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的筋

作者: 王善常

我1996年和敏结的婚。结婚使我脱离了贫穷、压抑、无望的原生家庭,组建了自己的新家。总算能按着自己的规划生活了,我心中特别舒畅,那感觉就像枯木熬过了漫长的寒冬,终于等到了春天。我踌躇满志,决定从此告别该死的土地和庄稼,以后只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安身立命。

但命运这东西最操蛋,它专门喜欢和穷人作对,你想的不是跟花一样吗,好,就不给你花,不但不给你花,相反,它还要狠狠地扇你几个响亮的耳光。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我先后在闭塞落后的格木镇做了四个小买卖,虽然加了小心,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不仅没挣到钱,就连四处挪借的本儿也都搭了进去。遭到命运无情的毒打,我才意识到,如愿以偿是需要运气的,事与愿违才是人生的常态。一旦意识到这一点,我马上就放下了可怜的自尊,硬着头皮进了建筑工地。

经人介绍,我进了鑫福园工地,在那一连干了三个月的小工。

我的任务是用小推车给瓦匠推砖。那时佳木斯的瓦匠都是计件工资,砌一块砖三分钱,快点儿干的话,一天能挣一百多,所以他们砌砖就都跟玩命似的。但小工却都挣日工,一天三十,一个小工伺候三个瓦匠。刚进工地时,我很疑惑,不知道那些混蛋老板都是怎么想的,瓦匠计件,小工日工,这种安排毫无科学可言,小工的积极性根本调动不起来,小工上料不及时,瓦匠干得再快有屁用。但刚干一天我就明白了,不得不佩服那些老板,他们太聪明了,算计人能算计到骨头里。他们清楚地知道,小工根本不会消极怠工。瓦匠砌砖是一门技术,这门技术不是每个人都能掌握的,而小工推砖上灰是出笨力气,出笨力气的人一抓一大把,要知道哪个工地缺小工,一大群人削尖脑袋往里挤,干活儿要是敢偷奸耍滑,工头一句话就得立马滚蛋。

平时摆弄一块砖很轻松,但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摆弄,几乎任何人都受不了。第一天我的手指就被磨烂了。我虽然戴了手套,但没用上一个小时,那副五毛钱的线手套就露了指头。我的手指肚先是被磨红,然后皮肤慢慢地变薄,最后竟透明起来,能看见里面殷红的嫩肉和细细的血丝,十根指头就像十朵花苞,随时都能开出艳红的花朵,更像十根燃烧的蜡烛,十簇火苗在指尖跳跃,每抓起一块砖,都会带来烧灼的疼痛。

下班回家,敏看见我流血的十指,非常心疼,劝我第二天别干小工了,再想法找找别的出路。我当时嘴上没说话,心里却做起了斗争,经过一番较量,互相摆事实,讲道理,最后想挣钱养家的我,战胜了怕吃苦遭罪的我,于是我决定,第二天继续去工地。当时来看,这是我唯一的选择,除了用体力换钱,我人生中的各种出路都已经被堵死了,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于是我就豪迈地对敏说,苦是人吃的,罪是人遭的,别人能坚持下来,我为啥不能?

一个月后,我的手上结出了一层老茧,不但不怕砖磨手了,而且还省了手套钱。因此我总结出了一个真理,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就是人的血肉之躯。这是我从痛苦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所以应该算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就像工友们常说的那样,爹妈给的人皮手套是最好的手套,既省钱,又结实,就算磨坏了,自己也能长好。

第三个月,工地钢筋组要一名小工,工长选了我,因为我平时干活任劳任怨,也从不多言多语。别的小工都恭喜我,据他们说,凡是被调到钢筋组干活的小工,多多少少都能学点绑钢筋的手艺,最后一般都能成为一名钢筋工。钢筋工好歹也算是技术工人,在工地里,最起码要比小工地位高。这倒是其次,关键是钢筋工每天能挣五十块钱,比小工整整多了二十。我心中高兴,听从工友的建议,买了一盒红塔山,偷偷地塞给了工长。

其实钢筋组的小工更累。钢筋和砖块相比,密度要大很多,如果不用力气,它们根本不肯移动分毫。我每天的任务是不住脚地扛各种型号的钢筋。六米或九米长的钢筋在我的肩头颤动着,相互碰撞,发出冷硬的声音。

铁欺负软弱的人。最初几天,我的肩膀肿得像发面馒头,腰疼得仿佛随时都要断掉。我不得不咬紧牙关,像倔驴一样与它们抗衡。钢筋越是欺压我,我就扛得越多。钢筋长时间和我的肩膀接触,铁原子不断地穿过我的工作服,渗透进我的身体,又顺着血液扩散到全身各处,和我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相结合。最后我的肩膀消了肿,并且慢慢地变硬,像一块铁。我的腰也不再疼了,扛多少钢筋都挺直不弯,似乎支撑我肉身的已不再是单纯的钙质骨架,而是在钙的基础上,又加入了更加刚硬的铁元素。

我盼望着早日成为一名可以多赚二十块钱的钢筋工。为了这个理想,我扛钢筋时毫不吝惜力气,只为能给钢筋组长留下好的印象。另外干活儿的时候,我总是偷眼去看钢筋工们的各种操作,如何量尺下料,如何切断弯曲,如何排料绑扎。

终于有一天,也许是为了赶工程进度,也许是我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感动了钢筋组长,他扔了一把钢筋钩子给我,让我跟着别的钢筋工去楼上绑扎钢筋。我干的活儿是绑扎板筋,把密密麻麻纵横的板筋铺好后,蹲下来,在每一个钢筋的交叉点用扎丝绑扎上。一块四五十平方的平板,就有几千个交叉点。这活儿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就是不停地绑扎,但是特别累腿,持续几个小时蹲在地上,多强壮的腿都受不了。我的双腿先是酸痛不已,仿佛被泡在了冰水里。我忍着继续干,心中暗暗地数着数字,强迫自己一秒一秒地忍耐下去。到了最后,我下肢血管里的血液好像停止了流动,我的腿麻木了,像别人的腿,摸一把都没有感觉,酸痛也跟着消失殆尽。就这样,一个月后,我熟练地掌握了一些相对简单的钢筋绑扎,工资也涨到了四十块,距离一个真正的钢筋工只差十块钱了。

但那一年我一直没能挣到五十块,因为我左手的食指被切断机切下了一小截。

那是九月的一天,别的钢筋工都到楼上绑扎大梁和柱子去了。钢筋组长留下我,让我切些垫铁。垫铁就是用钢筋废料头切成的十公分左右的短铁,用来垫在绑好的钢筋梁骨架下面,这样浇铸出来的混凝土梁就会有一层保护层。切断机我是会用的,但那天那台老旧的切断机却出现了故障,操作杆不好使,只要给上电,两片切刀就不停地一张一合,无法停下来。我跟组长说明了情况。他斜着眼瞅我,冷冷地说,如果这样干不了,你就回去装砖吧。

在切断机前,我犹豫了一会儿。我不得不硬着头皮,盯住一开一合的切刀,趁切刀张开的一瞬间,迅速把一根根钢筋废料头塞进去。因为要切的垫铁很短,所以往切刀中塞钢筋的时候,我的手指就离刀口很近。我虽然加了万分的小心,但最后我左手的食指还是被两片切刀切了一下。不停开合的冷漠的切刀,如同饥饿巨兽的大嘴,它不会辨别钢筋和手指的区别。它的使命就是用力地咬断一切。咬断钢筋,或穷人的手指。

我当时指尖一麻,并没感觉到疼。但我知道我的手指被切到了。我举起手,看见食指的指甲几乎全被切掉了,只有一丝肉连着,吊在手指旁。我把眼睛凑过去,仔细地观察伤口。我很冷静,像在观察一根钢筋的断面。我看见烂肉中露着一截白色的骨头。一开始我的手指并没有出血,白生生的,像刚煮过的鸡胸肉。但不到十秒钟,鲜血就洇了出来,并且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染红了半个手掌。同时,一阵尖锐的疼痛从伤口刺入了我的身体,像千万根细小的银针在我的血脉中穿行。

我咬着牙,举着受伤的手去找钢筋组长。他正露着肚皮在钢筋棚子下睡觉。我叫醒他,把手指给他看。他懒洋洋地坐起来,看了一眼我的手指。也许我流出来的血让他感到了厌恶,他骂了一句,又用古怪的眼神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才从兜里掏出了一沓钱,拽出一张五十块的递给我,让我去工地外的卫生所包扎一下。

在卫生所里,一个女医生告诉我说,我的手指伤到了骨头,必须在第一个关节处截掉,要不然细菌就很容易顺着骨头感染进去,严重的话最后整根手指都保不住。她把我破碎的指甲和一小块被挤烂的肉剪掉,又上了些止血和消炎的药粉,包扎上。她动作温柔,是一个好医生。人在疼痛时最怕关心,她在给我包扎的时候,我差一点就掉下眼泪。

我临走前她又嘱咐了我一次,让我第二天去大点的医院去做手术,把我的食指截掉一截。

我回到工地,把剩余的三十块钱还给了钢筋组长。他接过钱,问了一句,明天你能不能接着干了?我心里对着他喊一句,明天干你妈个逼,但我嘴上却说,不能干了,我手指断了一截,不好意思,耽误你的事儿了。他没再说话,站起身走向了别处。

从工地回家有三十多里路。我右手把着车把,左手端在胸前,骑着我的破自行车往家赶。骑着骑着,我的眼泪就流了出来,忍都忍不住,不是因为疼痛,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公路上很少有车经过,满世界刮着大风,我的眼泪汩汩地向外流,刚流出眼睛,就被风吹散在了空中。

我害怕我的手指少一小截,它再小也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所以我没有听从那个女医生的话。我先去镇卫生院打了几天吊瓶,又吃了一个礼拜的消炎药。一个月后,我打开了包在手指上的纱布。我惊喜地发现,我的伤口不但愈合了,而且还长出了一小片嫩白的指甲,像苍蝇的翅膀那么小,那么薄,虽然很脆弱,但我却像看到了一颗发芽的种子一样,看到了希望。

三个月后,一片崭新的指甲长成型了,手指肚上的肉也几乎恢复了原样,虽然还能看出一道凹陷的伤痕,但毕竟我保住了我的食指。

看来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真的是人的血肉之躯。我的食指是那么顽强,它在不可能的情况下修复了自己。我佩服我的这根食指,敬佩它的肉和皮肤,敬佩它的血管和骨头,钢筋断了也就断了,我的手指却得到了重生。

我读高中时特别喜欢文学,在学校小有名气。高考落榜后,我虽然也很难过,但因为心里有文学在,所以并没有多气馁。我坚信成功的路不止一条,靠文学一样可以改变命运。那一段日子,我拒绝帮家里干农活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天只躲在我的小黑屋里读书写诗,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精神恍惚的地步,以至于头发过肩了都不去理,衣服脏破了也不知道换。当时我们格木镇人都在传言,说老王家的二儿子没考上大学,受到了刺激,得了精神病。我是格木镇唯一一个进城读重点高中的学生,为此镇里有许多人曾经暗中嫉妒过我爸我妈,嫉妒他俩培育出了一个大学苗子。这回可好了,大学苗子变成了精神病,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个巨大落差,终于让他们的心理得到了平衡,他们难以抑制住兴奋的心情,总试图亲眼目睹我的现状。整个格木镇只有我爸和我妈最痛苦,他俩也相信我得了精神病。在难过的同时,他俩似乎还因此蒙受了耻辱,甚至不敢轻易出门,唯恐遭到别人的嘲讽。

那期间我还真发表了两首诗。一首发在《黑龙江日报》副刊上,不到二十行,题目叫《命运》,至今我还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当时稿费给了30块,是邮递员亲自送到我家的。另一首诗题目叫《走进玉米》,也不长,在《青年月刊》(现在已经停刊)主办的一个全国青年诗歌征文中获得了二等奖,奖金300元。300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在当时,是一个好劳力一个月的工资。那首诗被刊登在了《青年月刊》上,下面还留有我的通联地址。那之后,我收到了许多读者来信,其中有一个吉林的女生,我和她书信来往将近三年,成了可以相互倾诉的文友,我甚至动了前去找她的念头,只因当时我拿不出往返的路费,最后才没有成行。

在靠文学挣了330块钱后,一连一年多,我没有再发表一首诗。我越来越焦虑,越来越恐慌,加上我爸和我妈成天叹气和咒骂,让我在某一个午后,忽然就想通了,文学根本改变不了我的命运,它只是一处幻影,只会把我引进绝境。去你妈的狗屁文学!我发誓从此放弃。为了防止反悔,我马上烧掉了我的所有诗稿。看着在灶坑里熊熊燃烧的火焰,那一刻我一下子就轻松了,仿佛终于放下了一个重担,彻底得到了解脱。

手指受伤后,我一连在家休息了五个多月。在这五个月里,我无事可做,竟然又拿起了笔。这次我没有写诗,而是写起了小说。因为以前和文学决裂过,下过狠心,发过誓言,所以再拿起笔时,我必须克服羞愧,为自己的出尔反尔找出合适的理由。我找的理由是,人活着必须有一个牢固的精神支柱,否则生命就会失去意义。

我写小说连敏都不知道。那时她在镇里一家私人幼儿园带班,每天她一走,我就开始写,等到她快下班时,我再把纸笔藏起来。在当时,写作是一件羞耻的事情,我不能让任何人看见,包括我的妻子。人在穷困中可以有理想,这能让人理解,只是这个理想必须切合实际,可以是物质层面的,譬如温饱,譬如小康,但绝对不能是精神层面的,那会令人难以理喻。除非我一举成名,真的靠文学改变了命运,否则的话,写作就是精神病的一种表现,所以我必须偷偷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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