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干部为何患上档案“整容病”?
作者: 李浩瑄“经常有人在拟被提拔重用公示期间被举报档案造假,而没能进入后续任用程序。”在组织部门工作多年的谢华告诉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干部患上档案‘整容病’并非新鲜事,尤其在2014年全国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之前,这样的现象更为泛滥。近些年,随着档案管理数字化,‘90后’干部的档案造假概率已经降低了不少。”
几年前,湖北省孝感市委组织部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显示,时任汉川市委副书记的洪永旺拟任安陆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安陆市政府市长人选。公示期过后,洪永旺却因存在档案造假问题,没能进入后续任用程序。
洪永旺实际出生于1982年,1996年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于是,他借用他人学籍复读初三,出生年份也随之改为1984年。问题查实后,洪永旺的任用程序被终止,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这些年,从已发现的档案造假问题看,有已落马的省部级“大老虎”,也有科级干部,造假的“重灾区”集中在“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干部身份。“干部醉心档案‘整容’,不惜为此铤而走险,是因为一些人‘硬件’不在框框之内,却又想要‘占位子’‘争帽子’,自然就在档案上动起了歪脑筋。”谢华说。
有利可图是诱因
“我们以前经常开玩笑,某县一个放羊的到了另一个县就变成了国家干部。”谢华告诉记者,多年前,他认识的一名基层干部在跨县市调动中对档案进行替换,把自己的事业编制换成公务员身份,“还有人为了骗取干部身份,进入公务员队伍,先冒充已破产国企员工,找关系以国企员工身份调入事业单位,再等待时机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进入政府机关解决公务员编制。”
2014年,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纪委书记冯朝辉“落马”。经查证,他本是阳泉市郊区杨家庄乡黑土岩村农民,真实学历不过初中,但就是这个农村娃,靠伪造年龄、身份、学历,20多年里实现了招工、入党、提干。熟悉他的人说,“只有名字和性别是真的。”
冯朝辉这样的干部之所以档案造假,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提拔、晋升,或者不愿意按时退休。“说白了就是为了获得一定权力和非法利益。”谢华介绍,几年前,他所在的市在换届期间,一名科级“一把手”想往处级走,于是把档案提回家自己修改,“这个人对档案的认识很模糊,他把档案改得面目全非,甚至用的不是同色笔。”
在早些年,不少县市的干部档案都是纸质的,并且管理人员非专职,只要将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疏通好,涂改年龄等信息并非难事,日常很少有人去调查核对。甚至有时候,这些管档案的人员,只要上头领导给他们打招呼,就敢涂改档案。只有被举报或者摊上大事,档案造假的问题才可能被牵出。谢华说,干部档案造假之所以能得逞,和“内鬼”脱不了干系,如没有档案管理人员的“密切配合”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假者也实现不了。
“2014年起,各地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中的重要材料存在涂改造假情况的,一律暂缓任用’的纪律规定后,对涂改档案有一定威慑,但也很难阻止这些行为。”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干部档案造假成本很低,不仅发现的可能性不大,即使造假被发现了,几乎都是党纪处分,更轻的则可能仅仅是政治前途暂时遇阻。成本低、获利大,导致档案造假现象层出不穷。
山西河津市住建局原局长薛新民的档案年龄,像弹簧一样伸缩自如。薛新民档案中,共有4种不同的年龄记载,最大的1960年,最小的1969年,横跨整个60年代。不仅如此,在学历问题上,薛新民取得的专科学历也是假学历,本科学历是国家不承认的学历。事情败露后,运城市纪委只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帮助造假的河津市委组织部、公安局的4名相关责任人仅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存在权力任性干预
“干部人事档案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实际工作中,尤其是2014年之前,个别地方和个别部门对干部档案的管理疏松、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管缺位、对干部档案信息的管理和审核手段还相对落后,为干部实施人事档案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某地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周林介绍。
黑龙江省双城市招商局原副局长孟德勇从双城镇调到双城市招商局工作后,其个人档案长期由本人私自保存,直到双城市委组织部调档时才交到市人社局,存在极大管理漏洞。经查,孟德勇因档案造假被撤职,取消干部身份,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责任人员也分别受到严厉处分。
实际上,干部人事档案的生成、审核、管理与利用是一系列的过程,档案造假非一人之力所能完成,往往有“操刀团队”来打通各个关节。辽宁省盘锦市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夏野伪造入党材料一案,涉案多人;山西省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篡改档案一案,涉及质检、组织、人事等多个部门人员。
从这些案例中可发现,在一些档案“整容”背后,时常浮现“领导授意”“权力干预”的影子。在对江西省鹰潭团市委原书记徐楷年龄造假、入团志愿书造假等问题的查处中,就发现其岳父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违规插手干预问题。
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档案在档案室由专人管理,借阅、使用须遵循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在现实造假骗官案中,或多或少都掺杂了上层权力干预的因素。在权力干预下,修改年龄也好,伪造证明材料也罢,自然畅通无阻。事实证明,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多集中在干部选拔任用前后,常借工作调动之机“瞒天过海”。谢华透露,干部档案造假的首要前提是能接触到档案,有的是造假者通过收买档案管理者造假,但还有的则是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上级领导授意而为之。
“档案必须符合前后逻辑。因此,并不是简单的某一环节的造假,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只要是其工作过的单位和环节,都必须全部打通。”谢华说,档案并非想调看就调看,想篡改就篡改,某些领导也会出于要重用某个干部而授意组织部门为其改档创造绿色通道。

“徐楷8年8岗横跨两省5地,‘曲线提拔’一路绿灯,这种仅在理论上可以做到的事情,如果背后没有权力撑腰,必然做不到。年龄造假、入团志愿书造假、违规任用、对抗组织调查等存在内在关联性,这也恰恰说明造假骗官之所以能得逞,不是造假的手段有多高明,主要是权力过度集中且不受制约所造成的用人腐败。”周林说。

拓宽干部考核渠道
“之所以会出现干部档案造假屡禁不止的现象,一方面是少数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出了问题,为了得到更快更好的提拔重用,肆意篡改人事档案信息。不过,另一方面,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干部考核评价的渠道还待拓宽。”谢华介绍,一些地方的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任干部时,将干部的专业、学历以及经历作为考核评价、提拔审查的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这种选人用人模式,在一定时期内对选准用对干部,把人岗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认定干部的方式在无形中缩小了干部考察面,也给一些投机取巧者提供了“捷径”,把年龄改小一点、把学历填高一点、把履历丰富一点,在增加升迁砝码的同时,撤换甚至抹去对自身不利的污点信息,从而影响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判断,“这还会损害其他干部的积极性。”谢华说。
人事档案记录了干部过去一段时期里的经历、才干和表现,是阶段性的,反映的是干部个人历史的信息;干部日常表现则是干部长期、稳定和内在素质的真实展现,是鲜活性的,反映的是干部综合情况的实际。“考察干部除了严查干部人事档案,更要注重平时考核,把干部日常行为表现、社区邻里反映、银行信用记录、酒驾等内容纳入考察评价之中。”某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认为,一些地方的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连贯性也有待增强,“给档案造假的干部往往是因为出现了‘过关’思想,只要蒙混过去,就能换来上岗后的‘风平浪静’。这也是为什么部分人在考察时履历丰富,考核优秀,被提拔后却表现平庸,甚至堕落腐化。”
记者注意到,近些年河南、贵州、天津、湖北、江西、广西、四川、云南、重庆、内蒙古等10个省区市放宽了部分岗位的年龄限制。但这些地区报考年龄限制的放宽,多面向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甚至提到,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长沙宁乡市沙田乡在村(社区)干部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学历上则标注高中或中专。
“近两年,越来越多地方在适当放宽对干部年龄、学历等方面的硬性限制,提高对干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要求,使优秀干部可以脱离年龄、学历等‘窠臼’,而不用靠‘三龄两历一身份’的造假来达到职级提升的目的,这或许能从根源上部分治好干部的档案‘整容病’。”谢华说。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