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李少君的自然诗学

作者: 远洋

一个优秀诗人的诗作,必然会给读者带来新的审美感受,或者说新的感性经验;一个杰出诗人的众多诗作,必然会由于内在的逻辑关联形成独特的诗学。李少君就是如此,从事创作四十年来,他的诗作已然蔚为大观,他以一本又一本诗集不断刷新着我们的眼光,用一系列以自然风物为书写对象的扎实文本逐步构建起他的自然诗学,成为新诗潮以来当代中国新诗一道卓然独异的风景,并引领更多诗人关注自然生态环境,投身于自然诗歌写作。本文将结合李少君的诗学观点和创作实践,对其自然诗学主要特征及在具体文本上的表现,做一些必要的分析论证。

一、李少君自然诗学的生成及其核心

李少君自然诗学的生成,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经历了一个长达数十年的漫长过程。大致看来,可能与以下几个因素不无关系:一是他生长于山水绝佳之地湖南湘乡;二是青年时代工作在大花园般的海南,得益于美好自然环境的滋养;三是他从小酷爱古典诗词,少年时代即开始文学创作,工作后手边总是放着唐诗宋词,得空就随手翻阅,受到长期的熏陶。这些,都是他的自然诗学得以生成的要素。

李少君很早就有自觉的诗学建构意识。近些年来,他发表了多篇相关文章,在《在自然的庙堂里修身养性》一文中,他作了集中的阐述,摘要如下:

在我看来,自然,可以说是中国古典诗歌里的最高价值。老子说“入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这里,“自然”是比“道”更高的价值。三国王弼称:“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中国古代遵循着这“道法自然”的传统,山水诗因此成为最主要的诗歌品种,人与自然处于一种和谐的、亲密的相互参照与关系中。杜甫看见“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王维体味着“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苏东坡则“侣渔虾而友麇鹿”,诗人们在自然中流放,向自然学习,与自然为友,在自然中获得安慰温暖。所以说,自然是中国人的神圣殿堂,将人彻底包容了进去。

自然是庙堂,大地是道场,山水是导师,而诗歌就是宗教。

2016年10月,李少君在鼓浪屿诗歌节国际诗歌论坛上发言,阐述了自己的自然观,认为美国对现代文明的负面作用反思较早,自然文学已成为美国文学的主流,他“就在中西方两种自然思想和观念之中,根据个人的体会,寻找自己的路径”。

由此可见,李少君的自然诗学,深深扎根于本土文化传统,并深受蕴含在中国古典诗词中的自然观影响,借鉴吸收了西方现代生态主义思想的有益成分。其中,“道法自然”是他的自然诗学的核心理念,围绕着这个核心理念,他不仅明确提出许多自然诗学的观点,也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实绩进行了强有力的印证。

二、“自然乃庙堂,山水是导师”

李少君主张重新恢复自然的崇高地位,保持对自然的敬畏。他说:“海德格尔就呼吁回复天地人神的循环,人只是其中的一环,反对把人单独抽取出来,作为世界的中心和主角,凌驾于万物之上。可以说与中国古人智慧相呼应。”

他的《神降临的小站》就描写了置身于呼伦贝尔大草原中央的体验,感觉自己“小如一只蚂蚁”, “独自承受凛冽孤独但内心安宁”,接着步步后退,写到似乎冥冥之中感到“神”的存在,这可能让很多读者觉得困惑,但如果与他的主张联系起来,就会豁然开朗。我想,或许因为诗中所写的地方至今保留着原始宗教萨满教,它有祖先崇拜、图腾崇拜和自然崇拜,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认为宇宙万物息息相关,万物皆神圣——这些观念与李少君的自然诗学理念多少有相通之处,何况中国诗人中很多都如早期的郭沫若一样是泛神论者,因此在这首诗中,“神”是大自然伟大而神秘的力量的象征,就像罗宾逊·杰弗斯的长诗《杂毛种马》中的“马”一样,令人心生敬畏。但杰弗斯的“马”最终被人射杀,而李少君的“神”却永远居住在“广大的北方”。另一首诗《暴风雪之夜》也写到了“神”:

那一夜,暴风雪像狼一样在林子里逡巡

呼啸声到处肆虐

树木纷纷倒下,无声无息

像一部默片上演

我们铺开白餐巾,正襟危坐

在厨房里不慌不忙地吃晚餐

而神在空中窥视

只有孩子,跑到窗户边去谛听

这里,大人可能由于后天教育已经成为“无神论者”,而孩子仍相信神的存在,保持着祖先遗传的对神——大自然的敬畏。弗罗斯特的《暴风雪恐惧》似乎也可以作为这首诗的“互文”对照着来读。在弗罗斯特那里,更多的是对大自然的恐惧,对“能否拯救无助的自己”的担忧。而在这首诗中,是孩子“跑到窗户边去谛听”,或许是出于好奇,更多的是出于敬畏之心。

在《敬亭山记》里,诗人写道:

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抵不上

一阵春风,它催发花香

催促鸟啼,它使万物开怀

让爱情发光

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抵不上

一只飞鸟,晴空一飞冲天

黄昏必返树巢

我们这些回不去的浪子,魂归何处

尽管有如此感叹,但诗人仍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在《自然对于当代诗歌的意义》一文中说:“山水是诗歌永恒的源泉,是诗人灵感的来源。道法自然,山水启蒙诗歌及艺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几乎是中国诗歌和艺术的一个定律。”必须尊山水为导师,向大自然学习。

例如《观海》,“一次又一次以虔诚的膜拜”“温柔的细浪的拍打”“魔幻般地编制成最奢华灿烂的花篮”“从内里掏出一两颗贝壳或珍珠”“最轻微的呵护,清风般吹拂/甜言蜜语地催眠,让你安心地睡去/——若果醒来,就随手一伸/抹来一缕晨曦或一片明月为你化妆”。从大海“每日里演绎着无数浪漫的花样”里,可以学到古代谦谦君子如何向窈窕淑女献殷勤,赢得爱情,抱得美人归;在《大明湖的野鸭》中,“我”虽然通过修禅悟道,已习得了“湖泊的心”“荷花的心”,但看到“野鸭子一下就飞到了对岸的树上”,忽然觉悟到,“鸭子要野才能飞起来/鸭子一野就能飞起来”。作为人,不能被种种所谓文明的规训和条条框框所束缚,不能过于理性化,必须恢复和保持原始的野性,才能有创造的活力和能力。

在《自由》中,诗人写道:“春风没有禁忌/从河南吹到河北/鸟儿没有籍贯/在山东山西之间任意飞行”“溪流从不隔阂/从广西流到广东/鱼儿毫无生疏/在湖南湖北随便来回串门/人心却有界限/邻居和邻居之间/也要筑起栅栏、篱笆和高墙”。从这些自然风物里可以看出,自由不仅是创造力产生的必要条件,也是人们相互沟通和建立情感关系、和谐共处的重要因素。弗罗斯特的《补墙》写了两个人去修补本来无需存在的一道有形之墙,两颗心却隔着一道无形之墙,寻求沟通却以失败告终。两首诗互相参照来读,相信会有更多启发。

三、“推己及人,由己及物”

弗罗斯特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生长发育,也像自然中其他事物一样萎缩凋敝,但同时因为人有意识和心智活动而高于自然”,强调自然界中“人的成分”;另一位美国伟大的生态主义诗人罗宾逊·杰弗斯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创造了“非人类主义”这个词,并以此要建立自己的“新宗教信仰”,突破了《圣经》“创世纪”中人类有高于其他物种的优越性并要管理它们的说法,不承认人类是生物界的中心、地球的主宰,不承认生物有高下之分。他认为人类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对“令人惊讶的事物之美”过于漠不关心。

在鼓浪屿诗歌节国际诗歌论坛上的发言中,李少君说:“中国人认为自然万物都是有情的,世界是一个有情世界,天地是一个有情天地。王夫之在《诗广传》中称:‘君子之心,有与天地同情者,有与禽鱼鸟木同情者,有与女子小人同情者……悉得其情,而皆有以裁用之,大以体天地之化,微以备禽鱼草木之几。’古人推己及人,由己及物,把山水、自然、万物当成朋友兄弟……如此,人才能与自然和谐共处,在一个大的境界中,心与天地合一,生命与宇宙融为一体,人得以心安。”这段话,可以看作是李少君对两位美国诗人的遥相呼应。

在《西湖边》一诗中,他写道:“所以,近来我有着一个迫切的愿望/希望尽快认识这里所有的花草鸟兽/可以一一喊出它们的名字/然后,每次见到就对它们说:你好。”希望与动植物像与人类一样友好相处,而对于人类戕害它们的行为感到触目惊心,如《某苏南小镇》,本来是“一个由鸟鸣和溪流统一的王国”,“这里的静寂静寂到能听见蟋蟀在风中的颤音”,但是“也曾有过惨烈的历史时刻/那天清晨青草被斩首,树木被割头/惊愕的上午,持续多年的惯常平静因此打破/浓烈呛人的植物死亡气味经久不散”。平时我们习以为常、视若无睹的“修剪行动”,现在看来竟然如此粗暴、凶狠、残忍,这样的诗唤醒了读者麻木不仁的感官和感受能力,直击人心,令人感同身受,有疼痛之感,令人不能不反思,忍不住要问:真的有必要出于人类喜恶而加害植物吗?难道植物就没有神经和思维感觉到痛苦吗?

《仲夏》描写了在平静的树林里,蜘蛛对小飞虫的一场“惊心动魄的捕杀”,诗人的笔就像摄影机镜头,不动声色地拍摄了整个过程,让人看到自然界暗藏的凶险,看到动物世界弱肉强食的残酷真相。然而,这些属于万物得以生生不息、亘古不变的自然法则,只能徒叹奈何。作者没有在这里做道德评判,更没有对小飞虫伸出援手,只是客观记录下来,这正是现代生态主义科学理性的态度——对自然界不介入、不干预,就是最好的尊重,让所有生命体在生与死的自然循环中保持生态系统的平衡。

李少君至少有三首诗写到猫,在《何为艺术,而且风度》里,一只猫“迎着清风/悠闲地弹起阳光的五线谱/然后,一曲完毕,挥一挥手/踩着猫步走了”,简直是风度翩翩的音乐家;《通灵的特使》中的猫,“深养于书香之家/狂躁的脾气早已修炼得温柔/沉香之韵味,诗画之优劣/它一闻便知,但不动声色/它对俗人也一闻便知,会躲得远远/若遇心仪之士光临,它会主动迎上去/乖巧地伏在桌椅边,半闭着双眼/聆听主客对话,仿佛深谙人世与宇宙的奥秘”,它已经成了猫精,不,简直是人精,可谓“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了。而《野猫》中的一只猫,以前“每个黄昏,这只猫/都要跳到这条长椅上坐一会儿/它和主人在这条长椅上度过无数时光”,如今,

几年过去,它还保持着这个习惯

院子里的人也习以为常

它不受打扰地坐在那儿

仿佛老人还在,仿佛

老人的亡灵短暂重返

它要陪她一会儿……

“它还保持着这个习惯”,难道只是习惯,不是出自对已故老人的眷恋、怀念吗?看似轻描淡写的语句,包含着深沉的感情容量,也给人巨大的联想空间。

四、隐逸——以出世之心入世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隐士,隐逸思想是道家哲学的重要内容,《庄子》里写了许由、列子、颜回等隐士,先秦儒道两家形成隐逸思想理论精髓;魏晋时期名士归隐蔚然成风,隐逸文化发展到顶峰;从唐宋直到明清,隐逸也是一种文人风尚,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很多表现隐逸情趣的诗词。

在李少君的诗集中,有相当数量的“隐逸”之诗,题目涉及“隐”字的就有多首。在《隐士》中,隐士就应该居住在“寻常人轻易找不着”的地方,与鸟兽为伴,与家禽猫狗为友,“在山中发短信,像是/发给了鸟儿,走路,也总有小兽相随/庭院要略有些荒芜杂乱/白鹅站立角落,小狗挡住大道/但满院花草芳香四溢”“房子在水边,船在湖上”,就像苏轼被贬谪在湖北黄冈,东坡开荒种地,雪堂写字吟诗,偶尔与二三好友载酒划船,在山水中放浪形骸。

晨起三件事:

推窗纳鸟鸣,浇花闻芳香

庭前洒水扫落叶

然后,穿越青草地去买菜

归来小亭读闲书

间以,洗衣以作休闲

打坐以作调息

旁看娇妻小烹调

夜晚,井边沐浴以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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