮能美容,卤了肯定有人吃。
王大武咧开嘴巴笑,行啊,真能美容的话,我明早卤了卖给你!
吴朝红也咧开嘴巴笑,那你得说话算话,超过海带价我不买。
第二天,王大武真的把当天剔下来的肉皮给卤得红亮亮的,油光可鉴,切成条,拌了调味酱,以海带价卖给了吴朝红。
在吴朝红夸大了卤肉皮的美容功能后,那些海带价的卤肉皮居然打开了销路,家境一般的人家,隔三差五买点肉皮改善生活,怎么说都是见了荤腥。
卤肉皮的走俏,竟提高了王大武卤菜摊的人气。王大武的卤菜摊品种很丰富,有牛肉,也有羊肉。但他从不卖给吴朝红。
当然,吴朝红也没买的意思。
王大武跟吴朝红明说过,卤菜摊上的牛羊肉,不管哪家的,都不要买。
不正宗?吴朝红盯着王大武的眼睛问。
这个你别管,真想吃卤牛羊肉,你提前告诉我,我专门为你卤。王大武看着吴朝红,说得很恳切,恳切得吴朝红有段日子都不敢朝王大武摊位那走。
都是成年人,男女之间那点意思谁看不出,吴朝红是安分守己的女人,平白无故承男人的情,她心里过不去。
涮羊肉,那可是比卤羊肉要高级多了的吃法。切成薄片的羊后腿肉在滚烫的汤锅中翻腾着,跳跃着,香气扑鼻,只闻一闻味道,就垂涎欲滴。
民以食为天,食以味为先。
难怪王大武的卤菜摊名叫“味为先”,他肯定晓得怎么给各种肉提味。
好不容易吃上一顿涮羊肉,不鲜到死都说不过去。这是吴朝红的口头语,什么事在她这最极致的状态就是死。快活死了,难受死了,笑死了,哭死了……
鲜死了是个啥感觉,吴朝红没尝试过。
陈武志把餐券放下,冲吴朝红屁股拧了把,要不要庆贺一下?俗话说,饱暖思淫欲。庆贺是两人的暗语。
就算没有免费的涮羊肉餐券,陈武志也有理由庆贺一下。老板说得信誓旦旦的,马上发工资,压两个月工资就压吧,迟了日子还怕迟了钱?这是老板在会议室说的,说这话时老板还意味深长地看了陈武志一眼。
陈武志立马善解人意地笑了,意思是赞同老板的说法,不赞同能咋的,整个办公室就他一个外人。
老板能不避开他说这个,证明没把他当外人,两张肥羊城的涮羊肉餐券就是最强有力的证明。外人能享受这个待遇吗?不能。
在王大武的卤菜店里,吴朝红从不拿自己当外人,一般顾客只能在店门口的摊位前站着挑选卤菜,吴朝红则可以登堂入室。
可别小看这个登堂入室,卤菜店的后室,说白了就是操作间,一般人不得入内。哪家卤菜店没点绝活呢?王大武的“味为先”在这个南方小城是老字号。
很多人吃了他的卤菜,都成了回头客,他的卤菜,尤其猪头肉和蹄髈,色泽金黄,简直配得上灿烂一词,关键是那肉入口就化,香而不腻。
这世上香而不腻的东西太少。吴朝红在王大武心中也是香而不腻的,因为吴朝红有做女人的分寸。
吴朝红这人心眼好,看见王大武摊位前挤满人,就会自动站一边,等人家买好了她再上前。又没饿死鬼跟着,不急在一时半会儿的。事后,吴朝红冲王大武这么解释。
这是体谅人的表现。
吴朝红嘴里这么说,手却在别人挑剩下的卤菜上翻拣,她不是真的嫌弃那些挑剩下的卤菜,她是做个样子,一般这个样子做出来,王大武就会一脸内疚,扫尾的菜了,你将就点吃,我将就点卖。
两下里一将就,差不多半卖半送。
吴朝红也好,陈武志也好,都不是在饭菜上能够讲究得起来的人。
有不将就的时候,那得是家里来了客人。他们这种人家,来客的概率很低。因为这个低,饭菜就得高上一回。逮到那种场合,吴朝红依然会让别的顾客先买,最后把头俯在摊位上挑选,嘴里自言自语,这零碎,买回去待客不好看吧?
有客啊!王大武赶紧拦着吴朝红,早点说,幸好我后面有存货,留着自家人吃的。他一掀门帘,去了后面操作间。
吴朝红听到后面锅炉盖揭开的声音,跟着是卤水被搅动的回响,再要侧耳去听,鼻子已经闻见香味了。王大武出来了,手里的托盘装着亮晶晶的卤肉,那颜色就不是灿烂了,是明艳。
切了装盘,王大武不忘交代一句,以后你来买卤肉,人多的话,自己到后面来拿,我给你留卤水锅里,多煮煮。
吴朝红很奇怪,多煮煮,不怕太烂拈不起来?
这是实话,王大武摊子上的肉都煮得烂熟,外面看着筋道,入口稍微一咀嚼,就化了。
对吴朝红的疑问,王大武不回答,只是笑,笑得很有深意。
吴朝红不是个喜欢动脑子的人,再说了,她买卤肉的机会并不多,一般情况下,她只买肉皮。饶是这样,王大武还是给了她特别待遇,说给你留了两块肉皮在卤水锅里熬着呢。
为啥还熬着?不怕熬化了成肉膏?
王大武说,文火,熬不化,你回去趁热吃,免得回锅走一遍。
多贴心的话,别小看回锅走一遍,费时费力不说,最主要的是费液化气。贫贱夫妻,哪样不得算计?
这边锣鼓刚敲响,就有人登场了。
咚咚咚的敲门声很不识时务地敲断了两人心思。门开了,是吴朝红的哥哥吴朝安。
吴朝红的脸即刻就拉了下来,这脸是拉给陈武志看的。吴朝安不争气,但凡他登门,不是伸手要钱,就是张嘴要陈武志两口子淘汰下来的东西。
穷家小户,你说能淘汰下什么东西?陈武志有时还从厂里把办公室淘汰的用品往家里捎,不明捎,说得冠冕堂皇的,等会儿下班,我把它丢厂外垃圾桶里去。这句话很符合他的身份,办公室所有力气活都是他在做。
比如,吴朝红眼下给吴朝安接水的饮水机,就是陈武志办公室淘汰下来的,还是那种老式的只能烧热水的饮水机,加自来水烧。
吴朝红给了吴朝安冷面孔,陈武志就得给吴朝安热脸蛋。人家兄妹从一个娘肚子爬出来的,冷又能冷到哪里去?
陈武志亲热地拍一拍身边的沙发,这里坐,这里坐。
吴朝安大大咧咧坐下来,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吃了吗?我还饿着!
吴朝红说你有事说事,吃没吃不都一样?
谁说吃没吃都一样,饿着肚子的吴朝安来劲了,妹妹你怎么在门缝里看哥哥?
吴朝红没好气,那我找个放大镜看你?
吴朝安架起二郎腿,妹妹你还真得找个放大镜看我。
话说得底气十足,吴朝红不得不认真看了眼哥哥,一看就看出点眉目,哥哥今天穿得很正式,西装革履。
一个送纯净水讨生活的人穿西服,不伦不类啊。
不伦不类这话是嫂子安桂华的原话。四年前侄儿吴向东考取大学,吴朝安非得买一身西服,说送儿子上大学脸面上好看,被安桂华当着吴朝红的面打了脸。
西服到底穿上了,吴朝红出的钱。姑嫂向来有嫌隙,不就是一套西服吗?
买了,却没派上用场,吴向东上大学自己去的,不要任何人送他。
吴朝红很喜欢这个侄子,两人年龄才相差六岁。那套西服,严格说,吴朝红是想假哥哥之手给侄儿吴向东的。
孰料吴朝安不自觉,自己留着压了箱底。
到底在办公室混,察言观色是陈武志的强项,见大舅子今时不同往日,马上笑眯眯地冲吴朝安递过去一根烟,假模假样冲吴朝红发脾气,有这样的待客之道吗?何况还是嫡亲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