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之殇
作者: 李燕燕2024年3月,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一经众多媒体公开报道,即因其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与此紧紧关联的公众话题“校园霸凌”再度成为热议的焦点,同时也引出一连串严肃的问题:校园里花朵般的未成年人为何化身恶魔?校园霸凌应当如何纳于法律层面?我们又该怎样保护心爱的孩子们?对此,报告文学作家李燕燕关注了近年来的多个重要案例,并深入采访数起“校园霸凌”事件相关当事人以及法律、心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士,针对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等,做出了详尽探究,发出“只有严惩,才能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的疾呼。
一切都是从那群恶魔开始的。
你们成年人跟我们说不存在,只是为了不让我们害怕,但是你们也知道恶魔确实存在,而且无处不在。这样说吧,任何人都有可能今天还是正常人,明天就变成恶魔了,连你也不例外。被恶魔盯上后的某一天,我竟然拥有了超能力。我可以跑得飞快,可以在水下呼吸,还和龙一起飞翔。我甚至学会了隐身。我没发疯,我说的都是真的。
——埃洛伊·莫尔诺《隐形人》
引 子
那是个血色的下午。
废弃的蔬菜大棚里,三个农村少年已然被恶念烧红了双眼,他们挥动着铁铲,一下接一下,朝另一名少年狠狠打去,鲜血、惨叫、狞笑、哀告……或许,被害者此刻的哀告,越发激起了施害者骨子里的暴烈和残忍!最后,面目破碎、了无生气的被害者被掩埋在了这个大棚里……直到民警拿着微信转账记录找到三个小恶魔,血腥暴虐的凶案事实才渐渐展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这起耸人听闻的恶性案件一经多个媒体公开报道,便引发了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这也是自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刚刚过去三年,刑事责任年龄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这或是一次有预谋、有分工的作案。施害者事先寻找杀人埋尸的“有利位置”,将受害者小光约到了这个隐秘的地点,然后一个人在外把风,一个人看住老实怯懦的小光,另一个则跑去拿凶器——那把沾满受害者鲜血的铁铲。杀人埋尸后串通应对,案发后还能保持沉稳甚至向警察撒谎。一系列的举动,与那些成年杀人犯相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几年前有一个新闻,某入室抢劫者本来要持刀伤人,看见屋里惊慌失措的老人酷似死去的祖母,顿生恻隐之心,最终只谋财而没有害命。
据“红星新闻”报道,邯郸被害少年家属委托的律师臧梵清接受采访时称:“不光是面部,还有颈部、背部,都有非常严重的、尖锐物体巨大冲击导致的创口,有的(伤口)长度达七八厘米。”“之前网上有些言论说,受害者是被埋在土里导致的窒息,这是不对的。尸检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口腔里有大量的血液,但并没有泥土,气管中也没有发现吸入性的气体,说明(受害者)并不是在死亡之前被埋的……”
可想而知,小光临死前曾遭受何等非人折磨。
与此相对应的,是网上流传的几张图片,关于三个犯罪嫌疑人在羁押中的状态和表现。图片上,一个孩子双手插在兜里,歪在长椅上若无其事地睡觉;另一个孩子面上表情能看出有心事,但却不见任何恐惧和悔意。于是,有网友惊呼:这哪是十二三岁的初一学生,这分明是冷血的杀人恶魔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种种事实表明,这起世所罕见的恶性案件虽然发生在校外,却是校园霸凌的延续。
“一些证据都清晰地显现出存在严重的校园霸凌行为。包括一个细节,就是孩子(受害者)在3月10日(下午)的4点10分手机支付了190元给犯罪嫌疑人,是孩子手机上全部的零钱。孩子是自愿支付的还是被迫支付的,这个细节就很有问题。”臧梵清说。
另据“津云新闻”报道,镇里只有一所中学,就在村里,适龄的孩子大多在这里上学。小光和那三个凶手都是同学。关于小光,村民们评价:“经常在路上看到他,挺乖巧的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常到小超市买点‘零嘴儿’,平时很少看到他和别人闹,挺老实的孩子。”小光的父母已经离婚,且都在外地工作,他跟着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同学们知道这起杀人案都很震惊,完全想象不到,因为他(小光)在学校学习一般,就是普普通通的学生,怎么会成为这起杀人埋尸案的被害者?
有同学说,小光从上初中就和张某是同桌,后来调开过,但又调回来了。在他的记忆里,小光在学校的时候,就被张某等三人欺负过,“一起去厕所的时候,就把他锁在放打扫工具的一个小屋里。上完厕所后,再把他放出来。”小光父亲表示,寒假的时候,孩子就曾告诉他“不想上学了”。之前以为孩子贪玩,并没有当回事,还鼓励他好好上学。老师也为此给小光父亲打过电话。寒假结束后没几天,小光再次对爷爷奶奶说:“我不上学了,叫我去地里干活吧。”
“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在自媒体于互联网时代异常兴盛活跃的大背景下,舆情不断发酵,再次引发公众对“校园霸凌”这个热门话题的关注讨论。在这一大波舆情里,参与讨论的人,来自社会方方面面,有知名律师、心理学专家、网络大V、普通百姓……是的,这里用了“再次”这个词。关于校园霸凌及其严重后果,这些年来,屡见于社会新闻,却常常刚有热门和关注度,很快又泯于其他“重磅新闻”。网上搜索近些年媒体曝光的校园霸凌事件,形形色色,桩桩件件,皆令人发指。或是数个女生对一个女生的掌掴侮辱;或是校园一角,数名少年对一名身单力薄的少年的群殴;或是数名霸凌者用11盆开水烫向被霸凌者……这些事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刑法》定义下的故意伤害,且手段特别残酷,性质特别恶劣。
也就在“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发生前的一个月——2024年2月1日上午8点3分,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 13岁男孩小伟的器官捐献手术开始进行。据医生介绍,手术完成后,小伟的器官和组织将至少帮助7人重获新生。
是的,除了被同学重伤的脑部,小伟的身体器官都是好的。肝脏、肾脏、肺脏、眼角膜以及其他血管组织,都将捐用于临床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
早在2023年12月23日,经过19天的抢救,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第一次判定小伟脑死亡。“那时候就有医生和身边的人跟我说了器官捐赠,说是可以帮助其他人。”小伟父亲说,但当时家属不愿放弃最后一丝希望,坚持继续治疗。2024年1月,医院又进行了一次脑死亡判定,一家人才开始考虑如何让孩子善终。根据相关捐献规定,2024年1月28日,小伟转院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准备器官捐赠事宜。1月31日下午,经过第四次脑死亡判定后,家人正式为他办理器官捐赠手续。
“我的孩子从小到大都很善良,到最后还是个善良的人。”2023年11月,小伟还跟父亲说,等满18岁就去当兵。如今,小伟只能用另一种方式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是《重庆晨报》等媒体报道的一个“特殊”的器官捐献故事。大善并不能掩盖大恶。有人因为这次捐献重获新生,而小伟年幼的生命却因为校园霸凌戛然而止,这让人多么悲恸与愤怒!
2023年12月6日,有网友爆料,广东阳春市某中学一名学生被三名学生殴打成了“植物人”。网友发布的几张阳春市人民医院的门诊记录、病例等显示,被害者小伟今年13岁,有“深昏迷”症状。阳春市人民医院2023年12月4日的一张门诊记录显示,小伟被诊断为脑疝、脑出血,拟收入ICU科准备急诊手术。据“阳春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12月6日,阳春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12月4日(星期一)上午,某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同学打伤事件,1名学生受伤送医院救治。这个恶性伤害事件在当时并没有引发大的舆情和关注度。据悉,经多次沟通,校方已同意进行民事赔偿。下一步,小伟家人与聘请的律师将继续跟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情况下,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表明,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行为,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刑事责任的减免,但在犯下特定严重罪行时,法律也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可塑性,法律也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
因此,在诸多性质恶劣的校园霸凌事件中,那些冷血残酷的加害者因为“未成年”,往往没有受到法律的真正惩戒,而“被害者”,同样是“未成年”,那么法律又该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呢?
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然而,犯下恶毒罪行的校园霸凌者真的能够被原谅吗?看看这些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吧,他们冷漠自私、手段残忍,且心理素质超强。被人们知晓的所有细节表明,他们的身份就是“恶魔”,或者处于“成长期”的“恶魔”。常识告诉我们,等待恶魔的,不应是原谅或者和解,而是警诫和严惩。
小光父亲曾全程参加儿子的尸检。2024年3月18日凌晨5点多,他在社交平台说:爸爸全程陪了儿子四小时,比想象的还要残忍,爸爸没有害怕,只有心疼和愤怒,等爸爸给你报仇!
报仇固然不可取,做父亲的人更应该好好保重。但是,我们的法律,能不能从这起极端恶性案件以后,对未成年的加害者有真正意义上法律的严惩,给未成年的被害者和他们的家人一个慰藉和交代?
我们也想知道,为什么校园里花朵般的孩子会化身为恶魔?还有,我们,我们的社会,怎样才能保护到他们——我们单纯善良的孩子,不让他们因为校园霸凌而在花季里凋零?
一、隐秘的一角
什么是校园霸凌?在网络公共平台,教育专家们给出了如下的回答:
校园霸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学生之间持续、重复发生的伤害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是个体对个体的欺凌,也可能是群体对个体的欺凌。校园霸凌的形式多样,包括言语霸凌、肢体霸凌、物理霸凌(如破坏财物)、关系霸凌(如孤立冷落)和网络霸凌等。随着移动网络及社交媒体的普及,网络霸凌变得更加常见,比如通过网络发布关于受害者不恰当的言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可能会经历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的敏感和猜疑、情绪抑郁等问题。同时,霸凌者自身也可能遭受性格暴躁、易怒等消极影响,妨碍与同学的正常交往。
同时,专家也指出,校园霸凌的存在,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会“污染”学校的学习、生活环境,引起个别学生效仿,导致其他学生缺乏安全感,影响学校的管理和正常教学活动。因此,对于校园霸凌,社会各界包括政府、学校、家庭等都有责任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干预。
那么,本应和谐温馨的校园,为什么会有“霸凌”或者“欺凌”这种现象出现?
带着这个问题,我走访了数位心理学专家及心理咨询师——他们当中有人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其中一位叫作何梅的心理咨询师曾接待过一位少女的来访。这位少女患有严重的睡眠障碍,独睡的她越来越不能承受夜晚入梦的恐惧,总在即将进入睡眠状态时大脑条件反射般地苏醒,直到天边有一丝微亮透出。一个晚上,她最多只能睡上三四个钟头。少女开灯睡觉的习惯,是从初二的时候开始的。有一天,因为一点小摩擦,班里几个男生很凶地对着女孩吼了几句侮辱带恐吓的话,可怜的女孩受到刺激,从那天夜里就开着灯睡,一直发展到后来开着灯都通宵不合眼。这位少女的困境,与同学的欺凌紧密相连。
“校园霸凌并非突发事件,它源于多种原因,比如社会竞争、互联网高速发展、家庭教育、社交环境等等。要知道,我们的校园并不单纯,投影着各种社会问题。”何梅说,“此外,我们的生命教育是薄弱的,很少让孩子知道生命宝贵而脆弱。”
因此,何梅一直在自己的心理学讲堂上对少男少女们进行“生命教育”——珍爱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