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故乡,先要读懂故乡

作者: 安黎 韩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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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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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翼之

韩翼之:《石头发光的地方——回望耀州》系列散文出版前在《美文》于2017年1—12期分期连载。《西部》和《黄河》也各选发了两万五千字。《散文选刊》和《散文海外版》曾以头题或重磅推荐的方式,分别对其进行了转载。《石头发光的地方》还荣获2018年度“黄河文学奖”,全国城市出版社的“城市文学奖”,首届“铜川文学奖”等,这本书不仅得到了文学界的好评,还赢得了很多读者的喜爱。在这本书的开篇您说:“这座城,对于我而言,既是一座生命的圣城,又是一座精神的迷宫:它是那么地清晰,又是那么地模糊;它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它弥漫着股股温馨,也流溢着丝丝寒流。”

是什么样的感觉让您觉得故乡是一座精神的迷宫?

安 黎:精神的迷宫,指的是精神的困惑与迷思。我在耀州城生活过十年,有过快乐,也有过烦恼;有过顺畅,也有过羁绊。在很多的时日里,我是充实而满足的;但也在不少的时间段里,我是困惑的,是恍惚的,是迷惘的,是失望的,甚至是绝望的。那时候血气方刚,才二十出头,对世故不屑一顾,患有理想主义的幼稚病,极易以理想化的模版来对照现实的样态,从而激起情绪上的大起大落。目标越是遥远,路途越是大雾弥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两者之间的云泥之别,发生冲突就不可避免,而冲突的结果,自然是以个体的受伤为后果。在不满与抱怨中,精神便宛若掉落于迷魂阵的深井里,越是想爬出来,越是爬出不来。加上执着于文学的求索,日思夜想地想要与文学女神相拥,用文学的成功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但文学,又偏偏形若水中之月镜中之花,看得见,抓不住,这难免也让我心生焦虑。

对于我这一个土孩子来说,耀州城曾经是高不可攀的地方,而今置身其中,既有心理上一个调适和适应的过程,也有一个重新打量重新认识耀州城的过程。陌生,既能带来新鲜感,也能带来恐惧感。多种感受的交织,无疑让人滋生出精神的纠结。城镇与乡村,人的思维是不一样的,待人接物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在乡村,人口无遮拦,也心无忌惮,但在城镇,也许一句冒失之言,就会给自己的人生埋下地雷。

最为重要的是,我父亲在我参加工作不久,就卧倒在床。在病榻上,他以颤栗的声音多次叮咛我,让我若有机会,讨回原本属于我家在州城的宅院。那座在他的描述里无比宽大与奢华的庭院,为我曾祖父建造,彰显过我曾祖父的荣耀,盛装着我祖父的花开花谢,更是我父亲的出生之地,可如今它埋首何处,我有何依据讨要,以及又该向谁讨要等,都既是一个谜题,更是一个难题。那时候,我年轻气盛,很厌烦父亲给我讲述陈谷子烂麻子的家史,总觉得那些过往,距离我过于遥远,且与我没有多少关联性。现在回想起来,当然对自己那时的冷漠极其懊悔,也极为自责——我完全没有顾及到父亲的情感依托,没有体会到他失却家园的痛楚。曾经耀州城的老住户,而今却成了耀州城的异乡客,这样的落差,在父亲的反复提及中,也在撕扯和啃咬着我的内心,让我痛痒难安。

韩翼之:于您而言,故乡清晰的部分是故乡的历史吗?请您详细谈一谈,而对于“模糊”的部分您的书出版后有没有再思考?它给您带来什么样的感觉,能否大概描述一下?

安 黎:故乡是一个多重的概念,既有地理的层面,也有精神的层面。地理的层面是清晰的,而精神的层面未必那么清晰,有时候甚至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因此就有了某种模糊性。地理的故乡也并不单一,既包含我们亲眼看到的,比如地形地貌、田园农舍、果蔬庄稼、树木花草、飞禽走兽等,也有我们感受到的,比如气候、方言、习俗、风土人情等,更有我们听到和读到的,比如地域历史、人物传说、文字遗存等。每一个部分,都宛若故乡零碎的器官,共同拼装成了故乡的整体。但对于具有情感的人而言,其主观意识,时常决定着自己与故乡的亲近与疏离。如果亲近,就爹亲娘亲,故乡的一切污点都可以无视,甚至把斑斑黑点视为闪闪的星光;如果疏离,就心生芥蒂,故乡的所有优点都被遮蔽,及至于把闪闪星光也能幻化为斑斑黑点。精神层面的故乡,与故乡本身的优劣关系不大,却与个人在故乡的遭际息息相关。感受过关怀,享受过幸福,故乡就是温馨的,也是美好的;遭遇过蹂躏,遭受过不幸,故乡就是冰冷的,也是丑陋的;如果两厢参半,人对故乡的感情就变得复杂,复杂到难以厘清的程度,也许是模棱两可,也许是忽热忽冷,也许是爱恨交织。

就认识层面而论,每个人的认知都带有局限性,原因则在于每个人都只能在世间存活区区的几十年,并不能像穿越剧中胡编乱造的那样随意游走于古今,亲眼洞察所有的物事,于是难免被误导,被蛊惑,从而就有了认知区域的模糊地带。况且,即使“身在庐山”,也未必就能看得清“庐山真面目”。真正要读懂庐山,看清庐山,恰恰是要置身于庐山之外。以耀州为例,如果认为耀州是天下最富饶的地方,锦绣遍地,那一定是没见过世面;反过来,如果认为耀州是世界上最贫瘠的地方,坐拥愁城,那也一定是没见过世面。在我看来,耀州就是一个寻常的存在体,与其他地域别无二致,既长短并蓄,也黑白夹杂。它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甚至是地球的。它的光芒,也是中国的光芒;它的病痛,也是中国的病痛。它有虚有实,实的部分,公众都能清晰地目睹,但虚的部分,却时常被臆测的成分覆盖,需要仔细地辨识,才能去伪存真。遗憾之处在于,绝大多数民众,并不具备基本的辨识能力,而是随风而舞的,是盲从盲信的。久而久之,头脑就被谬误占据,谬误成了赢家,像真理一样义正言辞;反倒是那些想求真者,因寡不敌众,很容易成为被孤立被嘲讽的怪物——我说的这些,是普遍之态,是普世之情,而非独指耀州。太多真假莫辨的传说,在众人的耳旁萦绕飞翔;太多个人化的主观编造,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印刷品和出版物。很多人误以为读了史料,或读了当代人的编撰,就获取到了真相,其实并不一定。

耀州乃至中国“模糊”的部分,正是我存疑或未知的部分。存疑的部分,也许我会在后半程有限的生命历程中,去求证它;但我也心里明白,要完成此任,并非易事。更重要的是,也许求证本身,就是另一个误区的开端。很多东西,一旦遗失,就难以失而复得,也许我们能触摸到它的假肢,却无法触摸到它真实的脊骨。未知的部分,我当然有去了解它的愿望,在刨根究底中,以正视听,从而使自己不再止步于肤浅,并被无知操控。

韩翼之:这种既清晰又模糊,似近实远,似远又近的感觉,大概是我们今天大部分人对于故乡的感觉。随着城镇化和人口迁徙,文化意义上的故乡开始模糊了,那我们如何找到回家的路呢?寻路故乡是新世纪以来中国文学非常明显的呼声,就文学而言,您找到了接近故乡的书写方式了吗?

安 黎:十多年前,我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就曾回答过同样的问题。我的长篇小说《时间的面孔》,其中探讨的一个哲学命题,就是寻找故乡的问题。生活越是日新月异,人就越是与生命的初衷背离;空间上距离故乡越远,人越是想回乡回家,回到自己的生命的原点,于是就出现了乡愁——为回不去而发愁,为回去后找不到自己生活过的痕迹或找不到自己曾经的感受而愁绪万千。故乡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但在人的期待里,却总想将其像拴马一样地固定在拴马桩上,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奇异之处在于,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推动自己故乡的变化,尤其是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动静甚至很大,大兴土木,大动干戈,大有对故乡予以推倒重来的架势。然而他们或许不知的是,当故乡变化了的时候,其实故乡已不复存在。故乡之所以被人惦记,被人牵挂,那是因为在那片土地上,留有自己的生命记忆。那些记忆,附着在一条或多条土路上,附着在一棵或多棵树木上,附着在一堆或多堆麦垛上,附着在一缕或多缕炊烟上,附着在母亲烧热的土炕上,附着在父亲喂养的牲口上……当这些都已灭失,故乡即使再青春靓丽,其实都与自己无关,已化为了陌生的他乡。

我写故乡,一是非常理解故乡的变化。原因在于,生活在故乡的乡亲们,既有改善生活的强烈诉求,也有改变原有生活方式的权利。他们不能因为某个从本村出走的游子的怀旧,就要固守贫穷和落后,就要为他人的怀念而致自己一成不变。时代的列车在狂奔,生活的浪潮在卷涌,原有村庄结构的解体,是不可避免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二是不能因为怀旧,因为对故乡抱持浓烈的情感,就丧失表达的客观性,从而使故乡过度失真。凡存在的,无论是鲜花还是疤痕,无论是牛羊还是蛇鼠,皆为故乡的一部分,作为写作者,不能从中挑选,用油漆遮蔽墙壁的斑痕,用花帽遮蔽头上的秃顶。写故乡的文字如山堆积,如河澎湃,但真正接近客观事实的,却少之又少。故乡,是一种固有存在,是好坏兼具高低并蓄的混合体,并不能因为它要被人书写,就变成了一则神话,变成了一幅缤纷的油画。

韩翼之:中国当代文学中大多数作家是在城乡的二元对立参照坐标中来定位故乡的,如此一来会出现两种倾向,第一种是将“故乡”的价值指向都市工商业文明的逻辑,带着启蒙视角反思传统乡土中国的种种落后与陈旧之处,这种书写是要在故乡之外自己构建一个故乡。第二种倾向是将城镇作为批判现代性问题的具体对象,而把代表乡土的故乡审美化。我看您的耀州系列散文始终有一种审视的冷静来抵制自己将故乡审美化的冲动,那您书写故乡主要的立场是启蒙视角还是启蒙与审美之外的第三种视角?

安 黎:对两种倾向,我都不苟同。很多作家时常以为自己很高明,但其实很愚昧。一个农夫的愚昧,或一个市民的愚昧,并不十分可怕,原因在于,他的愚昧,殃及的,至多是他和他的家庭。但作家的愚昧却是危害巨大的,原因在于他们有能力把自己的愚妄与愚见,予以精美包装,并带进舆论场,从而影响到大众的思维和观念。

前一种倾向,过于理想化,但可以接受。其问题的症结,在于忽视了农耕传统的根深蒂固,也轻视了农民本身的现实需求。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结构,其实是把城里人和乡下人,分隔于不同的圈子里。不同圈子里的人,固守着自己的圈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生存模式和相处之道,彼此并不兼容。就大部分农民而论,是善良的,又是自私的;是可怜的,又是可憎的;是勤劳的,又是盲从的……造就农民这种精神生态的元凶,并非农民自己,而是另有其因,包括信息供给的单一和短缺,接受教育的匮乏,物质层面的捉襟见肘,身份的卑微与地位的低下等等,都把农民沦落成了社会的边缘群体,也塑造出了他们特征明显的人格模型。农民之所以爱占便宜,那是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获取过除自己劳动之外的果实;农民之所以爱计较,因为他们很少被尊重;农民之所以目光短浅,因为他们的目光被遮蔽,很难看到远方的风景。批评鸡只知道觅食,批评老鼠只知道打洞,批评麻雀只在枝头飞来飞去等,都是鞭子抽打错了对象。对于农民,应抱持一种宽容和理解的态度,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手画脚,以显示自己认知的优越感。当然,在同情农民的同时,也应对乡村陈旧观念的成因,进行检视和分析,如此,才能促进农民意识的逐渐解体与新型观念的重新构建。

第二种倾向,是相当有害的。不能因为自己怀旧,就抵御现代文明;不能因为工业文明的某种弊端,就对其全盘否定。现代文明,请注意,我用的是现代文明这个称谓,而不是工业文明这个词组。现代文明的外延比工业文明要宽泛很多,内涵也更为饱满。现代文明,除工业文明之外,还包含现代价值理念、现代生活方式,以及商业文明等。现代文明是建立在物质充裕和开放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与物质匮乏,并相互隔绝的农耕文明,形成鲜明的对比。农耕文明的致命之处,一是人生存的基本条件难以具备,于是大多数人都陷入为吃饱穿暖的挣扎之中而无暇顾及其他,更别提精神活动了;二是自给自足,自我封闭,既无身心的自由,又无信息的互通。一个饥肠辘辘,看见人家手里的一个白面馒头就肠胃抽搐口淌涎水的人,一个衣不蔽体,穿任何一件衣服都要自己耕种棉花以及纺线织布的人,却宣称自己无比地幸福——这样的鬼话,大概只有鬼相信,人是不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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