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如何索赔

问:

2022年6月30日,王某某报警自述14岁时被母亲的朋友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一家酒店,后在其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她告诉母亲后,母亲为了她的名誉而选择忍气吞声,不仅放弃追究侵害者承担刑事责任,也放弃了要求侵害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现在王某某已成年,想提起诉讼,追究当年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但又担心性侵事件发生已久,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她的诉求也无法得到支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某的权利如何得到保护?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时应当如何索赔?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上述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不再是从性侵害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起计算。因此,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在三年诉讼时效之内可以对侵害人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要求侵害人承担性侵害的赔偿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在起诉时还应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侵害人确实对其实施了性侵犯行为,并致其遭受了物质或精神的损失。只有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并在诉讼时效之内对侵害人提出索赔,未成年人的诉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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