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会干部“耍官威”为哪般
作者: 与归 朱昌俊
谁能想到,高中生居然也会和“受贿者”联系在一起。
11月,河南省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4名学生会干部向同学索贿一事引发关注。随后,该校发布通报称,涉事的4名学生会干部已被清退出学生会,学校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进一步处置。
这是让人五味杂陈的一幕。尽管这几年关于一些高校学生会干部“耍官威”“秀权力”的荒诞剧已曝光过不少,但当类似事件“下沉”到高中校园,还是让人格外惊诧。
默许的“授权”
“这个时候你不交钱给他,他就给你处分,给你申报老师。”11月初,河南信阳实验高中学生向媒体透露,学生会干部以查违纪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贿赂。
另据报道,有知情人透露,学生会干部在没收学生手机后,私下向学生收取每台300元的费用以归还手机,就不上报给老师。
事件发生后,一种常见的责问是:这些尚未成年的高中生,还真把自己当“官”了?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这些学生会干部的确堪称“大权在握”。因为他们的“索贿”,就是建立在拥有没收学生手机这一“合法”权力的基础之上。当然,所谓的“合法”,是指获得了学校管理者的“授权”,或至少是默许。
这种“授权”本身是非常可疑的。要知道,学生会作为高中校园的学生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联系和服务广大学生,成为连接学校和学生的桥梁与纽带。而此事中的学生会干部,却拥有了没收其他学生手机的“权力”,这明显超出了学生会干部原本的“职能”范畴。
学生会干部以查违纪的名义,借机向同学索取钱财,不仅侵犯了受害学生的权益,也严重污染了校园风气。
虽然严格来说这一行为谈不上“索贿”,但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核实。此事发生在高中,当事人应该都是未成年人,尽管从处理上警方会相对谨慎,以“治病救人”为原则,但反思背后的青少年教育问题、学生会管理问题,却必不可少。
角色的“异化”
从学生会的功能定位看,学生会干部当然不是“官”。但是,当赋予他们某种对学生“发号施令”的权力后,实际就是把他们往“官”的方向推,而不再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更难称得上是学生的“服务者”。
所以,这样的“索贿”事件出现,与其说是这些学生会干部对自身的角色理解发生了偏差,不如说是该校中的学生会组织的自我定位已发生了“异化”。
这样的现象,并非孤例。近几年曝光的一些“耍官威”的学生会干部,往往都是在高校中以“管理”学生的“权力者”的面目出现。如学生会干部任命公告充满“官僚气”,学生在微信群里因为称呼某学生会主席为“学长”而被骂;学生会主席站在屋檐下,让学生淋雨做俯卧撑;同学在群里“艾特”学生会主席,结果被骂不懂规矩,要写检查……
让人意外的是,如今在高中阶段,在十六七岁的花季之龄也出现了学生会干部“耍官威”的案例,着实令人深思。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在此事中,还有两个细节值得深思。
其一,有知情人称,该校学生会干部存在这样的行为时间已久,很多同学怕被报复不敢说,有同学曾向学校举报过,但学校并没有重视此事。
其二,涉事学校最近发布了一则“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监督的通知”,其中就包括“学生会成员工作时,任何人不得私自没收学生物品,包括手机(违规购买零食除外),不得包庇违纪学生”。
由此可见,接收到这些要求的学生会干部,固然能感受到规则的严肃性,但同时也不自觉地强化了某种自己就是“干部”和“官”的身份幻觉。
因此,我们更应该追问的,是学校的授权管理机制,即学校是否把超出学生心智能力的“职责”交付给了他们?甚至是否为了方便管理,而对部分学生干部出格越界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看待学生干部的异化,不能止步于对学生的批评,更应当反思学生组织本身的运转逻辑。学校和学生都应当明白,学生干部存在的意义是服务,是搭建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而绝不是享有超出其他学生的特权。
从这个角度看,遏制学生干部官僚化、庸俗化的趋势,也应当从源头着手——端正学生组织的定位,合理划定学生组织的职能。此外,学校更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摘编自《法治日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