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二)
作者: 郭荆璞投资的本质:奥地利学派的货币体系与经济学
从门格尔和米塞斯建立奥地利学派,就开始区分货币(money)与通货(currency)。在他们看来,经济由四类事物的构建、生产和转换构成:财货(goods)、商品(commodities)、货币和通货。
财货与商品的区别在于,财货可以用于生产和消费,而商品必须被分割为财货,商品只能用于交易,计量商品的是锭、箱、包,商品被熔炼、拆箱或者分包。计量货币的单位,很多还保留着商品的单位。
“通货是货币的反面”,奥地利学派强调通货的价值来自于对国家和银行体系的信心,不过黄金难道不依赖于信心吗?黄金作为货物交换的价值早已式微。
奥地利学派对货币的定义是从适销性角度切入的,他们首先定义了财货的适销性:潜在市场大、同质化程度高、交易成本低,这样的财货就具有较高的适销性。门格尔在《社会科学方法论探究》(Investigations into the Method of the Social Scienc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Economics)当中是这样阐述的:“追求经济利益的个体会将某商品换成更具适销性的商品……我们的前辈称之为Geld(德语的‘钱’)。”
费克特(Antal Fekete)定义了大规模和小规模适销性,他称之为适销性和可囤积性,大规模适销性是出售增加时买卖价差变化慢的财货,比如牛,一般流动性好;小规模适销性是出售数量减小时买卖价差变化慢的财货,比如盐,一般库存周转率低。金银既具备适销性又具备可囤积性,因此是好的货币。此外还有自主性,智力资产是自主性最高的资产,其次是实物黄金,然后才是危机时刻可能被政府和银行限制的现金。
因此,奥地利学派眼中的货币的产生,与财货、商品的发展是一脉相承的。
1. 货币是不服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商品
货币的两大功能是作为人类社会的交换媒介和囤积目标。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使跨越空间的转移成为可能;作为囤积目标的货币,使跨越时间的转移成为可能。
“为了间接交换目的对商品产生的需求,导致商品价值的增加,这种需求偏离之前在工业方面的需求”,由此成为货币的商品出现了“额外的货币需求”。在门格尔等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看来,货币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运动的非意图的结果”。
积累(门格尔用了一个德语术语 thesaurieung)财富是货币的另一种重要作用,甚至可能出现于交换媒介的功能之前。他在1909年的著作《货币》当中是这样描述积累对交换媒介的作用的:“一种商品对财富积累的特殊用途,以及由此导致的为上述目的而广泛使用这种商品,是增加其适销性,因此也是增加其作为交换媒介的功能的最重要的原因。”
我们必须承认,货币不服从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货币不服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导致了较大的库存和库存-流量比,短期产出波动对库存影响很小,因此囤积也变得风险更小。
威廉·斯坦利·杰文斯(William Stanley Jevons)总结了能够作为货币的商品的7种特征,重要性依次递减:效用和价值、便携性、不易损坏、同质性、可分割性、价值的稳定性和容易辨认。
对于交换媒介缺失详实的考古学证据这一点,奥派的解释是现代商品社会复杂的分工体系,间接交换的需求更大,商品更容易成为交换媒介,比如监狱中的香烟,战时德语区的黄油和面粉,战后意大利的橄榄油。
信用货币使货币不仅仅用于交换媒介和囤积,借记主义(debitism)把货币解释为债务媒介,货币由信用扩张创生。信用货币使债务成为经济活动的中心和焦点,一方面是成功的约束性激励,加速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使得经济活动服务于各种各样的约束而不是人的真正需求,人们不再为了生活而工作,而是为了工作而活着。
货币起源的国家主义理论认定国家是作为债务标准的货币的实际起源,只有国家的信用背书才能保证债务的偿付,这一点既无法解释主权债务违约的层出不穷,其合理性也被银行票证转变为货币的不稳定性消解。
货币的国家化晚于货币出现,是建立在政府对特定商品强制支付地位的暴力基础上的,是国家暴力机器保障了税收的合法性,并通过税收支付来保证货币的法定地位。这一点被霍尔茨鲍默(Georg Holzbaumer)称为“篡夺”,他说通货的税收基础是篡夺者强加给人民的(Barzahlung Zahlungsmittelversorgung in milita-risch besetzten Gebieten Jena, 1939)。
在深深影响了凯恩斯的克纳普(Georg Friedrich Knapp)手中,这种观点转变为宪章主义(Chartalism),即货币不需要价值,其有效性完全建立在国家法令的基础上,金钱只是一种代币(token),金属纸张是载体,实物基础没有意义。
虽然以门格尔为首的奥派们激烈反对克纳普的宪章主义,但是奥地利学派并不是与之对应的金属主义的一部分。在门格尔看来,政府应当是铸币成色和重量的监管者,因为国家权力人人相信,且国家有能力制裁伪造货币的人。然而这种权力却在大多数政府身上转变为伪造货币的行为国家化的支撑。
在信用货币的时代,经济活动当中的人因此被分为两种:寻找资金以转移和储存其经济能量的人和滥用演变而来或创造出来的货币标准的人,且他们追求的主要是通货超过货币的那一部分。
货币幻觉带来的问题是,如果真实的产出没有增长,仅仅因为信贷和通货增长带来了统计数字和纸面财富的数字扩大,是无法实现更多的雇佣和消费的,这样的“先富起来”是无法带动后富的。
2. 货币的本质特征是间接交换
在直接交换和信贷过程中,信任是主要的机制;货币出现之后,信任转移到了一种媒介之上。满足储藏需求的作用是建立在交换媒介的基础上的。现在面临的局面是,今天的“货币”(通货,包括纸币、银行存款、信用派生货币)作为交换媒介异常便捷,但是因为公认的贬值预期,作为储藏手段又非常糟糕。
对货币的需求首先是交换媒介,然后是储蓄功能和价值衡量,反过来这些需求要求货币满足3种性质:适销性,也就是可以作为交换媒介;便利交换,便利交换起先是因为适销性下降而出现的;投机性,一般性的商品在获得作为交换媒介的使用过程中,都会建立起额外的需求,认识到这些需求并加以利用创造了投机需求。
今天的货币是信用媒介(fiduciary media),来自于拉丁语fiducia,也就是信任,德语是umlaufsmittel,意思是流通媒介。罗斯巴德总结的米塞斯对货币的定义是:货币是一般交换媒介,是其他所有商品和服务所要换取的,是市场上此类商品的最终支付(Rothbard: Austrian Definitions of the Supply of Money),银行准备金事实上也是银行的活期存款。
尼克松宣布结束布雷顿森林体系时的措辞是:明天的美元将和今天的美元一样值钱,这项措施的效果将是美元的稳定。然而今天的美元和尼克松时代的美元,显然并不一样值钱。
现代的奥地利学派的学者们试图在原有的框架中重构他们心目中合理的“货币供应量”数据,用以观察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
奥地利学派定义的TMS-2,即真实的货币供应量(True Money Supply),包括了通货、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外国/官方机构存款、美国政府存款,与官方定义相比,排除了货币市场基金(retail money market fund units)为代表的信贷工具和重复计算;与此同时TMS纳入了伪装成隔夜储蓄存款(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s)的活期储蓄。
与货币供应量的概念相对应,通货膨胀也需要被重新定义。亨利·黑兹利特指出,通货膨胀有4种定义:货币和信贷供应的增加;货币供应量的增加超过商品供应量的增加;价格水平的上涨;任何类型的经济繁荣。
奥地利学派支持第一种定义,即通货膨胀就是货币和信贷供应的增加,因此奥派将央行对抗通货膨胀的行为视作纵火犯假扮成了救火队员:央行一边印钞制造通货膨胀,一边以限制其他影响因素为目的去调控价格。
创立了网站shadowstats.com的约翰·威廉姆斯(John Williams创始人)则指出,自1980年以来,美联储的通货膨胀率计算方法发生过超过20次的根本变化。
关注通缩(危机/衰退)的主要指标是:货币流通速度:M1/M2的平均周转率;基础货币与M2-基础货币;信贷总额和年增长率;黄金与长期国债余额的比例。
在本书出版前后(2015年),经济发展中的通货膨胀因素包括:零利率政策/预期管理/量化宽松/扭转操作/汇率战/欧央行对抵押品制定资格标准;而通货紧缩因素则包括:去杠杆/银行惜贷/消费者因为过度消费没有增加负债的能力和意愿/巴III限制/代币持有需求(低通胀预期)/生产率提高/违约和纾困/人口结构。
奥地利学派对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抱有中性的观点,在他们看来,由于生产力的增长可以补偿货币供应量增加,因此通货膨胀过程当中,价格也可以维持不变。而现代经济学家显然更加憎恶通货紧缩,许尔斯曼(Jorg Guido Hulsmann)在《货币生产的伦理》中概括了通货紧缩的害处,本书作者加入下述的第5点之后,可以称为是通货紧缩“七宗罪”:经验上通货紧缩总是与衰退相伴;通货紧缩使消费者延迟购买行为;下降的价格导致较高债务水平下约定的债务无法偿还;银行业危机;作为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倒闭;通货紧缩+工资黏性导致失业;流动性陷阱,零利率无法继续下降导致刺激政策无效。
然而,盲目对抗通货紧缩的零利率/负利率政策,乃至妖魔化通货紧缩,其后果将是储蓄的减少,社会对节俭行为的抛弃和对于长期资本形成的致命性影响。
3. 法币
法币(不兑现货币)通过强制性手段注入并保持流通,是一种强制性货币,以中央银行发行的票据的形式存在,由部分背书的商品货币的收据发展而来。奥地利学派称这种货币为“通货”,与真正的货币区别开来。
米塞斯区分了商品货币、不兑换货币(fiat money,也就是法币)、信用货币。商品货币即作为货币的特殊商品;法币指具有特殊法定资格的事物构成的货币;信用货币是债权构成的货币,债权可以是任何对自然人或法人的债权。
法币的起源是法国的指券,来自于法国大革命期间被征用的房屋的索取权,这种权利被用来创造出一种伪抵押货币,最终演化为法币。国家发行法币的理论基础是对“国家财富”的索取权。
米塞斯否定票证(certificate)和凭证(warrant)是货币的理由来自于假想的“支付券”(payment orders)。支付券是对提供服务的承诺和字据,代表对某种报酬的索取权。支付券是无记名凭证,可以看作是实物股息,比如“一块土地未来50%的产出”。支付券无法作为货币是因为其回报不确定因而无法用来衡量价值。因此米塞斯推论任何公司发行的票证和凭证都不能作为货币,这样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信用货币,因为信用货币是银行的票证。
从商品到法币,经历了5个阶段,即商品->原始商品货币->商品货币->商品货币凭证->原始不兑现货币。
从商品到商品货币,主要性质从工业需求加上少许投机性,发展到主要是适销性和交换的便利性,叠加少量的工业需求和投机性,这就是典型的金属货币。
从商品货币向不兑换货币的发展中,便利性越发扩大,逐渐替代适销性成为主要性质,与此同时投机性再次出现。代币则不可能在没有事先的工业需求的情况下出现,因此比特币不是代币,而是一种原始的不兑换货币,并且比特币不需要国家的信用保证,仅仅依靠一点点工业需求就创造了一种新的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