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经开:让误入歧途的学生重回正轨

作者: 许一欣 李乐

“检察官阿姨,参加听证会的叔叔、阿姨们,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深深的懊悔……”近日,在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大三学生刘某说道。

事情源于该院今年办理的一件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马某均为在校大学生。2021年11月,二人通过微信兼职群联系上王女士,向其介绍“乘机购酒”促销活动,表示可以帮助其招募人员乘坐飞机以优惠价格购买某知名白酒,王女士只需支付购酒及费用报酬。王女士盘算之后,觉得靠谱。为了让王女士放心,刘某和马某又找来别人购酒成功的截图,隐去名字等身份信息后发给了王女士。随后,王女士便通过微信向刘某转账1.3万余元。刘某收到转账后即刻提现,并将王女士微信拉黑,后刘某分得9500元,马某分得4200元。

该案移送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刘某、马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但他们归案后悔罪态度较好,认罪态度诚恳,且均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已经全额退赔并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出于教育挽救目的,该院拟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针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会。最终,听证员们经过讨论,本着教育、挽救及警示的原则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综合考虑听证会的意见,该院最终对刘某、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介绍,不起诉不等于无责任、不处罚,该院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刘某、马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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