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假小子”到“蛮可爱”
作者: 蛮像个小孩
今天帮朋友背露营的折叠椅,背带挎在肩上老往下滑,干脆埋头钻进去,把椅子往后背一扔,立马稳当了不少。折叠椅装在灰白的口袋中,从外面看不出椅子的形态,像是一柄长剑斜挎在背后。
“你看,我像不像游走江湖的大侠?”我问。
朋友笑出了月牙眼,她说:“你真可爱。”
“真的,我小时候总幻想自己是一位翩翩大侠,从不玩洋娃娃,只喜欢从地上捡一些棍棒,两端系上绳子斜背在身后,路遇不平时拔剑相助。”说着,我假装从背后拔出长剑:“唰!”
把朋友送上车,椅子也随她而去,大侠没了剑,我有点怅然若失,并因此陷入童年的回忆中。
一
除了因迷恋《隋唐英雄传》的秦叔宝我曾短暂将武器换成一对锏,一般来说,我的武器都是一柄长剑。原料从山林中采集,要那种够硬、够直、韧性够好的树枝,只有硬度没有韧性很快就会折断,中看不中用。捡到一根上好的木棍还不够,得自己加工,首先要削掉树皮,露出浅青色的主干,再用小刀刻上自己的江湖名,最后选较粗的一头缠几圈破布,以免在练功时磨破手心。
我对自己的武器爱不释手,像别的女孩子呵护洋娃娃一样呵护它,到哪都带上,随时“唰唰”两下,给大家舞剑助兴。“每天早上起来就看到佳在坝子里舞剑,一招一式有模有样。”很多年后亲戚聊到我仍然记忆犹新,“那时候她的脸还白白净净,到了晚上,就只剩两只眼珠在转了。”他们不懂,大侠不拘小节,区区一脸污泥怎能抑制我行走江湖的热情。
二
因为我一直在江湖流浪,很少回归家庭——我是说和小伙伴们过家家——即便回归,我也总是扮演男孩的角色,比如公子、王爷、上班族,回“家”后衣服一丢鞋一脱,瘫在沙发上等我的“妻子”倒茶、上菜。我需要做的只有拿起筷子夹一口空气,故作深沉地说:“嗯,今天的菜味道不错。”也不知从哪学的。我偶尔也扮演下女性角色,因为我们住的那栋楼里除了我和冬冬两个是女孩,其他通通是男孩,当故事情节需要的时候,我也能尖着嗓子端菜上桌,但总是不大得劲儿。
幸好,我们单位的小孩儿玩得通常比较原始,譬如瞎子摸痰盂(将一个人的眼睛用红领巾蒙起来,其他人在有限的空间里躲藏,谁被捉住谁就是下一个瞎子)、画大字(一个人背对着其余人,在门上甚至是空气上写“大”字,写完一个转头一次,其余人在他写字时可自由移动,回头时务必冻结,否则将接手写字的任务)、老鹰捉小鸡……
这些都还算是文明游戏,有时候我们也做“坏小孩”,在楼上向楼下小卖部门口坐着的人吐口水(向曾被我们浇灌的头顶道歉),随便敲一户人家的门然后跑开并重复数次(向被我们骚扰过的邻居道歉)。后来,几位哥哥相继小学毕业,离开马尔康去成都读书,只剩下比我大一岁的晨晨哥哥,我们俩在楼道里玩篮球,一个人投球一个人扑球,从白天投进夜里,投到楼道的声控灯熄了又被篮球落地的声音点亮。
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早几次体会到孤独。
三
但小时候总归是好玩的!比如现在流行的露营,本人在小学二三年级已深谙精髓。
爸爸的单位每年都会组织团建——去山里住两天,允许带小孩,这简直是一年一度最期待事件。我们住的帐篷是超高超大的可以睡十几个人的帐篷,我们吃的是单位的叔叔孃孃轮番掌勺的拿手菜(包括火锅、烤全羊),我们玩的是上山捡菌子、下河摸大鱼、篝火跳锅庄、通宵打扑克。
除了这些,还有浪漫的篝火舞会。平日里严肃的大人在轻柔的舞曲中变得温柔,他们两两配对,翩翩起舞。我看得发呆,觉得真好啊真好,头上是满天星,四周是青山林,柴火里蹦出花,乐曲中溢出……
等等!我老汉,怎么握着冬冬妈妈的手,在跳舞!整个世界都在崩塌!我本想隐藏该秘密,但回家后没忍住跟妈妈哭诉:“呜呜呜,爸爸……呜呜和……冬冬妈妈跳舞了……抱到起跳的!”
我妈正在刷牙,笑得牙膏沫子到处飞。
四
以上是大规模露营,只去过两三次,平时我们常去我家背后的红苕沟举办小型露营。说小型也不小,比起现在越做越精致方便的露营工具,那时候可真麻烦,什么东西都得从家里带,锅碗瓢盆还好说,桌子椅子最为难人,用绳子五花大绑在背后,男人们接力背上山。是的,去红苕沟的露营地得爬山,尽是蜿蜒的小路,有几段甚至紧贴悬崖,玩闹一路的小孩子们此时也会沉心静气,谨慎通过。
美景藏在险峰,此话不假。经过一小时的长途跋涉,我们抵达露营地。峡谷中有一块青翠的平地,一棵巨大的核桃树伫立在此,枝繁叶茂,树荫能覆盖三分之二的空地,围绕着树干有几方人工搭建的简易石灶。核桃树边有一条清流,是小孩子的最爱,我们一放下东西就跑到溪边,三下五除二甩掉鞋,把裤脚扎到大腿处,惊叫唤着扑到水里。
也有人不愿脱鞋,像小青蛙一样在溪里的石块上蹦来蹦去,愚蠢的行为,因为最终会踩空掉进水里,这个愚蠢的人就是我自己。
五
我们太爱红苕沟了,三天两头跑进山。夏天插水,冬天滑冰,春天摘花,秋天……秋天干什么呢?哦,受伤。
还是冬冬,这个在我童年中拥有浓重色彩的女人,我们一起去野餐,同行的还有两个妹妹,四个人在核桃树下搬石头,力图拼出一桌四凳。我找到一块干净平整的大石板,适合做桌子,赶忙叫她们来帮忙,一人一角,合力往灶台那边移动。
冬冬这个体虚的娃儿,走到中途突然无力,没预警一声就把手收到背后,其他三个人当然无法承受全部的重量,石头歪斜一秒便砰然坠地,刮去我左小腿最薄处的大块皮肉。她们吓懵了,我作为年纪最大的姐姐,以及过家家里的“男性”,忍住巨痛没哭,冷静地小手一挥:下山,去医院。冬冬捐出了她的全部积蓄,但还是不够缝针的钱,于是我们让医生简单消毒和包扎了一下就离开了。我不仅因为怕被骂没告诉爸妈,还带伤继续过着爬墙上天的生活,两周后伤口还在流血,我想不得不坦白了。
于是,在某个临睡的夜晚,我一边泡脚一边嘻嘻哈哈:“妈妈,我跟你说个秘密嘛!”
“啥子?”
“你看!”我把裤腿捞起来,露出脏兮兮的纱布,布上血迹斑斑。
有没有被骂我记不得了,但那晚之后我被禁足在床,好生休养了几日,伤口终于结痂。
六
我经常受伤。和伙伴比谁扔的石头高,脑袋砸出一个洞;和不认识的小男孩们争抢树干(双手吊在上面弹来弹去),被对方扔的石头砸中眼角,用手捂着跑回麻将区,满手满脸的血把大人们吓得掀了麻将桌;被疯狗咬,惨到六一儿童节都得到诊所打针。
这些是大伤,除了狗咬没留下痕迹,其他几次都在我身上刻下了永恒的印记。但我依旧玩到飞起,上山下河就不说了,那是日常,我还爬十几米高的广告牌,爬核桃树,爬斜度70的悬崖(带着妹妹们,幸好没出事)……期间获得小伤无数,但依旧没抹除我的“顽猴基因”。
我猜,正是这种(过于)坚强的性格让我收获了第一个QQ名——假小子。QQ是兰国匿帮我申请的,名字也是她取的。谢谢她对我的精准评价。
我的第二个网名也由他人“赐予”。我的QQ被盗过一次,但很快找了回来,一切无恙,只是名字从“假小子”变成了“飘渺の雪儿”。我觉得这名字不错,像个文化人,就留为己用。我妈的网名叫“冰雪花”,正好凑成一对母女名。
后来某个高中男同学说这名与我严重不符合(那时候我已被大家恩赐real man的昵称),于是将网名改成“蛮蛮”,追星时又改成了“蛮可爱”(现在仍在群中使用),这几年进阶为“蛮像个小孩”行走江湖。
嘿,越活越年轻!
七
年纪大了想回到小时候,小时候却盼着快点长大。
有一回和晨晨哥哥结伴回家,遇到熟人问我们多大了,晨晨哥哥仰起头,骄傲地说:“一年级。”夕阳照得他浑身发光,学前班的我在一旁星星眼仰望。
我也好想读小学啊。读小学就可以守校门,拦下没戴红领巾的任何人,包括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
真上了小学却没那么快乐,因为我的同桌——一个力大无穷的女生——总是欺负我,上课掐我胳膊、大腿,下课推我骂我,我文明,还不了口,但也不想忍气吞声,于是想出了找外援的抵抗方法。我干姐姐在高年级赫赫有名,听完我告状,她说:“我找她说一下。”
姐姐具体怎么跟她说的我不知道,但同桌转头就跟老师告状,老师在全班批评我“找高年级的学生欺负同学”,同桌在旁边得意地做鬼脸,我气得五官皱成一团。但有姐姐“罩”着的感觉还是挺爽的!
姐姐对我特别好,好吃的好玩的都给我,用自己的零花钱送我一套牛仔装作为生日礼物(她也就比我大四五岁),还领我们进入《流星花园》的时尚言情世界。她在秋秋妹妹家的卧室墙上用彩笔肆意书写F4名字,声情并茂地向我们科普四位男性的特质,我们几个小豌豆佩服得五体投地。
结局?当然是集体挨骂啦。
她长得好看会打扮,性格也外向,在同龄人中很受欢迎。记得有一次,她带着我和一帮大孩子在顶楼的天台玩,我被她的朋友们“严密看管”,她在远处和一个男孩聊天。从大孩子暧昧的语气中我隐隐约约感受到,嗯,这事有关爱情。
已经涉足爱情的姐姐和我逐渐疏远(与此同时我还在玩泥巴),这让我很受伤,但我嘴硬,反倒告诉妹妹们是我不想跟姐姐玩了。
和姐姐最后一次见面,我蹲在饭店门口玩大红盆里的鲤鱼,姐姐来摸我的头,我赌气似的躲开了,一个妹妹在旁边添油加醋:“她说她不想和你玩了!”姐姐愣了几秒,说:“哼,我还不想和你玩呢。”我们都不是真心的,那天还是一块玩了,只是玩得很别扭。
我记得当天,很可能不是当天,记忆已经混乱,但我情愿认为确实是当天,我自己跑入一片草地,草长得很高,几乎遮住我的肩膀。我一直往深处走,草越来越高,衣服上摩擦出“沙沙”的声响。我听着这声响越来越大,她们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从我的世界里消失。
记忆在这里断带。
再续上便是姐姐离世那晚的画面。爸爸半夜被电话叫走,妈妈抱着我眉头紧锁,我哭着哭着睡着了。
让姐姐以为“我不想和她玩了”是我迄今为止的人生里唯一一件后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