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蝈蝈儿
作者: 淡巴菰一
“蝈—蝈—蝈……”没有指挥,这合唱声浪却如此有弹性,一如丝线轻拂金箔,从我身后传来,渐行渐近,由轻柔变得强健。
我愣怔了两秒,扭身回头看去,只见眼前金灿灿的一团,云朵一般,随着一辆自行车的前行飘然而至——那由上百只蝈蝈组成的流动乐队,正和谐欢快地唱着大自然的弦歌。它们带来的,似乎又不是歌声,而是一块散发着庄稼清香的碧绿田野。
看我驻足观望,那骑车的黑瘦汉子停下来,带几分期待地笑着望向我。那是辆普通的自行车,后衣架上支起了两根一米左右高的竹竿,那些笼子就是层层叠叠挂在这竹竿上的。也许是感觉到了突然的速度变化,一只只在那金色笼子里歌唱的小歌手都忽然噤声。但旋即,有几只鲁莽或迟钝的,又放开嗓子大声鸣唱那稔熟的旋律。
“二十块一只,三十块一对儿。”卖蝈蝈的这位不等我问就主动报价。
那是个五月的午后,我从北京回河北的小县城给父亲扫墓。父亲走了六年了,我当年不仅没能为他送葬,就连清明和祭日都鲜少有机会去拜祭他。反倒是在那小城生活的弟弟一家三口,从不落地给父亲送鲜花烧纸钱。
那天是父亲祭日,我们刚从墓地回到城里,弟弟两口子去停车,我和母亲慢慢往小区门口走。
“蝈蝈儿!”我有些兴奋地对母亲说,眼睛却继续望着那秫秸杆儿外皮编织成的金灿灿的蝈蝈儿笼。它们那么可爱,像一个个圆鼓鼓的婴儿的小拳头,又像八面开窗的小小城堡,每个里面都住着一个着绿衣白纱腆着大肚子的袖珍国王。
“活不了多久的,还是别买了吧。”父亲走后,母亲特别舍得花钱往家买花,栀子、茉莉、君子兰,尽管许多中途夭折,至少每次都是奔着好花常开的结局去的。可这蝈蝈儿,在她看来即使不出意外,寿命也不过几个月,干脆别劳神为好。
“在大城市买不到的。养两只听听叫声多好。”从卖者的口音判断,他是县城西部紫荆关一带山里人。那里的人说话舌头发直,不会发儿化音,管“二”叫“饿”。是我的家乡话已经不纯熟地道了吗?我有些纳闷他是如何断定我不是本乡本土的人。
尽管漂洋过海走过世界许多地方,我打心底对中国的县城有一种故友般的亲近。它们就像一根根密密麻麻的血管,东西南北,阡陌纵横,网罗起中国的繁华都市与偏僻的毛细血管一般的乡村。我喜欢逛县城,即便交通混乱、尘土飞扬,即便那价格亲民的网红餐馆也不免饭菜粗糙、卫生可疑,我仍吃得香甜。县城,有大城市往往缺乏的一样东西——地气,或者说,土地的气息。离农村近,县里的菜蔬瓜果是新采摘的;离农村近,鸡鸭鱼肉是刚宰杀的;离农村近,人们脸上的表情仍然是农业社会的——古朴实诚,即使狡黠都带着憨厚。
望着那人和那一笼笼的蝈蝈,我脑海里忽然闪现的是刚刚在墓地里探视过的父亲。父亲从部队到地方,一辈子跟写作打交道,虽然他从没出版过一部书。我记得当时在读大学,暑假回家,在宣传部门工作的父亲兴奋地告诉我,他写了一篇《蝈蝈儿唱响致富歌》的新闻,居然被某大报采用了,他很自豪地把那豆腐块文章剪贴在了他的笔记本里。
“您帮我挑两只吧。”说着我递给卖蝈蝈者三十块钱。我希冀这小小的蝈蝈鸣唱能把已经淡出我生命的乡野拉近些再近些,就像春天漫山遍野的不知名小花,夏天月光下一块有着圆滚滚果实的瓜地,秋天挂着灯笼一般橙黄柿子的山林,冬天一望无垠的雪野,它们是自然的使者,是我永远走不出的乡愁。
“挑俩欢实的!”我母亲不放心地叮嘱。
“没问题!”是因为做成一笔小小的生意吗?那汉子开心地笑了,以至于鱼尾纹深深地堆在了眼角。我相信他还没我岁数大,但常年的田间劳作让他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
“这不是二壮吗?金家庄的?”母亲先是迟疑后是坚定地望着那汉子说。
“哎呀看我这眼神,三姑奶奶,我还真没认出你来。我是二壮!有二年没去看你老人家了。”二壮说着,脸上的笑纹和皱纹同时堆满了黑瘦的脸。
“你不是一直跑运输吗,怎么卖起了蝈蝈儿?”母亲与其说是好奇,不如说是忧心,即使对这七拐八绕的远房亲戚。
二壮把车支好,双手从那车把上解放出来,立在那儿苦笑着倒出了一肚子委屈。他跑了十来年长途,主要是运送石材去南方,起早贪黑,着实赚了点钱,不仅把房子翻盖一新,还把两个孩子送进了大学。没成想三年前兴起了企业集资热潮,有外地资本介入本乡那个有着千年香火的庙会,政府领导都出席了热闹的揭幕仪式。百分之二十甚至三十的利息返还,让许多乡民把一辈子的积蓄都投了进去。二壮先试探着投了十万,还真如期得到了利息,尝到了甜头的他,不仅投入了跑车以来的所有积蓄,还以车为抵押去银行贷了款。“我有俩大学生要供,父母还都一身病……还是怪我,忒冒失咧。项目黄了,人家投资方卷铺盖走人了,可把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坑苦了。村里有好几个老人投进去了儿女孝敬的养老钱,出事儿后受不了打击,死了两个,听说有一个是喝农药自杀的。”
母亲和我都听得唏嘘连连。
我忽然有点心酸,想着是否再给他十块钱,可是又感觉真那样做似乎很矫情,有居高临下施舍的嫌疑。我揣在口袋里的手,终究还是没有伸出来。
二壮取出一把生着锈的剪刀,颇费了点劲儿才从那一团高挂的笼子中剪下两个,像剪断了两个音符,那歌声似乎陡然间弱了一些。
倒是母亲,侧过脸悄声跟我说:“既是乡亲,就别在乎那十块钱了吧,你再给他十块。”
“这哪儿行?不要不要。按说这蝈蝈就应该送给你们,哪儿还能多收?”那十块钱在二壮和母亲之间来回拉扯着。最后他坚决地塞回了母亲衣服口袋。
我又问了几句蝈蝈儿的饮食习性后,拎着那两个金色的小拳头和母亲往家走。“他小时候我就见过,不过三两岁,长得欢眉大眼挺好看的。现在成了小老头了。唉,人哪!”母亲边说边叹息。
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进厨房切了些胡萝卜条,从那只有筷子头大小的洞塞进笼子。蝈蝈儿们先是惊慌地躲避着,两只前腿胡乱地挥着。很快,也许是嗅到了食物的气味,它们开始不客气地大啃这送上门来的美食,两只白色门牙快速运动着,鼓鼓的眼睛好像对一切都视而不见,反倒是头顶长长的触须机敏地探测着周围的环境。
我把它们挂在客厅向阳窗子的把手上。阳光斜照进来,洒在笼子和两个小家伙身上,它们一动不动,像两只翠玉雕出的案头清供。
吃晚饭时,母亲又说起二壮的遭遇。弟妹有些难为情地说:“我没敢告诉你们,我爸爸就是这样的受害者之一。我和我哥给他的钱都攒着,原先还打五毛一块的麻将,自从有了这高利息集资以来,他愣是戒了麻将和烟酒,可是那五万块钱彻底打了水漂儿,他一趟趟去找当时让他投资的人,我哥也替他出过面,都没要回来一分钱。人都跑了,去哪儿要?”我们听得一脸诧异,母亲大叹世道不公欺负老实人。
虽然谁也没说什么,我知道屋里四个人都在留心静待那蝈蝈儿的叫声,可直到第二天早上,屋里安静得像没有它们一样。
“不会是有毛病的吧?二壮不是干这行的,他也不懂,你当时还不如自己挑两只大的呢。我看有一只特别弱,也就比蛐蛐儿大一点儿。”母亲虽看似有经验地抱怨我,那语气却是谨慎小心的。有人说,人老了,不管年轻时多么强势,也会变得怕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父亲去世后,母亲似乎有意地把自己以前的锋芒都收敛了起来,不再像过去那样爱打主意。她越发专心称职地做个“糊涂”老太太。
弟弟一向心细,说这蝈蝈儿也许在适应新环境。一向有洁癖的弟妹则问我是否把萝卜洗干净了。
天阴着,还下起了雨。不便出门,除了帮母亲做饭,我开始仔细观察这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的小生灵。别看不叫,它们饭量不小,刚放进去的吃食,不管是水果还是蔬菜,不挑不拣,没一会儿就被两只大门牙啃食进胖胖的肚子。笼子下面的窗台上,则是食物残渣和粪便的混合雨点儿。
吃饱了,它们就趴在笼子里,禅定般地发呆。
我开始寻思,这两个蝈蝈儿明显是有问题啊!
两天后,在我准备离开家回北京的晚上,半夜里,我忽然听到了那金属音质的歌声:“蝈—蝈—蝈……”
声调不高,时间也不长,不足一分钟的样子,然后就又是长时间的寂静。
早上吃饭,全家人似乎都有点兴奋,至少,蝈蝈儿会叫!
回北京的车程也不过一个半小时,这两位坐在副驾座位上的歌手,商量好了一般,谁都没吭一声。
二
“蝈蝈儿!”儿子正在家上网课,一年前他被美国一所大学录取了读研,因为疫情签证多次被拒,只能昼夜颠倒在家接受远程教育,被我弟弟戏称“最昂贵的函授大学”。
俯身凑近了,从镜片后打量那蝈蝈儿片刻,他只说了句:“看着挺傻!”就又埋头继续钻研他的Python(编程语言)去了。
晚上,侄子下班回家,来不及换鞋,也兴奋地去客厅向南的窗边看蝈蝈。二十岁的他在省城读了个大专,不想回到小县城托关系找铁饭碗或者考公务员,他到了北京,在一家全国连锁服装品牌的门店当导购。自小因为不爱读书,他父母一直担心他的前途,好在沾了中国高校扩招的光,他去读了个市场营销专科,快毕业时,正巧有几家企业去学校招销售人员,阳光帅气的他喜欢服装行业,顺利通过面试就来北京当起了导购。
我打心底喜欢侄子,虽然他自小不喜读书,却善解人意、情商极高。记得当年他才不过七八岁,暑假来北京住一夏天。每逢我那开始叛逆的儿子与我顶撞对峙,在中间斡旋平息战事的都是这小家伙。他的手法其实也很简单,不过是跑过来悄悄跟皱着眉头的姑姑说:“我哥知道错了,只是不好意思承认。姑姑原谅他吧。”又到一边儿跟生闷气的哥哥说:“我姑姑原谅你了,说只要你下次别再摔门顶嘴。哥你去跟她道个歉吧,我就常跟我妈道歉。”
“姑姑,这蝈蝈儿让我想起我爷爷。我记得上幼儿园时他去农村下乡,给我带回来一只,那笼子和这个一模一样。”侄子自小跟爷爷亲,读小学时每逢因为做不出简单的数学题被他气恼的父母责骂甚至掌掴,都是爷爷在一旁护着他。
“你们哥俩每人认养一只吧。”那晚吃过晚饭,俩孩子在厨房洗碗,我进去给蝈蝈切黄瓜条。那本来不小的厨房好像一下子很逼仄。看着身边两个身高都一米八的大小伙儿,我不由惊叹着时光的流逝——似乎只是一眨眼,那两个虎头虎脑有着一脸婴儿肥的小胖子,都已经长成了挺拔昂扬的青年。我爱他们,不仅因为他们是我的亲人,还因为这看似长在蜜罐里的孩子,曾心碎地和我一起经历了失亲之痛,甚至替我面对了死神的狰狞。听我母亲说,我父亲走的那天,哭得眼睛红肿的两个孩子在火葬场一块一块拣拾起(外)祖父火化后的遗骨。送葬那天,也是他们俩,一人打幡一人捧着骨灰盒,把他们挚爱的有血有肉的亲人送到另一个世界。似乎从那时起,这两个还在学校读书的孩子忽然长大成人。
不同于自小就浓眉大眼的儿子,我侄子小时很不起眼儿,像一块没长开的小枣核儿,冬天总穿一件碎皮子拼接成的夹克,我总笑他像一块滚动着的酱牛肉。如今他越发像年轻时好看俊雅的爷爷。他自小虽不擅学业,却极富审美眼光,再不起眼的衣物,经他的手搭配,都显得格外有味道,是那种不事张扬的别致和悦目,难怪读中学时他就常被小姑娘递纸条写情书。
“让我哥先挑,剩下的归我。”侄子仍一如从前的懂事。儿子认领了挂红绳的,取名闹闹。侄子接受了另一只,取名周董,缘自于他最崇敬的歌手周杰伦。我曾问他为何微信头像一直都是周杰伦的各种照片,他认真地说:“我佩服他,不光因为他有演技和音乐才华,还因为他特别敬业,几乎没有绯闻,是个对员工好对家人有责任心的男人。”
侄子虽然是典型的北漂打工者,每天八小时迎来送往买或不买的顾客,有时站得脚疼,非但不抱怨,还总是一脸快乐。他崇敬会写书的姑姑,甚至连洗脚水都不嫌弃。“姑姑你泡过脚的中药水别倒掉,我再加壶开水也泡泡。”他希望血压高的父亲戒掉烟酒,也跟我说:“姑姑你说说我爸,他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