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尖山:司法救助暖人心
作者: 何其伟“尽职尽责,情系人民;热心服务,暖至人心。”近日,崔某的女儿将一面锦旗送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
2020年9月,崔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与犯罪嫌疑人杨某发生冲突,被殴打致轻伤二级,七级伤残。事后,杨某虽被追责,但崔某至今未得到相应赔偿。崔某没有固定生活来源,是家中主要劳动力。伤残后不能从事正常生产劳作,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7月25日,崔某来到尖山区检察院反映了案件情况。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得知这一线索后,当即了解并受理了此案。随后,检察官通过走访核实,认为崔某因案致贫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崔某依法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在依法救助过程中,检察官详细询问了崔某的家庭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全面收集申请材料,就案件办理程序、司法救助法律规定等内容进行释法说理,积极能动地帮助他们解决合理诉求,缓解生活压力,并鼓励他们不要沉湎于过去,要勇于面对困难,乐观生活。在相关机关的沟通协调下,崔某很快就收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这笔钱真是太救急了!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帮助!”拿到救助金后,崔某激动地说,“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是检察机关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帮我渡过难关,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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