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多举措做好生态检察工作
作者: 刘传龙近年来,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以生态检察工作为抓手,推深做实“质量建设年”。强化沟通协作,形成保护合力。一是强化党支部之间的联系共建,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建立互派党员开展组织生活的机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联合调查,共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不断完善内部协作机制,加强公益诉讼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双向互动;三是在合肥市检察院的牵头组织下,与庐江、肥东、肥西、包河四县(区)检察院建立环巢湖流域生态保护一体化协作机制,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禁渔令生效后在巢湖水域发生的非法捕鱼系列案件,该院及时与公安、渔政部门联系,通过现场勘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提升办案质效。2020年以来,起诉非法捕捞系列案件23件91人,均获法院有罪判决支持。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33人,在有效打击非法捕鱼刑事犯罪的同时,及时追偿所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41万余元。
该院办案团队党组织主动为民服务,认真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与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对接,督促整改。对巢湖市35条河道及23个饮用水水源地巡查8次,共同做好河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协调联动作用,通过“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服务保障巢湖市双桥河创建成省级示范河流,为周边居民休闲、锻炼提供新去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针对巢湖沿岸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该院组织党员干警收集相关线索,已督促相关单位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生产类固体废物共计1500余吨。针对废弃矿山范围内新建加油点和畜禽养殖点污染周边空气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拆除近2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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