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渠:手提马灯照万人,一生清廉铸丰碑

作者: 张文良

林伯渠是我们党的早期党员之一,是一位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最前列。他不仅是手提马灯的万里长征英雄,还主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

从不享受特殊照顾和待遇

在革命工作中,林伯渠始终保持朴实勤勉的作风,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和地位,绝不居功自傲,始终保持党员的本色。

在长征路上,林伯渠有“五宝”——马灯、拐杖、草鞋、粮袋和军包。当时,组织上考虑到他年纪较大,给他分配了一匹马,他却用马驮运部队沉重的背包和文件。大家担心他的身体,坚持让他骑马,他却风趣地说:“大家都是用两条腿走路,我已经多了一条‘腿’(拐杖),为什么还要用四条腿呢?”

林伯渠一手提着马灯,一手拄着拐杖,与红军战士一道行军跋涉,从不享受特殊照顾和待遇。每次夜间行军,他总是提着那盏小马灯或前或后地照顾同志,在险隘难行的路口举灯照耀着前行的路,并时刻提醒同志们注意安全。

到达陕北后,林伯渠继续过着简朴的生活,组织配发的衣服也很少领取,虽然衣服已打着多处补丁,系的裤带还是麻绳做的。为促进大生产,厉行节约,他还带头制定了“个人生产节约计划”,保证全年种粮两担,做到自给自足。

在工作中,林伯渠更是严格自律。有一次,陕甘宁边区办公厅党支部讨论一个同志入党问题。林伯渠当时担任边区政府主席,党支部考虑到他工作繁忙,事前便未通知他参会。没想到,会议刚开始,林伯渠走进了会场,微笑地说:“支部书记同志,我来晚了,下不为例,继续开会吧。”他一边说一边坐下来,认真听大家的评议。

评议完成后,大家请林伯渠发言。他站起来说:“我今天讲两点,一是检查,过组织生活是每个共产党员组织观念强弱的表现,我没有准时参加,应该受到批评。二是请求,我请求支部不要取消我参加党日活动的资格。”

支部书记急忙说:“林老,您工作那么繁忙,实在不愿打扰,所以没有通知您。”

林伯渠感慨道:“你们不打搅我,自由主义就会打搅我。要记住,我是一个普通党员,没有什么特殊可讲。还要请诸位监督执行!”

把陕甘宁边区建成最廉洁的政府

在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期间,林伯渠严于律己,秉公执法,对贪污享乐之风进行严厉惩戒,明确提出要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的贪污行为。他还高度重视干部的教育和培养,经常教育边区干部要作人民的表率,从思想根源上解决贪腐问题。在林伯渠的带领下,陕甘宁边区的廉政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其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是严肃查处肖玉璧贪污案。

1938年起,边区政府陆续制定《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贪污10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

肖玉璧曾是劳苦功高的老红军,然而他在边区担任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局长之后,思想腐化变质,把边区极为稀缺的食油、面粉倒卖给国民党军队,贪污公款3050元,影响极其恶劣。

1941年,边区高等法院依法判处肖玉璧死刑。而肖玉璧自恃对革命有功,向毛泽东写信,请求念他过去作战有功,希望能让他上前线,在战场战死。为慎重起见,林伯渠将求情信转交给毛泽东。毛泽东询问了肖玉璧贪污的数额,并征询林伯渠的意见。

林伯渠回答道:“目前干部队伍贪污腐化犯罪占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五,这股风非刹住不可!”毛泽东当场表态:我完全拥护法院判决。

1941年底,肖玉璧被执行死刑。肖玉璧案的审判,产生的影响很大,边区干部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一生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林伯渠身居要职,始终不改本色。到基层视察时,他总是明确要求,不搞组织迎送,不要影响工作,不要宴请送礼,不要生活特殊。如有违背,他会及时劝阻,并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

林伯渠不但身体力行,还严格要求子女。他多次对身边工作人员和晚辈说:“不能躺在父母的功劳簿上,不搞特殊化,这是关系到党的形象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后代健康成长的大问题。”在生活中,他公私分明,坚决反对搞特殊照顾,教育子女“革命的路要自己一步一步地走”,“要和百姓打成一片”,引导子女走上革命道路。

1954年,一个老家亲属曾连写6封信,请求林伯渠帮忙给他孩子安排一份工作。信中写道:“无论任何工作或到某工厂当一学徒均可”,“孩子想做一个拖拉机练习生或任何事情均可”。但林伯渠始终不曾答应,其中一封来信的信封上还标注了“不理”二字。

(摘自《中国组织人事报》)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