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新星:走实脚下的路
作者: 苏晨 张吟丰 喻振方
“在党的二十大上,我聆听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进行部署,还专门强调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名法律人、一名检察人,我感到很自豪,也深受激励。”10月27日,党的二十大代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谢新星向《方圆》记者分享了他参会后的收获与心声。
这次参会是谢新星第二次迈进人民大会堂。而第一次来到人民大会堂的情景,谢新星还历历在目。
2020年11月,谢新星来到人民大会堂,接受“全国先进工作者”表彰。谢新星告诉《方圆》记者,是那次见义勇为,让他“被看见、被关注”了。
2018年5月6日,一条视频“刷爆”了娄底人民的朋友圈和微信群。视频中,一名持枪男子挟持了一名骑着电动车的女子,并威胁她骑车离开。谢新星站在男子身后,他瞅准时机,一个箭步冲上去,用手锁住了男子的脖子,一把将男子拖了下来、按倒在地。该男子被当场制服。随后,该男子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现场无一人伤亡。此后,谢新星一举走红,成为“网红”检察官。
谈起那次徒手勇擒持枪歹徒的举动,谢新星说,这不过就是发生在“电光石火”的一刹那。“不骗你,当时我肯定是害怕的。但我来不及多想,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一定不能让他(持枪男子)伤人,更不能让他跑了!周围的群众都在往前冲,作为检察官的我更应该挺身而出。”谢新星告诉《方圆》记者。
在工作和生活中,谢新星也确确实实是一个很“热血”的人。有同事评价他:“星哥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从不拖拉。”谢新星也说:“我是个‘急性子’,总觉得自己还像年轻人一样血气方刚。”
见义勇为的义举发生后的几个月里,谢新星接连获得了“湖南好人”“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等多项荣誉称号。很多人说谢新星幸运,谢新星也并不否认。“见义勇为的确给了我一次被认可的机会,”谢新星说,“但人要往前看,要把脚下的路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实,才能不辜负这份肯定,配得上这份荣光。”
后来,谢新星托人将那次见义勇为的情景画成了一幅卡通画,并将其用作自己的微信头像,以此警醒自己、勉励自己。
谢新星告诉《方圆》记者,在他成长过程中,父亲对他的影响很大。“我爸爸是老警察、老党员,是个嫉恶如仇、一身正气的人。用现在的话说是正义感满满,给了我许多正能量。”谢新星清楚地记得,在他正式参加检察工作的前一天,父亲对他说:“在政法系统工作,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线,保持住自己的本心,才能走得长远。”父亲的这句嘱咐,谢新星一记便是24年,也成为他做人、做事的准则。

做好第一道关口的“把关人”
1998年,谢新星从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工作。从检24年来,谢新星先后历经监所、公诉、侦监、民行等多个岗位。其中,谢新星在侦监岗位上干了11年。
侦查监督工作是检察办案环节中打击刑事犯罪的“前沿阵地”,被认为是防范冤假错案的第一道关口。在谢新星看来,想要做好这第一道关口的“把关人”,没有过多的技巧,更没有捷径可走,最关键的是要心细,将案卷“读熟、读透”。
谢新星向《方圆》记者介绍,一名合格的刑事检察官既要从纷繁复杂的案卷中厘清思路,严格把关证据链条是否完整,也要监督公安机关有无非法羁押、遗漏报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还要关注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勘验和搜查等侦查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等。“始终要带着监督的眼光,对案卷中的每个细节进行精细审查,用心留意案卷中的‘蛛丝马迹’。”
因此,谢新星审查起案卷来,常常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将自己全身心地“埋”在案子里,“这样才能保证既不冤枉一个无辜百姓,也不放过一个犯罪分子”。
2014年10月17日凌晨2时许,一个浑身是伤、衣不蔽体的男子被人丢在了娄底市中心医院的大门口。待医生赶到准备抢救时,男子已经死亡。经侦查,10月19日,公安机关向娄星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尹海、刘飞。
“人命关天”,谢新星第一时间审查了案卷材料。原来,死者名叫崔永,与尹海、刘飞之间存在债务纠纷。2014年10月12日,为了索要钱款,尹海、刘飞等人将崔永带到娄底市城郊一老宅内,用拴狗的铁链锁住崔永颈部,将其绑在了水泥柱上。其间,他们还用铁丝和打火机对崔永进行虐待,威胁崔永还款。后来,几人发现崔永呼吸衰弱,才将他扔在了医院门口。经鉴定,崔永是由于勒颈窒息而死。
仔细审查讯问笔录后,谢新星注意到,尹海、刘飞多次提及了一个叫孙刚的人和一个叫冯立华的人,而彼时,这两人还未到案。“据尹海和刘飞供述,在老宅内,他们四人曾轮流看守崔永。”谢新星说,“铁锁链也是孙刚亲自购买,并将其系在崔永脖子上的。”
由此,谢新星判断,此案中,孙刚和冯立华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虐待崔永。二人对被害人崔永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行为明显已涉嫌犯罪。
“对于这样的恶性暴力犯罪,应用最大的力度尽快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到位,断绝其任何逃避侦查、打击的机会。”谢新星认为,有必要立即对孙刚、冯立华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带着这样的思考,谢新星通过娄星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监督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并提请逮捕孙刚、冯立华。同时,谢新星还建议侦查人员围绕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在侦查中收集、完善证明孙刚、冯立华参与共同犯罪的证据,并对其供述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2015年2月2日,公安机关向娄星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刚、冯立华。因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娄星区检察院将该案报送至娄底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7月24日,娄底市检察院以孙刚、刘飞、尹海、冯立华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娄底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25日,娄底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孙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冯立华、刘飞、尹海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2017年2月,该案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优秀案件”。
“这样的恶性犯罪往往会闹得人心惶惶,对此类犯罪严厉打击,就是在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谢新星认为,作为侦查监督检察官,自己绝不能给“漏网之鱼”一丝喘息的机会,“这既是我的职业道德要求,也是我的良心所在。”
一旦发现问题,就要追究到底
谢新星说他自己是个“认死理儿”的人,生活中如此,工作中更是如此。说罢,他向《方圆》记者讲起了这样一个案子。
2015年7月10日,因与葛娟之间存在经济纠葛,李旭带人威逼葛娟签订了一份扣车协议,随后便将葛娟的车强行开到一所驾校并扣留。
同年7月26日,葛娟搭乘朋友赵鹏的车前往驾校,想要找李旭理论此事。然而,这一去,李旭竟纠集刘成等人将葛娟和赵鹏一起扣留在了驾校,还对二人进行辱骂、殴打,致二人多处软组织损伤。随后,刘成带赵鹏前往一家车辆寄卖行,以2万元的价格将其车辆卖出。这之后,葛娟和赵鹏才得以被放走,葛娟随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李旭、刘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此案报至娄星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彼时仍负责侦查监督工作的谢新星在审查案卷后发现,刘成在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同时,还存在将赵鹏的汽车典当的行为。
“此行为是否还涉嫌抢劫罪?”谢新星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案中案”,随后通过娄星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想了解公安机关对刘成涉嫌抢劫罪不立案的理由。
后来,谢新星收到了公安机关回复的《暂不立案的说明》。“其中表示,刘成典当汽车所获的2万元钱款的去向暂时还未查实,该笔钱可能与李旭、葛娟之间的经济纠纷有关,因此暂不立案。”谢新星说。
然而,谢新星并没有因此打消心中的疑虑,一连串的问题涌入了他的脑海:李旭、葛娟之间的经济纠纷,是否与赵鹏有关系?刘成当车的行为是由谁决定的?目前暂未查实去向的2万元是否构成刘成涉嫌抢劫罪的要件……
为了弄清楚这些疑问,谢新星再次对案卷材料进行梳理,并查阅我国关于抢劫罪的法律规定。“经查证,刘成在供述中明确表示,是他自作主张当掉了赵鹏的车,想通过当车搞点钱花,其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而且李旭的供述与刘成的供述能够相互印证。”

在谢新星看来,即便2万元钱款的去向暂时未能查实,这也不会影响公安机关对刘成以涉嫌抢劫罪进行立案侦查。
2015年9月22日,娄星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表示公安机关对刘成涉嫌抢劫罪暂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应当立案侦查。
不久后,公安机关对刘成以涉嫌抢劫罪立案侦查。2016年5月25日,娄星区检察院以刘成涉嫌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李旭涉嫌非法拘禁罪向娄星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29日,娄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刘成以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对被告人李旭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办案不能嫌麻烦,一旦发现问题,就要追究到底。”在谢新星看来,这种“追究到底”的底气离不开他对法律知识的牢固掌握。“在办案中不断学习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心里对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清清楚楚,办起案来才能做到得心应手,才能让不法分子得到相应的惩罚。”
除了办案,谢新星还将这股“认死理儿”的劲头一以贯之地用在了工作中的大事小情上。
如今,作为娄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谢新星与部门同事沟通起工作事宜时,也是直来直往。“有人在办案中遇到什么问题,我必定知无不言,指导他把案子办清楚。而我一旦发现谁做错了什么事、身上有什么缺点,也会直接指出来,作出批评。”
“我也遇到过被人不理解的时候。”谢新星说,自己这样的性格多多少少会“得罪人”,比如刚到民行科工作时,就有同事私下里跟自己抱怨过,说他有时说话太直接,有些伤自尊。
但谢新星并没有因此改变自己的工作风格。他解释道:“首先,看见别人的错误后,及时把问题指出来,人家会明确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这之后,我一定会详细地向他解释清楚,告诉他为什么会犯错,以后应该怎么做。这样,别人也可以避免再犯同类错误。由此一来,整个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都会有所提高。”
久而久之,同事们都了解了谢新星的为人,也理解了谢新星的用心,便再也没人向他抱怨了。
到屠宰窝点抓“现行”
即便如此,谢新星还是免不了家里人的一通“抱怨”,只不过“抱怨”的不是这股“认死理儿”的劲头。
“不管是当年的见义勇为,还是去办案,他总是会冲在最前面,事后也不会跟我们说。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看了新闻才知道。”谢新星的妻子说道。
2017年4月6日凌晨3时许,夜里很凉,谢新星坐在车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不远处的屠宰场,关注着里面的动静。
2016年底,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春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娄星食药监分局发现了市场上部分商家售卖的牛肉疑似有注水现象。而在此期间,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也接到居民反映买到“注水牛肉”的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