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枪
作者: 陈俨1
“退休了,心里不得劲儿?”向梅花盯着镜子,双手轻拍已经上脸的面膜,头也不回地问。李大秀突然说明天一早要去长山县,难不成他要以此种方式抹平退休带来的愁绪?
“这哪跟哪呀?”李大秀自顾自收拾要带的随身物品,“我自己要提前退的。这你知道。”
这是事实。县人大副主任,没有到龄,还有大半年,李大秀主动辞了。
“那是被哈罗德闹的?”向梅花继续操弄着脸部,话语里有戏谑的成分,“把你哪根筋给惹着了?”李大秀最近的床头读物是一本英国小说,叫《一个人的朝圣》,一名叫哈罗德的老男人与妻子不辞而别,执意要徒步跋涉去看望遥遥远方的早年的女同事,他想用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拯救重疴沉疾中的故旧。
“我想说清楚那最后一枪,我不是……”
“你不是英雄,好了吧?”向梅花接住话茬,“絮叨一辈子了,拜托——”
“不是跟你,是跟弟兄们,跟他们说清楚。”
话语轻淡,却因突如其来而有了些分量。
她的手瞬时静止并扭过脸来,湿凉面膜包裹之下,一脸错愕显露无遗。一起生活几十年,李大秀说自己不是英雄是有过的,但却是头一回说要去找战友们说。
次日一早,李大秀搭了三四个小时长途车来到长山县。他对这个县级小城并不熟悉,大约二十多年前来过一次,那次是参战退伍后战友们的第一次来此聚会,除了随风飞舞的塑料袋和沿街密布的洗头房,就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他穿过一条小商品街时,向一个摆地摊的妇女打听退役军人事务局怎么走。那妇女答非所问地反问:“大哥是颖河人吧?”李大秀点了点头算是作答了。那妇女的厚嘴唇上涂着过分鲜艳的红,不管不顾地“咔咔”嗑着瓜子,脚下一地的瓜子壳和痰迹。“打枪不?十块钱打十枪,中一枪给个这……”她指了指旁边排列着的各色小礼品,说完又“噗”地唾了一口。
李大秀本来没有心思玩这个,是“打枪”两个字把他给扯住了。他瞅了一眼,一块大白布上密密实实地挂着几十只彩色气球,个个打饱了气,小风一吹乱晃荡。又瞅了瞅那支气枪——这枪也太不像枪了,拿在手里还真够丢人的。李大秀想起了多年前自己手里那支锃亮的79式狙击步枪——那才是真正的枪。
“颖河哪儿的?我凤树村的……”那女子继续套着近乎,想拉住这单生意。“你要打一把,我就告诉你民政局在哪儿。你怕是一个球也打不中嘞?”
“我打不中?”李大秀来了兴致,“知道我当年是干啥的不?”他边说边掏出十元钱递给那女的。明知她是在激他,他也就故意“上当”了。
他接过了她递来的枪,试打了两发,两发都偏左上,他立刻知道该如何修正了。接下来,他连续击中了八只气球。那女子有点沉不住气了。
“我再打100元的,”李大秀故作意犹未尽,“你这一地的玩意儿够不够我打呀?”
“大哥,不不,大叔,别,小本生意,我……我送你去民政局……”她吐掉嘴里的瓜子壳,双手在裤腿上蹭了蹭,要去推电瓶车。
李大秀的耳畔猛然间有了一记响声,它是从脑海深处传来。真是的,干吗要去摸枪呢!?他再无兴致搭理这个颖河女人,喃喃地独自离去。边走,边掏出消毒纸巾反复擦拭双手……
李大秀没有耳鸣的毛病,当然也从未出现过幻听,从来没有过,可时不时会有一记尖厉而带点闷脆的枪声从耳畔划过,就像刚才那样猝不及防。这枪声每一次响起,都会在前额形成一个撞击点,他的神经就像被啃噬了一下子,其痛楚无以言说。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是在战场上最后一枪的声响。
四十多年了,他从未向人提及过这一记枪声,包括向梅花。
2
找到长山县民政局的院子,再来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楼层时,已经是中午了。午餐和午休时间找不到人,传达室的老师傅让他过一个小时再来。无奈,李大秀边走边张望着路边的店面,随手掏出手机给向梅花打了个电话,报个平安。
“我到县城了,退事局中午没人……”
“先找个地方吃点吧。”妻子的语调平缓。
“嗯,正找……”
“不急的,我跟他们局里都联系过了。”
“知道。”
妻子是县民政局长,退休了又被返聘,在民政系统的人脉广泛,自己的事她真能帮上忙的。
李大秀与向梅花的恋爱、结婚是一出大反转的剧情。他俩从小学六年级开始成为同学,一直到高中毕业,都在一个班。因为向梅花在学业、家庭、才艺和容貌上具有无可争辩的优势,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李大秀都是那个要么暗恋,要么在小心试探之后被“婉拒”的角色。直到当兵要走了,他还怀有希望地约过向梅花。那次,他默不作声地跟在向梅花后面走了很长一段路,一直到她快进家门了才鼓足勇气追上去说:“晚上,能请你看个电影吗?”他明知这太老套,也知晓会是什么结果,却想不出其他招数。
他当然又一次被“婉拒”。不过这一次向梅花还是前所未有地含笑对他多说了几句话,话语间也透着耐心和诚恳,说的当然都是班干部对同学的祝福和鼓励之类的那些陈词。这已经算是不小的“福利”了,以冷美人著称的向梅花一向是很难接近的。后来她对他说:“那时我知道南面在打仗了,心想你当兵一走,说不定就要上前线的,那要是万一……万一了呢?所以,我才会那样。不过,当时我压根没有要与你好的意思,你是知道的。”
李大秀当然是知道的,他是个知趣的人。在人生重要的转折点上,向梅花以那样一套官样说辞又一次拒绝了他,自卑感便在李大秀内心深深地扎了根,从此彻底丧失了继续追求她的勇气,不再抱有希望。之后的一切,是沿着时间轴延展开来的线性过程:参军、新兵集训、下连队当兵、临战动员、向前线开进、战前训练和狙击手选拔……这期间,他不是没有想到过向梅花,可他一次次打消了与她联系的念头,甚至在上阵地之前最重要的例行程序——写信(实则是留下遗书)中,他都没有给她留下一页纸、一句话、一个字。他觉得已经没有必要了。刀尖舔血、生死一瞬,一旦“光荣”了,再给人家留下一封永远无法回复的信?这真的不好。很快,他就像一块生铁坯子,被投进了真正的人间炼狱……
然而,那最后一枪却改变了一切。
3
那日那时,夕阳正慵懒地下沉着。
南疆的溽热实在难熬,但过于安静的战场更让李大秀无聊到极点。这最后的一两个小时也是他破纪录的最后机会,不,应该是全团、全师乃至全集团军的期待都压在了这最后一天。李大秀脑海里反复出现参谋长的目光——看似不以为然,却透着必须要完成任务的威严:“47个,你只要干掉47个,就封你为射击英雄。”可是,随着任务结束日期的渐渐迫近,他开始有了深深的自责——到前两天才敲掉46个,差一个,就差一个。一整天的苦守看来要无功而返,破记录的希望也在时间的滑逝中一点点破灭。但他还是告诉自己再坚持一小会儿,坚持到天色暗去。
李大秀的伪装是极好的。他把覆盖在狙击步枪上的伪装网与自己的迷彩钢盔和迷彩服连成一体,枪口也仔细用油烟熏过,乌黑乌黑,一点反光都没有,他还在光学瞄准镜的镜头前加了一层草黄色的纱栅。这种战地伪装堪称教科书级的,即使近在咫尺也很难被发现。李大秀的缜密不仅用在了伪装上,他的射击位置也每天一换,甚至一天几换,对手很难盯上他。况且,他还有个对手难以与之抗衡的本事:再热、再渴、再饿,都可以纹丝不动地卧在阵位上,整个人像根枯木一样坚持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连眼睛都很少眨动,有一次他整整静卧了三个半小时。就是那一次,他的“卧功”帮助他抓住了一条大鱼——击毙了对方一名连级军官。对面的阵地上也有数名狙击手在寻找李大秀。因为在与他的较量中吃了不少亏,对方便决意要寻机干掉他这个难缠的对手,可一年多来一直未果。有几次,李大秀已经发现并瞄准了对方的狙击手,就在要击发的一瞬间却放弃了,他有意放对手一马,偏要看看他们能不能发现自己。这种挑战不仅令他饶有兴味,也使他更加小心地隐蔽自己。“小心驶得万年船”,这的确是战场上的不二法则。正是这种始终如一的小心谨慎,使李大秀有惊无险地坚持到了今天。
今天,是坚守阵地的最后一天。各阵地已经分批撤离,李大秀连队也只留下少数人员,准备今晚12点正式将阵地交给接替轮战的部队,然后全线撤离。也就是说,天黑之前李大秀就要收枪回到他的猫耳洞,完成他作为狙击手的全部任务,可以永远离开这个凶险万分的死生之地,接下来就可返回内地并回到家中过正常的生活了。此时的他偶有分神——他想到了洗澡。对他而言回去痛快地洗个热水澡这件事,比脱离险境更值得期待——他身上因多日无法洗澡而酸臭难耐。他万分地迷恋洗澡之后身上留下的香皂味道!
“46就46吧,我努力了,平局也不赖。”他在心里嘀咕着,边退出枪膛里的子弹,边把整齐排列在一旁擦得锃亮的子弹一颗一颗收进子弹袋,开始取枪——撤离的时间到了。
“哔哔——”突然,耳机里传来暗号,随之,观察哨位上的杜中华有点兴奋地悄声说:“2号……”
猎物对猎手而言是最强的兴奋剂。苦等一天的李大秀迅速把枪放回原位,用瞄准镜搜索2号位置。最后一缕暖色夕阳恰好照射在2号位置的那一片山林,一道不起眼的反光,使他透过杂乱迷离的灌木林发现了一顶头盔,若隐若现。李大秀迅速锁定了目标。高度、距离是早就标定好的,此时的风速几乎为零,一切尽在掌握之中。这一枪至关重要——手中的家伙一旦发声,它不仅可以结束对方的生命,而且也关乎着作为一名狙击手的尊严与荣耀—— 一举打破上一批部队的射击英雄创造的纪录。李大秀再次将子弹上膛,放松身体的所有肌肉,调整好姿态,屏住呼吸,瞄准镜牢牢套住那头盔,再把食指放在了扳机上等待着,等待一个最合适的击发时机……
那头盔几乎是完整地出现了,并且相当稳定地暴露在瞄准镜里。
“砰——”炽热空气中凛冽一击,骤然将山林的寂静撕碎。
“击毙——击毙——”送话器里的杜中华甚至发出狂喜的欢叫,“第四十七个——第四十七个——”
这是李大秀在战场上的最后一枪。
4
李大秀大老远来到这个有点偏远的长山县,是为了找一个叫张海凡的战友。李大秀其实很不乐意见他,但,又必须要见。见到他,才能把事情说清楚。或者说,只有见到张海凡并且向他当面陈述了,李大秀才能给自己一个交待、一个救赎。这么说一点儿都不过分的。
成为狙击手,是李大秀命运的转折点,这个转折首先与张海凡有关。
上阵地之前,部队搞战前训练。那天晚饭后有一个难得的休闲时段,官兵们见缝插针,在野战帐篷里围坐打牌。小马扎不够用,一身泥土的张海凡就一屁股坐在了李大秀干净的铺位上。这本是一件不值得较真的事情,况且又是住在野战帐篷里,哪能像在营区里那样横平竖直、整洁有序地保持内务呢?可李大秀偏偏是那种讲究得近乎偏执的人,最容不得别人动他的物品,更不要说坐在他雪白的床单上了。
“你这一屁股就坐得下去?”李大秀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他脸上也没有显露出太过生气的表情,只拿眼睛盯着张海凡。
“咋了,这单子是烫屁股还是硌屁股?”张海凡正摸了一把好牌,脖颈歪斜地叼了半截子烟头在嘴角,烟火燎得一只眼睁不开。
“你起来。”
“钓主——”张海凡甩出一张牌,并不搭理李大秀。他这是故意的。除了他性格有点犯浑,还有他早就看不惯李大秀生活中的这种习惯,成天洗啊涮的,里里外外倒饬得满身的香胰子味儿,跟个新郎倌似的,哪像个当兵的嘛!“娘们儿家家的”——这是他对李大秀的一贯评语。
李大秀见张海凡不挪窝,他就直直地站在张海凡边上等,也不吱声,就等。一把打完,张海凡没有动,又打了一把,还是没有动。到了第三把,李大秀看他还没有挪动的意思,就冷不丁地把床单从张海凡的屁股底下抽了出来。这一抽的力气不小,张海凡被抽得扑倒在面前的小方凳上,那只燃着的烟头恰好被压在他的嘴角上,只听“滋啦”一声,跟着就是一声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