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要有价值感

作者: 鲁珊

【观点评论】

陆某为什么要制造他人房屋是“鬼屋”“凶宅”的谣言?归结到一点,无非“流量”二字,猎奇有流量,反常有流量,媚俗有流量。

一些网络博主“困在流量里”。一个作品有多少点击,一个链接有多少访问,一个名人有多少热度,一个话题有多少关注,皆可化为流量。哪里有流量,哪里就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与利润。在以亿级计的互联网供给中,流量似乎已成普遍流通指数。

互联网时代提出了许多新的价值和伦理问题,如何看待流量是其中之一。许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就像收视率之于电视、票房之于电影一样,流量是数据的简单累积,像水一样自发流动,认为流量是纯粹的数量,而不必有价值属性。

恐怕不是这样。流量的本质是注意力资源的选择与分配,具有大众性和社会性。流量的背后是点击和观看行为,但绝不是点点就算、看看就完。人的感官连着人的头脑和心灵,因此流量关乎潮流风向、价值养成、社会风尚,可以塑造点击和观看者对世界和事物的认知。

网络空间有清浊,需要激浊扬清;流量并非只有数量维度,还应有真实维度、伦理维度、审美维度等。“流量”必须要有价值感,而不能是价值钝感、价值无感甚至价值反感,价值要端端正正而不能东倒西歪。

猎奇媚俗、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斩获短暂红利,但旁门左道必定要翻车。真正有生命力的,一个人、一个社会最终需要的,仍是价值端正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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