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以案件领办激发全员办案活力
作者: 王鹏程“督查发现,在南天门管委会前锋村村道路建设中,交管站项目结算资料中的建设资金为148.2万元,而镇财政所提供的资料显示为157.2万元,其中相差9万元,这一问题线索请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严川杰组建团队领办。”日前,平昌县纪委监委发出2022年第28期领办案件通知。
刚从上级机关调训回来的严川杰接手线索后,一手认真分析研判,一手着力组建团队。最终,一支以严川杰为组长、统筹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和县交运局纪委、乡镇纪委的“室组地”专案组应运而生,一次以相关专业人员参与,以老带新、以战代训的“拉练”再次拉开帷幕。
“历时15天,我们从村道路线索入手,查明该村项目建设中多名干部以虚增工程量套取国有资金、工作人员失职失责虚增村级债务等典型问题,成功挽回财政经济损失37万元。” 严川杰表示,这是他第一次领办案件,从“小担忧”到“大胆干”,个人和整个团队进步不少。
今年以来,平昌县纪委监委为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青黄不接、熟手无人可用、新人无案可办的矛盾,创新推出“案件领办”,先后在治理大操大办、违规占用耕地、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中运用,不断加快系统内办案人才递进培养,推动全员办案,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领办制’实施的两个关键即‘案’与‘人’。通过精心选取案件,合力调配办案力量,让‘案’与‘人’精准适配,实现案件查办提质增效、办案人实战练兵提能的双重效益。”该县纪委常委赵爽表示,在案件的选取上优先选取群众反映强烈、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等方面的线索,每月精选2至3件案件进行分派领办。
“与以往办案不同的是,领办人对全案负责。拿到问题线索后,首先召集组内成员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分析线索中违纪行为和具体点位,核实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分类施策制定核查方向和重点。然后制定谈话提纲,研判所需书证,将组内成员按内审外调分小组同步开展工作,内外合力找到突破口。”该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郭峰介绍说,这样不仅案件证据锁定完整,案件质量得到保证,也最大限度缩短了案件的办理时长。
在人员的适配上,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了全县审查调查工作人才库,将该县纪检监察干部按照审查调查工作经历划分为能手、熟手、新手,同时根据个人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性格特点等为其贴上所熟悉行业、擅长领域等个性化标签。
案件领办人通常从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熟手”中选取,组内成员的构成则立足于新老搭配、专业适配、性格互补、全员参与等原则,从人才库中抽取,确保每一支队伍既有经验丰富的“老兵”、又有跟案学习的“小白”,既包含调证充分的外调骨干、又不缺心思细腻的内审成员。
“以前办案是专案组长指哪里就干哪里,现在自己领办案件必须独立思考,倒逼钻研业务知识,案后还要考核跟案‘新手’培养和团队协作情况,压力山大。”在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丁秋茗看来,要让一个临时团队高质高效地运转起来,既考验领办人的思维方式和统筹能力,同时也考验团队成员之间的默契配合和团队协作能力。
“既培养了一批办案能手,又激发了全员办案的活力,还推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吴仕川表示,案件“领办制”的实施,让新入职纪检干部和非审查调查科室干部都有机会参与到案件查办,通过跟案学习、实战练兵,让门外汉和新手逐步成长为熟手,同时又让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熟手通过领办案件,独立完成案件查办的统筹、谋划,快速成长为办案能手,最终实现全员会办案、能办精品案的目标。
据了解,自今年5月以来,平昌县纪委监委通过实施案件“领办制”,核查问题线索54件,培养“领办人”17人,充分调动了年轻干部的积极性,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率达93%。同时,该县留置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同比下降49.1%,一般违纪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同比下降14%,全县2件案件获评“全市十大优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