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之下的非虚构
作者: 曾楚风 余同友曾楚风(以下简称“曾”):我和自己责编过的作者大多数没见过面,联系方式早期用电子邮件,后来用QQ、微信。2005年至今,一直用邮箱联系的作者极少,你就是一个。你说我们联系有十几年了,真的吗?我发过你不少稿子,也毙了不少稿子吧。说说你和长江文艺的关系。
余同友(以下简称“余”):应该是2009年,我就成为您的作者,十几年来,在《长江文艺》发表了短篇小说《鼻子》《过劲》《过夜》《老魏要来》《第七十日》《屏风里》《千手观音》《鸟语者》《狗獾不是果子狸》,加上本期的中篇小说《明月照人来》,如果再加上《长江文艺·好小说》选发过我的《转世》《我父,你好!》两篇小说,差不多就是一年发一篇的频次了,因此,《长江文艺》对我这样一个在文学界没什么名声的作者真是恩情有加,在这里我也要表达我诚挚的谢意。
确实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给您投稿,都是通过邮箱联系的,连手机号码还是去年底找丁东亚老师要来的,而加微信还是因为这次要做这个对谈。在社交平台如此发达的当下,这似乎有点不合常理,但细究起来,可能跟我的个性以及文学观有关。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是七零后,从小生活在皖南一个乡村里,与那时候乡村人家大多兄弟姐妹成群不同,我到八岁时都是独生子,我父亲是老三届的高中生,后来在县广播站当编辑,他一个人在城里工作,我和母亲生活在乡下,可能是因为这样的环境,让我从小比较内向,特别容易害羞。读小学一年级时,有一次我上厕所,一不小心跑到女厕所里,结果被同学耻笑,我竟然钻进了学校边的柴禾堆里,任凭老师怎么呼喊,我也拒绝出来,就这样在那里面窝了一个下午,直到同学们走光了,我才爬出来。内向的人更喜欢独处,我那时就整天坐在门前石槛上,朝天上呆望,全然没有一个男孩子的活力,这让我父母十分担心,很多次我都发现他们看见我后互相偷偷交换焦虑的眼神,我自己也认为我恐怕要成为一个被村庄与生活遗弃的无用者,经常想象自己可能的悲惨的一生。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爱上了阅读,这要得益于我父亲,他也是一个文学青年,订了《十月》《中国青年》这些杂志,还有《红旗谱》《名利场》这些大部头小说,我看不太懂,就是被书里的世界迷住了,而最初认识到写作的神奇,也来源于父亲。那时我们村有个老太太,她儿子考上了安徽师范大学,老太太不识字,村里识字的也没几个,她一看见我父亲回家,就揣着她儿子写给她的信,让我父亲读给她听,听完后又让我父亲帮她写回信。父亲还是有点文字功夫的,他读完信,又听完老太太说的话,稍加思索,下笔就在信纸上写,写完读一遍给老太太听,老太太每次都心满意足,连声说,你这写得就是比某某某好,清楚。某某某是村里另外一位高中生。父亲在写信读信时,我就在一边静静听着,也许对文字的感觉从那时候开始了。大约是因为阅读,理解能力还行,我读书时成绩一直不错,到了初中,在班级都排在前列,这让我父母松了一口气,也看到一点希望,认为我将来或许可以凭读书弄一碗饭吃。中考时,我面临选择,是读高中呢,还是读中专,论成绩,我肯定能上县里最好的高中,但我那时已经迷上了写作,不可救药,我没有过多考虑就填报了中专,因为一旦读了中专,就等于有了正规工作,我想早早工作,有钱买书,有时间写作,那时我心目中最好的工作是新华书店营业员,可以成天看书,还不用花钱,不过填志愿时,并没有找到新华书店学校,我父亲给我填报了一所财会类的学校。
我最初的写作是从诗歌开始的,1993年,我二十出头一点,就在《诗刊》发表了诗歌。那时真是狂热啊,整天捧着中外诗人的诗集、诗论,随身带着个小本本,记录下随时光临的妙语好句,从1993年到2000年,几乎每年都在《诗刊》发表诗作,有时还是成组发表,特别是1997年还在《诗刊》发了个头条,长诗,占据整整2个页码,题目叫《九重水稻》。那时候地方上对文学创作重视不够,我写诗算有点成绩,但没有什么人关注我,倒是县委宣传部的一位领导看见我发在《人民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就拿着报纸找到县委书记,将我一个县供销社计财股的统计员调到了宣传部,写新闻稿,也给领导写材料,那新闻稿的套路我很快熟悉了,几年后,又被调到市委机关报,成了一名有证的记者,没想到我一个那么内向的人,竟然也能采访,后来还成为省里的十佳青年记者。我在报社的时段,正是中国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各地报纸纷纷扩版、改版,报纸的副刊也非常发达,2000年后,我不再写诗了,专写适合报纸副刊的散文,千字左右,高峰的时候,我几乎每天写一篇,那些年,我确实发了不少那样的散文。记得2003年我和两位同事一起到湖南湘西玩,一天黄昏,我们到了边城茶峒,小镇有个小报刊亭,我对同事说,看看这个报刊亭可有我的稿子,翻翻看,果真在一家报纸副刊上看到了我的作品。这个状态一直维持到2005年,我突然就倦怠了,一方面是我发现报纸副刊在慢慢萎缩,另一方面,我觉得写这种稿子没什么意思,不想写了,那写什么更有意思呢?我写起了小说。
其实,在写小说之前,我是读过一些小说的,很多重要的国内文学期刊我都有阅读,中短篇小说也尝试着写过和发表过几篇,只是没有作为主要写作目标。我运气不错,转写小说后,就在《红岩》《青春》《清明》等发表了一些中短篇小说,2009年我从市报调到了我们省作协做创联工作,算是半个专业作家吧。越写就越喜欢写小说这件事,我觉得它非常适合我这样一个比较内向的人(虽然我现在人到中年,表面上看,不那么内向了,甚至也会油嘴滑舌,但内心深处那种秉性是很难改变的),内向的人不会“大说”嘛,“小说”正合适。正因为喜欢,我对所有与小说相关的人事还是挺敬重的,包括投稿,我希望我和编辑之间能单纯因为我的小说本身而有共振,这个时候,我幼时的那种羞怯就又回来了。
曾:你的作品我看得不多,仅限于经我的手责编的,如果不去专门查询,印象最深刻的作品是《第七十日》。发在2016年第一期。我非常喜欢那个小说。写的是一个叫杨方的女生怀孕了,因为对方是有家庭有社会地位的教授,于是准备流产。她了解到人工流产的时间最好不要迟于70天,还有28天可以做决定,于是她回了老家瓦庄,瓦庄是你笔下很多主人公的老家。无事可做,杨方跟着爷爷种菜。小说从这里开始描绘蔬菜从种子到种子的过程,写法是平淡老实的,甚至貌似漫不经心,“这是一个留种季,”你写着,“原来留种是这样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第七十天,她看到爷爷手掌里第一颗南瓜子。她做了决定。你没有明写,但我想,杨方是决定要这个孩子了。突然我有一种一闪而过的感动。所有的流水账都蕴含了启示。我偶尔能在你的作品里体会到那灵光一现的诗意,但很快就过去了,不足以形成突出的个人风格。我感觉你没有深究,我也没有深究。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不是好编辑,我无法给你提供建设性的帮助。你思考过这个问题吗?
余:瓦庄是我小说中习用的一个地理名称,当然,它并不全然是我故乡那个小村子的模样,它可能浓缩着皖南山里村庄的元素。为什么叫瓦庄呢?皖南多徽州民居,屋顶是鱼鳞小瓦。粉墙黛瓦,以极简单的色彩构成了极高级的审美空间。瓦,是属于过去时代的建筑材料,它来自于乡村土窑,易碎,在当代建筑中,它已经很少被使用了。瓦庄也是这样的一种存在。
关于瓦庄我还想多说两句,我大概自正儿八经写小说开始,就虚构了这样一个皖南的村庄,一段时间,几乎篇篇都用这个地名,也写了比较多的所谓乡土文学作品。内容大多写城市化进程中乡村的无力、消亡、孤独,反映生活在乡村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生存状态与精神面貌。这些确实是乡村面临的现实问题,但写着写着,问题来了:一是写这样的乡村的作品太多了,多到无感,多到一听说写乡村的,立马就会在脑海中蹦出留守妇女的形象;二是中国的乡村其实也在悄然发生着巨大变化,曾经非常严重的城乡二元对立的情形已经大大改变,有的时候,你甚至很难区分一个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比如,现在你随便到一个偏僻的村庄,你和一个乡村老太太聊天,老太太怀里正抱着一个小孙子,你和她告别时,她十有八九会摆着小孩子的手向你挥手致意,嘴里说着“拜拜”,她可能连一个汉字都不会写,但她会说英文“拜拜”,这个场景是很耐人寻味的。再比如,在很偏远的乡村,你有可能见到一只或数只宠物狗宠物猫,甚至有些是名贵的品种。这样的现实细节,往往被我们的作家们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
由于写乡土小说严重的同质化,导致有一段时间,文学界一些评论家甚至认为,乡土文学死了,好像有一些文学期刊还半公开地表示,不再刊发所谓乡土文学的小说。这也让我对我的“瓦庄”有了新的思考。
继续原先的“瓦庄”写作已经不行了,那就必须得对当下乡村有新的发现、新的表达。有段时间我经常往乡村跑,每逢节假日我回到老家,就约上几个朋友开着车,在山里漫无目的地转悠,只要能通车的地方,我们就一股脑儿往前开,见到村庄人家了,我们就下车去和村里人一起抽抽烟、喝喝茶、聊聊天,遇上了很多挺好玩的事。比如,有一个老村庄,很美,离镇里只有十来公里,因此,绝大部分村民都搬到镇上了,村里只住着一个半人:一个老汉长期住在村里,另外半个人是每天定时骑摩托车上来两次,做什么呢,喂猪,他在自己家原先的房子里养猪,人住的好房子成了猪舍,够让人感慨的。深入观察乡村肌理后,让我坚定了写乡村的信心,乡土社会的文学书写远远没有穷尽。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我写了《台上》《斗猫记》《幸福五幕》等一批短篇小说,不敢说多么优秀吧,但至少在写乡土小说这一块,有一点新的属于个人的表达。
您说的诗意,确实是我写小说时某一些时期的追求,这可能跟我写过诗有关系,在《第七十日》里有体现,也在我其他一些小说如《屏风里》《去往古代的父亲》《风雪夜归人》等作品中有体现。这样的小说写了一些后,我渐渐不满足于这种诗意,我觉得写小说要多几副工具,尤其是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那种牧歌或挽歌式的诗意咏叹终究有些隔靴搔痒,后来,我尝试着写了一些调子比较冷峻或黑色幽默之类的小说,比如《千手观音》《鸟语者》《送太阳去乌沙镇》《雾月的黑马》等,我还用非常现实主义的手法写了一些很当下的现实题材,多是中篇小说,比如《四脚朝天》《逃离》《仰天堂》等。所以,我对小说的诗意是抱有警惕的,我也不知道我这个想法对不对。
曾:我去年底向你约稿,我觉得是最后一次了,我明年退休,我说,你要用力气写一个。我希望看到一个好小说,能让读者一口气读完,拿起就放不下,看完后会沉默,会联想。真的,我总是期望和作品这样相遇。我没有做很大指望。像你这样的作者,人已中年,搞了很多年创作,有主见,或者说习惯,我也不愿意对作者提太多要求,合则来,不合则去,没准呢,有心插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世上事大多如此。你说你一定认真努力。我很感动。当我看完《明月照人来》,我立即在工作群里给同事留言:没想到余同友写出了这么好看的小说!在我写我的读后感之前,想请你先写出你的“创作谈”,我记得你说你爱看“创作谈”的。
余:是的,我比较喜欢看作家的“创作谈”,很多时候都是先去看“创作谈”,然后再去看作家的作品。不过轮到自己写创作谈,还是有些难为情。
接到您的约稿信大约是去年十一月份,您当时说,您希望能发我一个比较好的作品,留作纪念。这份编者对作者的信任与情谊,真让我感动。恰好我当时正在构思这个小说,我想,我得格外用心,争取写好这个小说。
这个故事的原型是我几年前就听说的,说的是一个红军家属因为思念外出参军多年未回的丈夫,坚持错认一位驻村的红军战士为丈夫,这位战士无奈之下,到了那个女人家中,帮助她家干农活,休息时,他脱了衬衫洗漱,背上的一枚黑痣让女人意识到自己认错人了。后来,她自发参加了红军的战斗,用自己家的小船帮助红军转移,而自己却牺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