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整治清理公租房乱象 监督守护群众“安居梦”
作者: 胡鑫“房子采光好,布局合理,我期盼这间房子已经很久了。”2023年7月,三台县潼川镇居民李娇带着儿子搬进了位于该镇草堂社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使用面积49平方米,距离儿子的学校近,母子二人感到很满意。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带动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公共租赁住房领域中,却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监守自盗、损公肥私,将国家的民生保障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通过倒买倒卖、虚增户口等方式从中赚取非法利益。为此,三台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在公共租赁住房领域查处了于某案等一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以案促治开展专项整治清理,为增进民生福祉保驾护航。
深挖典型个案 “公家房”成了“私家产”引警觉
2021年12月,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发现,县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于某可能存在私自倒卖公共租赁住房的问题。通过该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的研判,对于某的调查工作随之展开。
“2009年9月,位于城区西顺城街的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在租户退租后,于某私自收起了租户退还的钥匙,未交回单位。”据办案人员介绍,早些年,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导致了房屋管理台账上未登记该套房屋的信息,发现漏洞后,于某打起了“歪主意”。
不久后,于某虚构该处房屋为自己所有的事实,将该房屋通过房产中介进行挂牌出售。2009年11月,于某迎来了“买家”景某某、赵某某夫妇,双方很快达成了买卖意向。
为了不让倒卖公房的事情败露,于某一边向“买家”承诺自己的房源绝对靠谱,另一边却通过非法途径伪造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最终,于某以零成本“出售”了这套房屋,从中获利5.4万元。
然而,纸包不住火。2021年9月,“买家”夫妇准备出售该房屋,却被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该套房屋使用证件均为假证,不能参与交易买卖。事情败露后不久,于某接受了该县监委监察调查。2022年12月,于某受到撤职处理。
“于某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引起了大家的警觉,随后我们顺藤摸瓜,继续发现公共租赁住房领域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曾云华回忆,该案办理结束后,他们与专案组通过情景再现等方式对案情进行了复盘,研判该县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同年12月,该县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整治清理。

做实系统治理 “小切口”推动“大监督”惠民生
“公共租赁住房随着民生保障的不断进步,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发展,这些房屋在多次变动中也出现了底数不准、权属不明等问题。”曾云华认为,要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使用,首先必须完整了解其基本情况。
然而,摸清底数并不容易。在专项整治初期,该县组建工作专班,县纪委监委与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等多个相关部门协同作战,通过调取档案资料、入户走访排查、房源信息筛查等方式,历经2个月后基本摸清了家底。
“摸底后,我们从漏管、脱管、转租、转借等18个方面对这些房屋进行了拉网式摸排,但受到年代久远、手续不完善、审批不规范和个别房屋权属不清等因素影响,当时整治清理面临较大压力。”该县纪委常委刘洋说。
为了整治清理能顺利推进,该县采取了分类施策的策略,一方面将清理出的房屋问题建立分类台账列出整改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分别对房屋信息不实、违规出租转租、账目不清等问题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对2002年以来历史房屋权属、会计凭证等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并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乱象发生。在该县多个部门的努力下,公共租赁住房终于有了一本“明白账”。
“通过专项清理,我们发现疑似公共租赁住房违规线索63起,其中,清理权属不清房屋17套,腾退收回房屋14套,规范整改房屋13套。”三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津表示,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始终以办案为引领,立案查处3件3人,其中,对曾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县城区堰渠管理站原站长蒋某采取了留置措施。2023年5月,蒋某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深化案件查办的同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工作同步推进。据悉,该县目前正在探索打通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更加精准的动态监管。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将与司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打击该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使公共租赁住房更公平公正地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