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飞人苏炳添:再次起诉新东方关联公司侵权
作者: 每日经济新闻10月8日,苏炳添再次起诉了新东方的关联公司,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而在该案开庭的同一天,包括新东方的关联公司在内,苏炳添要打5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官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站信息显示,10月8日,新东方关联公司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案件开庭公告,原告为苏炳添,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该案将于10月27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
据悉,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孙东旭,董事长为俞敏洪。新东方中国为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截至2022年5月31日持有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488%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是两个月内苏炳添第二次起诉新东方子公司。据此前报道,苏炳添曾起诉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案由同样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据悉,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8月24日,新东方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此事不便回应。开庭公告显示,该案已于9月23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令人意外的是,该案庭审结果尚未可知,短短一个多月后,苏炳添便以同样的理由再度起诉了新东方的关联公司。
苏炳添是知名田径运动员,有“亚洲飞人”之称,曾在东京奥运会男子百米半决赛上以9秒83的成绩打破亚洲纪录。一战成名后,苏炳添也迅速成为中国商业价值最高的田径运动员之一。
近年来,因高知名度与高商业价值,运动员经常陷入“肖像维权”的官司。以苏炳添为例,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站显示,就在苏炳添诉北京新东方迅程案开庭的同一天,另有4起相同案由、苏炳添为原告的案件开庭。

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苏炳添曾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案由状告多家知名企业,其中包括石家庄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等,仅2022年的裁判文书便有13份,赔款金额3000元至20.5万元不等。
苏炳添频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不过他的主张也有遭到驳回的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的多份由苏炳添起诉的民事裁决书中,法院认为,案涉文章对苏炳添肖像的使用是正面宣传,且并无直接利用苏炳添肖像、姓名等宣传苏炳添为其产品或品牌代言等情形,社会大众对此不会产生误解,驳回了苏炳添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