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时间的纪念品

作者: 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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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红

《赠卫八处士》:真好,你我都还活着

我听到的最荒唐的一种说法是,杜甫可以学而李白不可以学,说得好像杜甫没有天才只有笨功夫,我的天,你倒是学学试试。

杜甫本人听到估计都得生气(另一个误会是,杜甫是个好脾气的人),人家可是说了“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这估计是所有写作者的心愿,但没有几个人会像杜甫这样直接说出来。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杜甫很自信。

这可能是杜甫那些工整的律诗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事实上,杜甫最杰出的作品,同样是险韵诗成,神出鬼没,是陆游所言的“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就说他那首《赠卫八处士》的开头,“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没有前因后果,简直是破空而出,但又觉得这十个字字字如铁,一下下夯到你心里去,像流星落地,形成巨大的冲击力,在古代文学作品中,可与之匹敌的不算多。

谁没有过类似的体会呢,在这世上,有多少至爱亲朋,说不见就不见,根本没商量,就像天上的参星与商星。参星属于猎户座,商星属于天蝎座,参星升起时,商星就会落下。用天理来证人情,更显得决绝而不容置疑。

这种分离有时候你是有知觉的,比如《红楼梦》里晴雯以为她和宝玉会永远在一起,但王夫人一声令下,晴雯被逐出大观园,很快香消玉殒,与宝玉天人永隔,这是赤裸裸的悲剧。但还有一种分离是你无知觉的,那个人好像一直都在那儿,但你一抬头,发现他已消失在人海,也没有什么缘由,都没处说理去,更让人思之惆怅。

杜甫笔下这位卫八处士,很可能属于后者。处士者,隐居不去做官的人,卫八者,姓卫排行第八。这位卫八处士在历史上没有留下记载,在杜甫的作品也没再出现过,他和杜甫未必有怎样深刻的友谊。只是,乱世中,危机四伏,瞬息万变,单是“故人”两个字,就已经很可亲了。

据说这首诗写于公元759年的春天,之前这两年杜甫过得十分跌宕,安史之乱发生后,他苦苦追随肃宗,肃宗大为感动,封他做了右拾遗,说来也算是念念不忘终有回响,皆大欢喜。但杜甫不是个识时务的人,以为从此能够“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上书疏救获罪的房琯,激怒肃宗,于公元758年六月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他告假回故居洛阳陆浑庄,从陆浑庄回华州时,他拜访了隐居在乡间的卫八。

卫八为什么会流落在这里?杜甫又是从哪里得到他的消息?可能就是一串串极偶然的机缘,将杜甫推到了卫八的面前。

别后经年,忽然见到以为早已失散的故人,那种惊愕不难想象,惊愕缘分的神奇,也惊愕乱世里彼此都还活着。原本平平无奇的日子也变得不寻常。“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乱世的大背景下,这场相聚,有着以惊惧为底色的温馨。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旧日呼啸而来,都曾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再见面,两鬓已苍苍。这几年去看望两老朋友大多已经成鬼,所以看见彼此都还活着,竟然有点意料之外的喜悦。一声惊叹中,有说不清是什么滋味的滋味在胸中滚过。我何曾想到离别二十年,还能走进你的家门,离别时你还是个单身汉,现在儿女已经成行。

故人相见,是几重时空重叠,似真似幻,且惊且疑。你记忆中他总是二十年前的少年,然而他已经是一众儿女的父亲,这些儿女都很可爱,对于杜甫这个远道而来的叔叔,既恭敬有礼又热情亲切。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

怡然是愉悦的意思,但更加舒缓。“问我来何方”,这一句更妙,有居家者的好奇,也是对这个风尘仆仆远道而来的叔叔分寸得宜的关怀。问候尚未结束,他们又去张罗酒浆。

你看,从行礼到问候,到准备酒菜,这一系列行为是不是如行云流水。我们用杜甫的视野看过去,作为老朋友,我们多么欣慰于老朋友的孩子们如此聪明善良和能干。

接下来的这个夜晚,也许是唐诗里最美的几个夜晚之一。

是的,唐诗里有太多美好的夜晚,比如“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比如“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比如“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比如“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或是“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的相遇,或是天高地阔,令人物我两忘,心旷神怡,但我最喜欢的,是杜甫与卫八处士相遇的这个夜晚,在动荡的角落里,在一场场离散的夹缝里,卫八倾其所有,款待了这个老朋友。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这场款待说起来也是寒薄,没有大鱼大肉,更不见世间珍奇,不过是冒着夜雨剪下春天的韭菜。据说这里面有个典故,东汉郭林宗自种畦圃,友人范逵夜至,郭林宗冒雨剪韭,作汤饼以供之。

但是我总觉得杜甫这句写的是实景,面对突然出现的老友,卫八来不及准备,家中物资可能也很匮乏,但匮乏也有一种美,会让人更珍惜手中所有。比如这冒着夜雨剪下的新鲜韭菜,才煮出来的掺了黄粱的米饭,是最普通的家常饭菜,但香喷喷,热腾腾,在这一刻足以满足杜甫饥饿的胃和仓皇的心。

回想这一生里给你留下美好记忆的食物,是不是都跟昂贵的食材精致的烹饪方式无关?《红楼梦》里的茄鲞和鸽子蛋,不如《水浒传》里的二斤牛肉显得美味,因为《水浒传》写出了饥饿感,也写出了饥饿感被消除之后的满足感。杜甫也用十个字,写出他心中的万千滋味。

更何况,主人卫八说这相聚太难,一再殷勤举杯,两人接连喝了十杯,十杯也不能喝醉,感念故人这份深情厚谊。

酒量就是这么个奇怪的东西,同样一个人,有时浅尝则醉,有时千杯不倒,是与当时的心情有关。杜甫未必是海量,但十杯下肚,也只是微醺,是他内心的激荡,消解了酒意,可以想象,卫八与杜甫,在那个夜晚,该是怎样的感慨万千,共话世事的山高水长。

这场家宴,是接风,也是送别,不只是卫八送别杜甫,他们其实也是在彼此送别。在古代,人本来就容易失联,乱世让一切更加失序,那么这一刻,就以往事下酒,温暖无法预知的明天。

杜甫把这个夜晚写得太动人了,让我想起小时候,晚上都准备睡下了,有亲戚或是父母的朋友突然登门,他们在灯下畅聊,温情中夹杂着一点紊乱感,无来由地让人感动。可能因为夜晚登门总是非常态,被收入“家人闲坐灯光可亲”的常态中时,有一种参差对照的动人。

但问题是,这样一个情感充溢的夜晚,该如何结尾呢?像杜甫这样有大才的人,写诗难的不是飞扬,而是降落,谁能想到杜甫用十个字就稳稳地降落了。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所有的都是在离别的照耀下,离别如一道阴影,让人不敢恣意快乐,但它又皴染着相聚时的所有细节,让它皱褶分明,楚楚动人。所以这首诗明写相聚,暗写离别,唯有离别铺底,相聚时的所有才更加深刻。

就像人生,以死亡铺底,我们才能够更深刻地活着。

《别董大》:朋友是时间的纪念品

暑假里带娃去成都,特意去了杜甫草堂。那些屋舍自然是后来建的,但是很长的一溜诗碑值得驻足,我几乎是每一首都仔细地看了。

娃不耐烦,说看书不是一样吗?我说,是一样,但是好书太多了,如汪洋大海,能看到哪一本常常是缘分,你现在来到这里,遇到这些诗也是缘分,何不随缘一看。

娃被我的煞有介事弄得没脾气,只好陪我看过来。但是光看就行了吗?当然不是,老妈还要讲解!既然说是缘分了,何妨将缘分进行到底?好在当时比较早,草堂里人不多,有两三个人还一直不远不近地跟在我们身后,我猜测他们是被我的讲解吸引了。

直到走到那首《江南逢李龟年》前面,忽然不知道该怎么说,据说顾随先生讲诗词时,也常常只能感叹写得好。有一种好就是那么玄乎,像一片飞在半空中的羽毛,撩得你心旌摇曳,似乎触手可及,但你伸出手,又怎么都抓不到。

单看字面,这首诗写得太简单了。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李龟年是玄宗初年有名的歌手,跟杜甫也算老熟人,安史之乱时,他和杜甫都流落到江南,在大好春光里不期而遇。看这二十八个字,都是白描,一点抒情的成分都没有。风景也是好风景,而不是什么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但是在这微阴的晨光里看过去,没睡好的我,怎么有点想哭呢?也许,诗眼就是这“好风景”三个字,所谓“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还是好的,你还能在自然中找到呼应,感觉自己还有同类。“正是江南好风景”,写尽自然的无情。过去杜甫和李龟年见面的背景,是唐玄宗弟弟岐王的府邸,中书令崔湜弟弟崔九的客厅,是一整个大唐的繁华盛世,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谁会相信,坍塌就在一瞬间呢?

在记忆的废墟之上重逢,四目相对间,你们都知道失去了什么,长安已经失去昔日的颜色,但身处的江南,还只管好风景着,似乎要印证你们所有快乐悲伤的虚无。它无声无息地就消解了一切,这真是生命里的大无奈啊。

然而,也可以从另一面说,虽然花开花落,四季轮回,不为任何人任何事留步,但朋友依然是时间的纪念品,当他们出现,就会唤醒整个过去,让你想起,你曾如此深刻地活着。在唐诗里,这样的感触俯仰可拾,《江南逢李龟年》如此,高适的《别董大》也是如此。

先看这首诗: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是个雪天,黄云在天空堆积,延伸至千里之外,太阳被遮蔽,日光惨淡。很难说这是不是个好天气,对于在家里守着火炉的人,可能会引发“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情怀,但是对于行路人,它让路途变得更艰难,也让远方变得更加莫测。但是又不能不出发,就像那天上的大雁,顶着呼啸的北风,继续自己的旅行。飞雪围绕在周遭,像是无所不至的阻击,这光景,犹如一种人生际遇,是林冲风雪山神庙,不想走,又一步步被推着走,即将跟高适告别的董大没有这么艰难,但是也不容易。

高适没有明确说出董大何许人也,不过后人一般推测是琴师董庭兰,他在家排行老大,故被称为董大。董庭兰技艺极高,唐朝诗人李颀在《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中说:“董夫子,通神明,深松窃听来妖精。言迟更速皆应手,将往复旋如有情。”说他的琴声能够通鬼神,连妖精都要偷听他的弹奏。

可惜董庭兰一生清贫,六十岁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乡间度过,六十岁之后,他追随宰相房琯,充作他的门客,房琯很快失势,董庭兰也被迫离开长安。据说这首诗就写在这个时候,同样不得志的高适,在旅途中遇到失意的董大。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董大此时的处境,他年过六旬,杜甫说“人生七十古来稀”,在古代,六十多岁也是妥妥的老人了。这个年纪不能在家安心养老,不得不出远门,真的是太残酷了。

如今通讯设施和交通工具发达,即使是去从未抵达过的远方,也不会显得特别陌生,你可能之前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对它已经有了解,何况世界已大同,万变不离其宗。

古代则不一样,他乡是真正的他乡,那种陌生感如铁板一块,又深不见底,无处查询,也没地方打听。所以,在这样的天气出远门,董大不可能不忐忑。

幸好他遇上了高适。高适是什么样一个状况呢?同样是不怎么得意的。在《别董大之二》里他写道:“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

他形容自己像一只鸟儿扇动着翅膀,只有自己心疼自己。他身处边缘,有十来年不去京城。大丈夫身处贫贱也没什么,只可惜今天我们相逢时候,连喝酒的钱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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