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洞

作者: 苏苔

起先,我以为那是草原上长出来的一把剪刀,近了,才看清是两条腿,裹在土黄色的裤腿里,倒插在一个兔子洞里。

我把男孩从洞里拉出来时,他的凉鞋底上歇着一只蚱蜢,他的头刚从洞里出来,嘴巴就开始叫嚷。褐色的蚱蜢展开翅膀,在草地上划出一道弧线,几个跳跃,不见了踪影。

不远处的昆仑山脉在淡雾中显出轮廓,终年不化的积雪并未削减它锐利的棱角,它张开嘴巴露出利齿,试图啃噬每一双看向它的眼睛。

被我从洞里拉出来的男孩四五岁的样子,他躺在草地上,像一根新鲜的萝卜,半截身子都是土。旋即,他翻个跟头,立了起来,橘黄色T恤在腋下皱成一团,露出一截肚皮。当他走动时,我听到土扑簌簌往下掉的声音。

他歪着脑袋盯着我的白色头盔看,绿色的瞳孔湿漉漉的。我摘下头盔,用力辨别他嘴里发出的音符,试图从这种陌生的表达中筛选信息。他没有耐心说下去了,再次冲到兔子洞口,要把脑袋探进去,我这才明白,我刚刚搞砸了他的计划,他是存心想钻进兔子洞的。

在这片塔克拉玛干沙漠南边的牧场上,沿着起伏的山脉,布满了成千上万的兔子洞,洞口如篮球大小,洞内并非直上直下,而是倾斜蜿蜒,这或许是兔子的仁慈,它只想要一个家,而非一个陷阱——洞的弧度拒绝任何人与动物的意外坠入。

我又一次把男孩从洞口拉了出来,他有了防备,两条腿蹬在我腰上,我后退了几步,抓下他的一只绿色凉鞋。他掀起T恤,低头看了一眼,腰侧有几道剐蹭的血口子,他嘬了一下嘴,又吹了一口气,便又扭头奔向另一个兔子洞。

当我第四次把他从洞里拉出来时,他开始咯咯地笑,在地上翻滚,草丛里飞出成串的蚱蜢。我觉得这事似乎变成了一个玩笑,这并非我的本意。接着,我出于惯性又拉了他几次,把他从洞口移除时,他的身子扭动得像一根麻花,头高昂着,对抗里有了游戏的意味。

我松了手,坐在草地上,干裂的嘴唇渗出血丝,舔在舌尖有些腥咸。我这才想起,从一早进入环塔SS9赛段以后,我滴水未进。看见男孩之前,我刚迷路,与队友失散,独自驶入了一段盐碱地。身处一片白茫茫中,我除了向前,无路可退。我把速度控制在20码,努力把身子向后倾斜,减轻前轮的压力,即便如此,车轮还是一次次陷落。记不清我拆卸了几回行李,才走出了那片松软之地。

这种沦陷的感觉一度让我想起半年前的青岛之行。是海与天颠倒了吗?水柱倾泻而下,我脱下羽绒服,护住手中的旅行袋,路也是坑坑洼洼的,青石板上似乎有鱼虾在流淌。我跳跃着躲避,几次差点儿撞到摩托车,等终于坐上出租车,便像融化的雪人瘫软在座位上。

下车时,我的羽绒服还是紧紧包裹在旅行袋上。司机递过来一把伞,说,小嫚儿,旅行袋里藏着什么宝贝?我把伞撑开,罩在旅行袋上,自己依然立在风雨中。司机很错愕,过了一会儿,说,你用完了把伞放宾馆前台,我有空来取。

在宾馆里,我把旅行袋里的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分别是我妈的骨灰、假牙、帽子、大衣,还有几支她用了一半的药膏——那上面有她大拇指挤压过的形状。我妈没来过青岛,可以后她会长眠于此,这里离我工作的北京650公里,距她的家乡和田4686公里。

我在洗澡时几次关了喷头,总想跟外面的妈妈说几句话,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说什么。我妈感情生活丰富,到晚年也没消停。我研究生毕业后,她便跟我来了北京,起先,她只是断断续续地跑来与我同住,后来就住下不走了。我那时刚分配到图书馆的典藏部工作,整日与古籍相伴,想到余生都要消融在这个凝滞的空间里,时常沉闷。后来,我用半年的工资买了一辆摩托车,每日呼啸着上下班,这才多少消解了一些沉闷。

当我在温度固定在18摄氏度、湿度固定在50%的地下室整理古籍时,我妈则穿着裙子,涂着口红,踩着高跟鞋,踏遍了北京数个广场,换了数个舞伴。她长得并不精致,可体态丰满,还有一双大眼睛。我希望她赶紧找个老伴儿,搬出去住,可她运气实在太差,几个她看上的老头儿都只想玩暧昧,一提结婚就装傻。

我妈临死前,所有首饰都上了身。金项链挂了五条,玉手镯套了三只,每根手指上都有枚戒指。她什么也没给我留下,除了一个很像是玩笑的遗嘱——她要我独自去度假,至少十五天。她伸着金光闪闪的手说,要是我不听话,她会从坟里爬出来,挠我的脸——那时我妈还不知道,她会藏身于海,要不然,她不会如此理直气壮,她得先学会游泳才能从海里爬出来。

最近几个月,我时常在梦里见到我妈,她的指甲长得打了卷儿,像一棵被熏黄的卷心菜。于是,就有了这次拉力赛的旅程,当然,起初的选择有赌气的成分,我讨厌我妈的这个命令,可是,当我看到行程的最后一站是和田时,便觉得一切就应该如此。

我是从办公室直接去机场的,穿着没来得及脱的深蓝开衫,扑向塔克拉玛干沙漠。摩托车是现买的,一辆二手的宝马1250,它的前主人曾参加过在秘鲁举行的达喀尔拉力赛,在这个全世界最艰苦的拉力赛中,跑完了5000公里全程。上个月,听说他换了一辆本田金翼,我便向他讨要这只宝马水鸟,他同意给我,也愿意把车托运到沙漠交货。

领队说,我是赛场上唯一的女人。我告诉他,别指望我赢,我对名次没兴趣,我只是想走这条线路,这条路上经过的每个地点,我都无数次从我妈的嘴里听说过,那些绕嘴难记的奇怪名字,曾伴随我整个少年时期。

欢迎宴上,十几个酒杯碰在一起,有个红脸膛的男人吼道,不冒险,活着有什么意思!

我决定离开男孩,继续我的旅程,可他翻着跟头超过了我,再翻一个跟头,便攀上了摩托车,紧跟着就是一声惨叫,从车上跌了下来。

我弯腰拉他起来,他没有迟疑,立刻把手递给了我,很黑很瘦的小手,掌心热乎乎的,指甲缝里有青草和泥土。他的右手肘部出现一道烫伤,新鲜得仿佛还在冒烟。我挽起牛仔骑行裤的裤腿,给他看一道浅色的疤痕,这是我头一次骑摩托车时的烫伤,起泡后感染化脓,一个月才好。

男孩指着我的疤,又看着自己的伤,咯咯地笑起来。他的眼神里透出一抹亲密,似乎这道伤痕是一份荣誉,共同的荣誉让我们成了亲人。

我妈曾对我说,治愈别人的伤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告诉他,你比他更痛。可我不同意,为什么要治愈别人呢,和别人有同样的遭遇,这件事本身就可抚慰人。

男孩围着我翻跟头,有几次翻到一半就折了下来,他坐在地上笑一阵,然后再接着翻。他引领我去一个地方,如同朝悬崖走去,看不到路,走近了,才发现有路。中间有几次,我想撤离,可好奇心驱使着我一直往前。那是一面向阳的山坡,坡度接近直角。男孩一直在翻跟头,有几次,像是要坠下去了,可他圆圆的脚后跟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又回到了草地上。我不再为他担心,让自己从坐姿变为躺姿,将身体平展地舒展在山脊上,如同晾晒一副动物的皮囊。

男孩带我来的,无疑是他的秘密花园,他熟悉这里的一切,他教我把耳朵贴近草地。他用眼神问我听到了什么。酥油草的尖头划破了我的耳根,除了风声,我什么也没听到。他皱了皱眉头,匍匐到草地上,T恤跳离了他的腰际,我看见一只蚱蜢歇在他突出的脊背上,像另一种窃听。男孩捕获到声音,小心翼翼地起身,招手让我过去,我爬过去,那只蚱蜢就飞走了。

那是来自大地深处的声音,扑通扑通,像人的心跳,又像是兔子的蹦跳,再接着听,又似乎有海浪的呼吸,那声音有一股牵扯力,我不敢动,怕惊走听到的一切,耳朵变得无限大,嵌入山体,我成了一只挂在耳朵上的小飞虫。

当声音消逝后,我们又在山坡上待了一会儿,我一直在说话,说着和那些声音毫不相干的话。男孩听不懂,他嚼着草根,蹦来蹦去,一会儿看头顶的白云,一会儿看山脚的羊群。他不怎么看对面的昆仑山脉,从这个角度看,雪山不再狰狞,倒像一只巨大的兔子,慵懒地卧在山顶。

回到路边,我检查车况,发现前胎亏气了,便从尾箱里掏出工具来修。男孩蹲过来,抄起一把扳手去砸草地上的紫蝶,他先是蹑手蹑脚地,快到跟前才投掷出去,自然是没有砸到,紫蝶不紧不慢地飞舞着,围着扳手转圈。男孩很兴奋紫蝶参与了他的游戏。他噘着嘴巴,冲紫蝶吐出几团口水。

我修好车时,男孩已经在草丛里睡着了,他蜷着身子,怀里抱着那把银光闪闪的扳手,我仰面在他身边躺下。酥油草并不柔软,它们试图扎穿我的后背,我用手托着脑袋,后背悬空。远处的山坡上,有牧民赶着一群羊,那牧民像是临时拉来客串的,技术并不娴熟,用一件衣服抡圆了赶羊,领头的是一只半边身子黑色的山羊,它似乎很享受被驱赶的乐趣,走几步便停下来,等着牧民的吼叫声。

从昆仑山吹来的风夹带着寒意,我从摩托车的侧箱里翻出一条红格子图案的毯子,搭在男孩身上,他的胳膊瘫在草地上,烫伤的部位冒出透明的水疱。之前,我曾制止他往伤口上抹口水,可现在,我突然想试试往这些水疱上抹点儿口水。这种感觉很神奇,我在给一个不是我儿子的孩子身上涂抹我的口水,如同我在亲吻他的胳膊。

男孩的皮肤很粗糙,毛孔里有细小的沙子,口水留下的湿痕转瞬即逝。那皮肤的弹性引诱得我俯下身去轻轻咬了一口,我见过同事这样亲吻她刚满月的孩子,把孩子的手腕衔在嘴里,用嘴唇包裹着牙齿轻轻地叼着,那孩子的皮肉被拎起来一小块,可显然并不疼,孩子只是咧着嘴乐。

我见过婴儿最初的样子,那时我十五岁,陪我妈去流产,简陋的乡村医院,透过帘子的缝隙,看见我妈跷在手术台上的两条大光腿,其中一只脚上穿着一只红袜子,另一只袜子掉在地上,像一摊血。我妈一直在哼唧,夹杂着铁器碰撞的声响。后来,医生说好了,家属进来扶一下。我掀开帘子蹿进去,一眼就看见了手术盘里一条小小的半透明的腿。很快,它就被倒进了垃圾桶,和我妈的红袜子在一起——之前,我并不知道那个黄桶是装医疗垃圾的,在我妈四处找袜子时,我弯腰捡起地上的袜子扔了进去。

风大起来,吹得我嘴中叼的男孩的胳臂轻轻晃动。或许是冷,我的牙齿不听使唤地打战,力道越来越重了,牙齿沉迷于切割皮肉的快感。疼痛让男孩的睡眠有了缝隙,他哼一声,晃了晃脑袋。我细细打量他的脸,脑门、眼皮、鼻侧、下巴上有许多若隐若现的疤痕,他来这个世上顶多不过五年吧,可岁月却在他脸上刻下了如此之多的伤痕。

阳光下,他的头发并不是纯黑色的,和睫毛的颜色一样,掺杂着几绺黄,像是嵌入了光线。我摘去他发间的一片枯叶,还有一截小木棍。我看到他头顶的头发明显塌陷下去,头皮上有几道口子,血已经凝固了。

其实生个这样的孩子也不错。如无数次过往一样,这个念头刚起,那半透明的小人儿便从垃圾桶里跳了出来,它们排着队,头在前面,小胳膊、小腿跟在后面,红色袜子在空中飘着,它们从我的大腿内侧走过,笔直向前,似乎想径直走进我的阴道里。不,我没有准备好,我用双手捂住小腹,那个叫子宫的器官一阵痉挛。

男孩翻了个身,嘟囔了几声,把受伤的胳膊紧紧地抱在怀里,那排紫红色牙印似乎是沉入了身体内部,竟淡得不见了踪迹。

该走了,我把毯子从男孩的胳膊下扯出来,在风中舒展开,重新盖在他蜷着的身子上。走了十几步,回头看,他小小的身子贴在绿色的草地上,变成了一个细微的起伏。

风把我的衣服鼓了起来,我拧大油门,山峰连成一片向后飞撤。男孩已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或许永不会再见。我喜欢这样戛然而止的遇见。譬如这个想钻进兔子洞的男孩,他是谁,他说的是什么语言,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我的确想过获取答案,可是我说服了自己,每一个答案都会牵扯一份情感。一个谜就简单多了。

高速的骑行大约持续了半小时,我从耳机里听到同伴呼叫我的声音——此前,我的通话器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我告诉他们,不用找我,我正按照GPS导航走,再过半小时就能回到比赛路线。

似乎是老天嘲讽我的自信,汇报完毕,绕山开了十分钟之后,我回到了原点,之所以如此确定,是因为我看到了站在山坡上拼命冲我挥舞毯子的男孩。

我不确定他是看见了我才挥动毯子,还是他一直立在这里等我回来。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都抗拒。我迟迟不肯靠近他,单腿支着地,想着要不要赶紧离开。思虑间,他翻着跟头蹦跳了过来,到了跟前突然停住,伸手隔空试了一下排气管的温度,然后才爬上车。我听见他在我身后欢呼,在后视镜里,我看见他昂着头,张开双臂,像长出了一双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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