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三项机制”强化“小微权力”监督
作者: 唐锐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村级微权力监督,乐至县纪委监委建立“三项机制”织密权力运行“监督网”。建立涉权事项登记备案机制,对全县1543名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享受非普惠性惠民惠农政策、承揽村级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建立“点题”监督机制,定期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发监督重点提示单。今年以来,已分别就乡村振兴项目、村(居)务公开等2项工作开展“点题”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相关问题28个,立案查处公示公开不到位问题2件4人。建立民生领域智慧监督机制,探索打造惠民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一个平台统一监督、不同数据分级录入、多种数据模型预警、共享数据多方监督”的运行模式,提升监督的智能化、高效化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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