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被做成表情包随意传播,是否侵权?
作者: 一楷大学同学聚会,他的一张搞怪照片被同学制作成表情包随意传播。后来,同学的一连串举动让他越来越别扭,多次阻止无效,他只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照片被制作成表情包随意传播
2024年元旦假期第一天,32岁的济南市民陈东一觉醒来,回想起头天晚上几个大学同学的聚会,仍意犹未尽。他打开手机,同学微信群里居然有数百条未读信息,而且很多人都在说他。他逐条翻看才知道,原来大家都在讨论他的一张照片。
究竟什么样的照片能在同学群里引发热议呢?这还得从陈东参加的同学聚会说起。
2023年12月31日,陈东带头在济南组织了一次大学同学聚会。上大学时陈东就是班里的活跃分子,也是大家的开心果。聚会上,陈东看到有同学将手机镜头对准他,就顺势做了个夸张的鬼脸。同学将抓拍的这张照片发到同学群里,还配上一句:不愧是当年班上的头号笑星!一时间,陈东的这张照片把群里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陈东仔细一看才发现,同学周亮把他那张搞怪照片进行了艺术加工,居然还做成了一套表情包,都一股脑儿发到了同学群里。这些表情包把陈东也逗乐了,他还在群里回复周亮:兄弟,你真有才!
对于自己的照片被做成表情包这件事,陈东起初并未在意,毕竟大家都是同学,乐一乐也就过去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周亮不但将系列表情包发到了同学群里,还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他觉得同学群毕竟是个小群体,乐一乐无伤大雅,但朋友圈不一样,那里除了有同学,还有通过各种渠道加的好友。更关键的是,工作上他和周亮有交集,周亮有一部分微信好友也认识他,甚至是他商业上的合作伙伴。如果这种搞怪照片流传出去,肯定会有损他的职业形象。
想到这里,陈东赶紧私信周亮:“兄弟,快把你微信朋友圈里的表情包图片删了吧,别让我丢人现眼了!”周亮回复:“哥们,想太多了吧,现在谁没有点儿娱乐精神啊!发个朋友圈有啥好较劲的,这可不是你笑星本色。”周亮这样说,陈东有点儿不好意思坚持了。
陈东原以为大家一说一闹,表情包的事就过去了。谁知,没过几天,他朋友圈里的同学、朋友、客户纷纷给他发来那套表情包,求证是不是他本人,弄得他不堪其扰。不过,如今表情包图片已经传播出去了,他也只能盼着大家早日忘记这个小插曲。
然而,现实很快就给了陈东重重一击,那套让他无比尴尬的表情包图片不但没有被人淡忘,热度反而越来越高。终于有一天,一件事情的发生将陈东彻底激怒了。
那天,陈东约了客户在对方公司洽谈一个项目。为了这个项目,他带领团队努力工作了好几个月,才最后敲定策划方案书。
到了客户办公室,陈东掏出笔记本电脑,信心满满地准备为客户进行演示。不料,还没等他开口,客户的项目经理便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我看你好眼熟啊!”说着,掏出手机打开微信后问陈东:“这个表情包是不是你呀?”
陈东看到,那个项目经理展示的是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而文章的作者就是周亮。原来周亮把他的表情包图片放到了自己所在公司的公众号文章里,而且文章的点击量与转发量十分可观。
陈东非常尴尬,本来自己在工作中是很严谨的,如今客户满脑子都是他搞怪滑稽的形象,还让他怎么演示方案?无奈,他只好让同事接替他完成了后续工作。
那天,一走出客户公司大门,陈东便气愤地给周亮打电话,斥责他得寸进尺,不但没有删除微信朋友圈的表情包图片,还把图片放到公众号里,责令他立即删除图片。也许是陈东的口气让周亮不舒服,周亮的犟脾气也上来了:“就不删,你能怎么着!”“那你和你的公司就等着收法院传票吧!”说完这句话,陈东生气地挂断了电话。
面对法院判决,周亮终于认识到了错
对于陈东放出的狠话,周亮一点儿也没在意,甚至觉得陈东是小题大做。出乎周亮意料的是,没过几天,他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陈东将他告上了法庭。陈东的诉讼请求是:周亮删除微信朋友圈和公司公众号里的表情包图片,不得再向外传播,并向他赔礼道歉。
2024年3月9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陈东的代理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中,虽然照片是陈东同意拍摄的,周亮对照片进行加工处理并发到同学群里,陈东也没有提出异议,但后来周亮又把表情包发到朋友圈和公司公众号的文章里,都未事先征得陈东的同意,而且陈东发现之后也表示了反对。周亮不论发这些表情包图片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都已经构成对陈东肖像权的侵害。因此,法院支持了陈东的诉讼请求。
在法律面前,周亮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刻删除了自己微信朋友圈和公司公众号里有关陈东表情包的图片。随后,他在大学同学微信群里向陈东真诚道歉。面对周亮的道歉,陈东表现得很大度,一对老同学就此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在享受便捷、分享快乐的同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传播、使用他人照片前要慎重,尤其是转发、使用含有他人肖像的照片时,一定要征得本人同意,充分尊重他人肖像权等法律权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