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与鹅
作者: 陈世旭
一
刘国志很孤单,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人亲近他。原因很简单:他是上海人。
陈志到江洲的第一天,就注意到刘志国的特别。
从各自的城市被招工来江洲的人在县城集中上驳船,到农场码头上岸,翻过堤坝,又集中在场部的场子上,各分场生产队长照已经拿到的名单,喊名字领人。
“刘志国。”一分场二队的队长吴毛俚喊。
“到!”
只听答应不见人,吴毛俚四下张望,看到一个小胖子提着一只老旧的大皮箱,正往坝脚下自己赶来的那驾牛车走去。
“你是刘志国?”吴毛俚把名单上的其他几个领过来,问。
“是。”刘志国已经把皮箱放在牛车上,很笃定地坐好了。
“你怎么知道是这驾车?”
“我刚在坝上看见您站在车边上。”
“哦。”吴毛俚眨了眨疤瘌眼,一侧身上了牛背。
宿舍四个人一间,门跟后墙的窗子对着,两边各两张床:床脚是钉在地上的木桩,床面是竹片,离地半人高。地上铺了石灰,可以放箱子、面盆之类。
刘志国跟陈志在一边,另一边是晏德成和聂宏亮。刘志国的床跟聂宏亮相对,在窗子那头,挂了个帐子,大皮箱提手朝上,立在靠墙的床头,床上剩下的位置,足够放平他的身子。除了上下床,帐子从不打开。陈志他们都是省城来的应届高、初中毕业生,都斯文,互不打扰,只聂宏亮瘪嘴说:别看在帐子外面像只刚下的蛋,帐子里面就是个鸡窝。
县政府跟专署在一个城市,县名跟专区名相同,这给户口属专区市的人造成了一点麻烦,一定要声明自己是市里来的,免得别人误以为是县里人——县里人比市里人低一等,再下面就是乡下人。刘志国是市里来的,但他从不声明。因为他既不是“市里人”也不是“县里人”,他老家在上海。几天后,分在其他分场的几个熟人来看他,“阿拉阿拉”的,都说上海话。晏德成和聂宏亮班上好几个同学的父母是从上海来建“大三线”的,都听懂了——这几个上海人把他们都叫“阿乡”。
“上海有什么了不起?”
几个人出门后,聂宏亮愤然说:“百分百的暴发户,冒险家乐园,十里洋场,买办佣人市场,尽是帮会妓院、地痞流氓。往上几代,还不都是他们自己瞧不起的阿乡!茅盾小说《子夜》里‘马路上的小瘪三,饭可以不吃,香烟屁股一定要抽’,说的就是这种上海人。”
陈志被派去江对面的县城给食堂加餐采买,这是他到农场后第一次出差,郑重其事地把压在箱底的中山装翻了出来。省城有位邻居在机关当科长,去上海出差,母亲特地请他带的,说是儿子从小穿的都是大改小的旧衣服,现在参加工作了,总要像个样子。陈志一直舍不得穿,忽然穿出来,的确良面料,挺刮,发亮,大家都说像个新郎官。恰好刘志国走过,有人喊住:喂,小瘪三,这是你们老家的产品,怎么样?刘志国毫无准备,脱口说:这种衣服上海人是不要穿的。
要不是坝头上一同被派工的人在催上船,陈志差点就照他面门给一拳。
气归气,陈志心里明白,大家看不上上海人,不是因为自己了不起,而是因为比不过他,跟刘志国站在一块,立刻就真是他说的“阿乡”。
因为就这一个异类,大家觉得好欺负,个个要刘志国好好向本省人看齐,不要酸溜溜地摆小瘪三崇洋媚外的派头。他从不回嘴,也不看大家,心里明显固执着,一点没有驯顺的样子,更别说幡然悔悟了。
跟着外婆在庐山长大的白毛儿,卷头发,花格衬衫,大裤脚,处处模仿上海人,却用力一推刘志国的肩膀:说话呀,哑了?不服是不是?不承认自己小瘪三是不是?
刘志国被推得一个趔趄,站直了,还是不吭声。
几乎在一切方面,刘志国都表现出自己事实上的优异。
一年半载,食堂加餐,每人一大碗红烧肉,其他人大呼小叫,风卷残云,恨不得连碗一块吞下去。刘志国至少分成十次享用,每次一两块肉,一小勺汤汁,加到平时难见油星的水煮菜里,餐餐都吃得有味。
农场柴油发电晚上九点就停了,之后照明就点煤油灯。各个宿舍每次分摊油费,总是吵得不可开交:油怎么就烧完了?这才买了几天?我中间回去了一个礼拜,或者我每天停电前就睡了,凭什么一样分摊?
只有刘志国那间宿舍从来没有这种争吵。这全仗他的细心:他每天都睡得最晚,床头有一只小闹钟,同屋的人谁几点睡的,他都有记录。分摊油费的时候,上次买了多少油,烧了多少小时,每小时的用油是多少,各人用了多少小时,一清二楚。陈志真是替他可惜。这样的聪明过度,完全是一种浪费。像他这样的人,应该去管农场,管国家大事,去造卫星、登月球!又觉得他有几分可怜,他也许是用这种芝麻绿豆的计较,保护自己的聪明不受攻击。
农场吃的是定销粮,比城市的定量高一倍,但正在长身体的年纪,许多人还是不够,每个月总有几天饿得脚酸手软。刘志国总有饭菜票富余,跟人换现金,买烟。他老爸从前是洋行舞厅的琴师,后来在市里下码头的西门口摆了个烟摊,没事时就端张报纸,是自费订的上海的一种晚报。刘志国很小就学会了抽烟,到了农场,有了工资,抽烟可以随便了。但他并不随便:口袋里放两包烟,一包是上海老牌子“飞马”,一包是本省最便宜的“海鸟”,当着人面抽“飞马”,一个人的时候抽“海鸟”。每天几支,定量。
刘志国对自己似乎有一种悲剧性的执迷。他的聪明像装满的水桶,随时会晃出来。大家为一件事争得不可开交,他冷不丁插一句,没人在意。等争完了,才发现,他插的那句,就是大家争到最后的结果;每个月,记工员给各人结算定额包工的工分:铲了几条沟,锄了几垄草,拢共多少分,慢吞吞地拨着算盘珠子,他在旁边已经报出了得数,跟算盘珠子拨出的分毫不差。快速的推断和计算,像是跟人比赛敏捷。谁的脑子跟不上,“拎勿清”,他就会冷冷瞟一眼。就这一眼,暴露出他骨子里让人厌恶的自负,让注意到的人很受伤。
也有绝对的禁区。
新职工宿舍几十号人,每天叽叽喳喳,吵吵闹闹。只要纠纷不牵涉自己,刘志国从不介入,更别说寻衅挑事。不管发生什么,哪怕塌了天,他都没有态度。问他有没有看法,有什么看法,他都回答:这是我自己的事——不是说那件事是他自己的事,是“有没有看法、有什么看法”是他自己的事,没有必要告诉你,你也没有必要知道。他从不指教别人,也不听别人指教,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各管各就好了。但他不管别人,不等于别人不管他。受到别人的嘲笑,他最多嘟哝一句:“关依啥事体?”别人挑剔他的小胡子,他的吸烟非吸到烟屁股不可,他的表情都是:“关依啥事体?”
除了上工、吃饭、睡觉,刘志国跟大家也没有多少交道好打。他的大皮箱里有一只琴盒,每天晚上不管干部念文件、开会、夜校多晚结束,他都抱着琴盒去坝外的柳林练琴。场部渔业队的木船上桐油,反扣在江滩的木架上,下雨天,他就钻进去,坐在地上。
场武装部的李部长下来蹲点,每天晚上把大家集中在一间屋里念文件,不论男女,都恨不得跟他连体。刘志国坐得既不近,也不远,从不发言,也不迟到早退,从头到尾眯着眼,左手掌朝上,拇指外的四个指头蜷着,不停地起伏移动。比国家干部还负责的陆国汉走到他面前,拍拍他的肩膀,让他认真听讲,他睁开眼,看看,又眯上。以至李部长来了半个月都喊不出他的名字。后来李部长被省城来的女职工甘新华害得撤职、离婚,接替李部长蹲点的黄场长也是一个长篇大论专家,刘志国照样是边听边动指头。凡是跟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他都不用心,觉得不划算。
这样的油盐不沾,一样让人恼火。
队上的新职工没人讲刘志国的好话:虚假,滑头,对谁都客客气气,其实谁也看不上;自顾自,会盘算,跟他打交道要多几个心眼,要不把你卖了你还谢谢他;琐琐碎碎,小里小气,兜里跟大家一样翻不出几文钱,还穷讲究,死要面子活受罪……
恼火归恼火,许多人又离不开刘志国,暗里跟他套近乎,请他让上海的亲友买上海货:香皂、雪花膏、格子衬衫、胸罩、丝光袜子、回力鞋……五花八门;说话、穿着、举止,处处模仿他。他抽烟,牙齿还雪白。有人发现是因为他除了一早一晚刷牙,每餐饭后都要漱口,也就跟着在饭后舀一碗清水,仰着脖子,“咕噜咕噜”地一通猛喷;抽烟的甚至学刘志国用中指和拇指掐着烟蒂,把烟蒂抽到实在不能再抽为止;白毛儿原来以为上海时髦男人都是一头卷毛,见到刘志国以后,一遍一遍地洗头,努力把自己的一头卷毛捋直,梳成刘志国那样的发型:偏分,小波浪,大鬓角。
但是菩萨哪里是一天修成的!大家怎么学也学不像,就只好骂他“假洋鬼子”“外国狗”。因为骂人比较容易。
人真是怪,越是得了一个人的好处,就越是恨这个人。越是知道一个人比自己高,就越是要贬低他。
倒是在老职工里,刘志国有人缘。他矮矮胖胖,平脚板,走路一摇一摆,肉嘟嘟的脸、胸脯和屁股直晃动,像只笨鹅,老职工觉得特别喜兴。队长吴毛俚最看好他,说莫看这帮城里伢儿一天到晚呜呜噪噪,疯疯癫癫,日后最有出息的就这伢儿。

刘志国在老职工面前,也的确是活络,男女老少都兜得转。他抽他们的黄烟,一定回敬自己的香烟;见了小媳妇带到棉花地的细伢儿,不知从哪里就摸出一粒“大白兔”。吴毛俚的小舅子在场部渔业队驾船,知道了刘志国天天晚上在江边练琴,拜托所有船工夜里值班记得留块跳板,好让刘志国上船,天气再坏也不怕了。
二
聪明的人往往胆小,刘志国就属于这种。他谁也不敢得罪,夜里去江边练琴,就是怕吵了大家,惹骂。但大家并不领情,觉得是应该的:谁让他是上海人!
同屋的几个,晏德成整天咬着老职工送的竹烟筒,夜里去江湾游完泳就上床睡觉,从来不多话;聂宏亮喜欢朗诵诗歌,得到黄场长的高度表扬,说是思想教育的好方法,一有空就把宿舍的走廊当舞台,挥动双手,慷慨激昂;陈志一回屋就慌慌张张找纸找笔,趴在床上爬他的格子,眼巴巴指望那些字变成钞票。那次刘志国轻蔑他的中山装,他一直记恨在心,视如仇人。
聪明跟青春期的躁动一样,不释放会堵得发慌。但洲上需要的是干活的体力,太用脑力的事情不多。刘志国智力过剩,成了他的一个累赘,总要找个方式发泄。做不了大事,做点芝麻绿豆小事,也算一种消遣。小事常常是麻烦事,但再麻烦的事,到他手上,都会拎得清清爽爽。聪明好像是他特有的一种玩物,什么事只要他玩了,都能玩出花样。
下农场的第二年,开春,大坝上来了挑箩担卖鸡仔鸭仔的人。刘志国下早工时刚好碰上,买了一群。
宿舍与大坝之间的空场上,去年收棉花后拔出的棉花槁子,打成捆,运到食堂当柴火,堆了一个大柴堆,跟宿舍一样高。天晓得什么时候,刘志国在柴垛底下抽出了一个洞,洞口挡了一个柴捆,做了鸡鸭的窝。每天上工前把柴捆移开,放出鸡鸭;晚上收工回来,鸡鸭已经自己进了窝。
有一天,刘志国忽然发现,有一只鸭仔,小小的,黄黄的,茸茸的,傻傻的,一摇一摆,有点像他自己。又过了些时候,在那群鸡鸭中高出一头,原来竟是只鹅!
刘志国惊喜得不得了,一弯腰抱在怀里,又是亲,又是摸。以后每天见到,都要在怀里抱一会儿,摸一会儿,梳理一会儿羽毛。
鹅闷声不响,只要见到刘志国,就会伸长脖子,加快步子,很厉害地摇晃着,扑过来,在刘志国脚前脚后扑打翅膀撒欢,像是一对亲兄弟。新职工里的刻薄鬼干脆就用刘志国的名字给它命了名:“刘志国”。刘志国不生气,也一样“刘志国”“刘志国”地喊它。
刘志国其实并不小肚鸡肠孤芳自赏,反而天生懂得化解和协调。别人疏远他,他不计较,别人一有好意,他马上就欣然接受。
仅仅这一点,陈志对刘志国就是认可的。上海人的见识就是不一样。他们好像什么都见过,不把名头太当回事,对各种无法抗拒的要求表面服从但心里未必诚恳,都是自己远远不及的。
蹲点的黄场长有一天开会,清了好久喉咙,神秘兮兮地宣布:场部通知,有一帮外国记者要来参观,可能会到队上来,到时大家既要热情,又要警惕,既要大大方方,又要小小心心……话刚开头,会场就炸了锅,大家又兴奋又紧张:不晓得是哪国人?有没有敌特?
刘志国不以为然。他不觉得外国人除了亚非拉,就没一个好东西;也不觉得一说外国人,自己就矮了三分,装着鄙视,其实畏缩。有什么神秘的?不管哪国人,终归是人,他轻飘飘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