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双流:持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实质化
作者: 谢榕 高琳今年以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持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实质化,充分保证人民监督员深度有效参与检察工作,不断提升能动检察能力水平。
一是做好沟通协作,保障人民监督员精准履职。针对检察工作专业性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了解不深入的问题,该院主动加强与人民监督员联络,积极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检察院具体职能,汇报检察工作,拉近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工作距离,为人民监督员精准履职奠定基础。
二是拓展监督范围,实现人民监督员作用最大化。该院积极拓宽领域,让人民监督员更广泛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66人次,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凝聚起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共识合力。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该院研究制定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工作流程,避免形式化、“流水式”监督。对需要邀请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提前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案件材料,保证人民监督员充分知悉和了解案情,保障监督效果。重视监督意见建议反馈,建立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台账,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四是强化宣传,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影响力。该院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进行报道,加强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意义的宣传,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知晓度。同时不断更新检察人员理念,提升干警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认同度,切实增强干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思想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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