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手”竟拍“一把手”的板霸名在外的厅官疯狂敛财4300余万元

作者: 刘一霖

“二把手”竟拍“一把手”的板霸名在外的厅官疯狂敛财4300余万元0

邓寄鹏收受的部分高档白酒。江西省纪委监委

2020年5月14日晚,时任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邓寄鹏尚在宴饮作乐。酩酊大醉之际,邓寄鹏在席间狂称“我的问题不大,这次顶多按‘第三种形态’处理”。然而,不到24小时,他就被江西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留置。

2021年4月20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邓寄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霸道专权,“二把手”竟拍“一把手”的板

在不少人眼里,邓寄鹏是个“有魄力、敢担当”的人。然而,他的“魄力”却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的“担当”却是凡事个人说了算。

早在2000年,在江西省政府主办的全省食品展销洽谈会上,时任江西樟树四特酒厂厂长邓寄鹏为打垮省内其他白酒品牌,包揽了当时主会场区域内的所有广告位,意图将全省的食品展销洽谈会变成四特酒的推销推广会。在上级部门的干预下,他也不罢休、不让步。同时,他还违反外汇管理有关法规,在南昌及江西省内其他市场投放“美元四特酒”(每瓶四特酒中都有一美元),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后,仍不收手,坚决不改、屡罚屡犯。

在任宜春市公路局局长期间,邓寄鹏明知大额资金的使用需经过集体研究,国家的资金不能借给私营企业,但为了小团体利益,他大手一挥,两次擅自决定从宜春市公路局挪用资金3000万元帮“好哥们”的企业拆借“过桥费”。

随着职位的升迁,邓寄鹏的权力变大了,脾气和架子也变大了,形成了一种“唯我独尊”的作风。中层干部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话都不敢大声说。

2018年5月,邓寄鹏被提拔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他在经开区是“二把手”,但摆不正位置,一直适应不了“角色转换”。不管是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安排、重大工作部署,还是干部人事安排,他都要“一言九鼎”,无视党的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政联席会,把党工委书记当“摆设”,“二把手”竟拍“一把手”的板。

“二把手”竟拍“一把手”的板霸名在外的厅官疯狂敛财4300余万元1
邓寄鹏在受贿地块上兴建的一幢别墅。江西省纪委监委

贪婪无度,敛财4300余万元

1991年是邓寄鹏人生的“分水岭”。在此之前,他还是一个骑着自行车走村串户,与农民打成一片的乡镇干部。但在他当上江西樟树起重机械厂厂长后,就与之前不同了。

这一年春节,邓寄鹏人生中第一次收了别人的钱。一位基建老板到他办公室给他送了1000元的红包。当时邓寄鹏一直忐忑不安,担心被人发现、举报,但又舍不得将钱退回去或者上交。

之后,又一位基建老板送了一套价值2000元的家具给邓寄鹏。这一次,他毫不犹豫地收下了。但这一次却没那么“幸运”,樟树市纪委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邓寄鹏展开调查,但最后因证据不足无法查实,使他侥幸逃过。邓寄鹏非但不深刻反省,反而不依不饶,跑到上级领导那里以辞职相要挟、讨要“说法”。

没过多久,邓寄鹏又收受了同一基建老板5000元的贿赂。这一次,他直接被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带走接受调查。然而,因为邓寄鹏事后给对方打了一个借条,其受贿问题最后也没有查实。先后两次被调查,邓寄鹏当时以为自己彻底完蛋了,“但没有想到的是,两次都侥幸逃脱了”。

侥幸的种子在邓寄鹏的内心生根发芽,他的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1998年至2004年,他在任江西樟树四特酒厂厂长期间,与商人王某某先后成立几家公司,在未出资的情况下,自己担任董事长,王某某担任总经理。邓寄鹏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这几家公司承接四特集团酒盒包装业务。为感谢邓寄鹏的帮助,王某某给邓寄鹏“分红”、送房、送物,价值近280万元。

在任宜春市公路局局长之后,邓寄鹏的实权更大了,加上他“霸”名在外,又敢突破规矩办事,围在他身边的老板越来越多。

邓寄鹏在这些老板身上将“权力变现”发挥到极致:为商人胡某某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挂靠公路局下属企业承接项目、工程造价以及招投标等方面大开“绿灯”,收受胡某某贿赂高达2000余万元;收受绿化工程老板周某某贿赂250万元;收受装修工程老板曹某某、赖某某贿赂50万元……

邓寄鹏在金钱和欲望面前逐渐失去了自我,也形成了畸形的人生观、价值观。他认为,“男人要么当官、当大官,要么发财、发大财,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男人的价值”。就这样,邓寄鹏从最开始的1000元到后来单笔就收1000万元,受贿总额高达4300余万元,彻底把自己变成了金钱的奴隶。

好大喜功,与时任宜春市委书记“一拍即合”

据办案人员介绍,邓寄鹏非常擅长做表面文章,喜欢干面子工程,热衷于在各类考核中争第一,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出风头,而根本不顾工作实际效果好不好,对人民有没有益,是否有助于当地改革发展大局。

在任宜春市公路局局长期间,邓寄鹏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就是为了在上级面前“有面子、有位子”。至于这些筹集的资金拿什么去还、能不能还得起,他从不去想,认为“只要能‘骗’到钱就是‘英雄好汉’”,“还不还得了与我无关,只要在我当局长期间不‘暴露’就行”。

2018年6月,邓寄鹏在被提拔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后,考虑到自己临近退休,想尽快通过道路改造和绿化亮化工程做出政绩。邓寄鹏不顾经开区年财政收入低的实际情况,决定实施经开区经发大道、春风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不顾宜春气候条件,在专业人员明确告知加拿利海枣树等易受病虫侵害,不适宜在宜春栽种的情况下,执意大量种植加拿利海枣树等高价树种,致使所栽苗木出现高死亡率,相关工程涉及1.6亿元。

彼时,宜春市除了邓寄鹏,还有一位同样好大喜功、爱搞面子工程的领导干部——市委书记颜赣辉。

据了解,颜赣辉、邓寄鹏二人是老乡,过从甚密。颜赣辉到宜春任市委书记不久,也想赶紧做出一些“成绩”,替自己捞取政治资本。在这样的背景下,宜万同城快速通道项目“应运而生”。这是一条连接宜春中心城区与万载县的一条城市道路,按双向六车道城市道路标准修建,是宜春历史上投资最大的项目。

颜赣辉在提出这个项目之后,第一时间交办邓寄鹏去做前期工作。既然市委主要领导发话了,不管项目是否可行,有没有必要,在邓寄鹏这里全部变成可行,全部变成很有必要。他千方百计把领导的“意图”变成“蓝图”,迅速完成了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在未经论证、未征求专业机构意见、未经民主决策的情况下,该项目上马动工,埋下不少风险隐患。颜赣辉、邓寄鹏等人相继被查后,宜春市委继任主要领导对此做了大量的善后工作。

顶风作案,不忠诚、不老实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而就在这个月底,邓寄鹏为了提高接待标准,擅自决定调动公款100万元,派专人专车到贵州去购买茅台酒,明目张胆地和党中央、省委的规定对着干。

为贪图享受,邓寄鹏还对宜春市公路局的办公大楼进行大改造,一切向豪华看齐,按四星级酒店标准装修。除工作用车之外,他还在企业配备了进口越野车,方便自己野外垂钓之用。

在任宜春市公路局局长期间,关于邓寄鹏的问题反映一直不断。邓寄鹏先后多次被组织函询或信访调查。对待这些函询和信访调查,他认识上不到位,思想上不重视,要么请人代写函复材料,要么提供虚假材料,丝毫没有把组织的函询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和提醒,反而觉得组织小题大做,跟自己过不去。

2019年10月,经江西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有关处室对邓寄鹏函询回复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其相关问题线索。邓寄鹏听到风声后,上蹿下跳找关系、打招呼,找涉案老板串供,将收受的100余箱高档酒转移至信得过的老板家中藏匿,还派人到上海找“专业人士”请教应对之策,甚至搞“假投案”“假自首”,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

被留置之初,邓寄鹏极不配合,交代问题时四处“挖坑埋雷”,误导审查调查方向,妄图为日后翻供埋下“伏笔”。

在留置期内,江西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组坚持不懈地做邓寄鹏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冷静下来,邓寄鹏把自己从各种身份、职务中剥离出来之后,终于认清了自己,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新传奇》)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