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大棋
作者: 王浩共同富裕,国之大者。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环境下,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大国博弈愈发复杂的背景下,共同富裕成为维持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十九大以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布局加速。
此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两个表述格外引人注目——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两个表述,凸显了促进共同富裕的时代特征和必然路径。
从时代特征看,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共同富裕,就是要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问题,二者内在高度统一。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就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和特征的现代化。
从发展路径看,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然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强调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必然路径:我们不但要持续做大蛋糕,而且要做“优”、做“好”蛋糕,让全体人民在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幸福安康的高质量发展中共享发展成果。
浙商证券认为,共同富裕内涵丰富,并非简单的运动式平均化,而需全民共建共富、物质精神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中,需要对暴利行业整顿及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一整顿过程短期来看难免导致局部效率损失。相比于过去,未来共同富裕在中国宏观政策中的位置将更为突出,在短期和中长期都将对经济和资本市场形成重大影响。
四大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出了两个15年的战略安排,两个阶段都对推进共同富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选取浙江省先行先试,为全国其他地方促进共同富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强调新的征程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如何理解“共同富裕”?
此次会议有一段明晰论述——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两个“是”、两个“不是”、一个“要”,彰显共同富裕丰富内涵。
从共同富裕的覆盖面看,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从共同富裕的含义看,不是简单的物质生活富裕,而是兼顾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富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从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看,不是牺牲效率的平均主义,更不能养懒汉,而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让每个人能够公平享有发展的机会,畅通向上流动的通道。
从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看,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逐步共富。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逐步解决好这个问题。
逻辑之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同时收入分配理念从绝对平均主义转向“先富带动后富”,并最终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意味着要素禀赋的差异一定会带来收入差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0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中位数为27540元,这意味着有一半居民每月的可支配收入不足2300元。截至2020年,中国60%居民的平均月收入可能在3000元以下。2020年5月份,总理强调中国有“6亿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群,他们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
从基尼系数看,根据粤开证券的研报数据,1978年中国基尼系数是0.317,2019年上升至0.465,这期间于2008年达到峰值0.491,之后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但整体仍处在警戒线以上的高位区间。同时,从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值和中位数的比值来看,2014年以来该比例持续上升,反映出中国收入结构右偏严重,贫富分化程度较大。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根据粤开证券的总结,从结构上看,中国分配格局呈现出城乡差距显著、区域发展不均衡、行业垄断加剧、财富差距扩大的特征。
一是中国二元经济的壁垒始终没有彻底打破,城乡收入差距显著。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万元,而农村居民仅为1.71万元,城乡收入比为2.56倍。国际上,发达国家如英国、加拿大的城乡收入比约为1,发展中国家印度的相关指标约为1.9,低收入国家如乌干达的城乡收入比也只有2.3左右。
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区域间收入差距较明显。改革开放初期对东部的政策倾斜导致东部地区吸引更多资本,发展更快。同时,东部的比较优势是资本,西部是资源。资本更多是市场化定价,而资源价格受到行政管制,客观上造成西部资源供给省份补贴东部资源需求省份的格局。这都造成了区域间的收入分化。2020年东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2万元,是西部地区的1.62倍。
三是行业垄断导致收入分化加剧。相关研究显示,中国行业间的收入差距50%以上是垄断造成的,例如通过平台经济获得市场垄断地位的互联网企业,以及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形式的石油、电力、金融企业。2020年中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约为10万元,金融业次之,约为8万元,农业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仅为信息技术行业的三分之一。
四是财富分化的速度较快。进入21世纪后,随着证券、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中国的财富分化程度急剧扩大。招商银行的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06年可投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高净值人群共18.10万人,其可投资资产规模占全社会可投资资产规模的20.31%,而人口占比仅为0.01%。近年来这种集中趋势进一步扩大,2020年高净值人群财富占比上升至34.85%。
粤开证券认为,随着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贫富分化带来问题越来越显著,不利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成为实现远景目标的“桎梏”。
一是贫富分化与“共享”相违,制约“创新”,不利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一方面,贫富分化意味着经济发展成果被一部分人或者少部分人享有,而共享的发展理念要求“人人享有、各得其所”。另一方面,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要求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但贫富差距扩大降低了微观主体的创新动力。
二是新发展格局要求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尤其是要提振消费,但贫富分化抑制消费。当前逆全球化趋势明显,主要经济体产业链供应链“去中国化”明显,发展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要,有必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的模式,这是大国经济发展的规律。然而,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的拉大,导致中低收入群体消费不足,高收入群体消费倾向较低,不利于消费扩张和升级,进而影响内需的扩大。近几十年来,中国居民消费增速始终保持平稳增长,但居民最终消费率仍明显偏低,均不足50%,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三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有赖于社会的稳定,而贫富两极分化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和矛盾。中国社会的稳定,很大程度上源于过往经济高速增长使得中低收入人群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未来中国经济增速的中枢不断下移,中低收入群体能否从经济增长中获得收益变得更不确定,如果贫富分化加剧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社会稳定的基础将面临威胁。
中信建投也表示,分配差距扩大可能导致居民部门边际消费倾向下降。对比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的居民消费占GDP比例与基尼系数的关系可以发现,在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中,居民消费的能力相对较弱。中国的情况与此类似,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消费支出的占比在下降。结构上,高收入户的消费支出占比约为60%;中等收入户约为70%,低收入户约为80%,从侧面说明分配差距扩大可能降低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导致消费动力不足。
同时,财富流向富裕群体带来消费整体不足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消费结构的影响。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只能维持必须的消费支出,而高收入群体则能使用闲置的资金购买大宗、高价值的可选消费品。
高收入群体不断上升的消费能力可能刺激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冲动。然而,如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却长期停滞不前甚至下降,因此只能通过加大负债来实现这一目的。另一方面,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有限,也往往通过宽松的消费信贷政策来促进低收入群体的消费。但这种过度的借贷消费是不可持续的,可能会导致微观居民的破产和宏观金融风险的上升。
而且,贫富差距扩大导致“相对剥夺感”,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中国经过四十年经济发展的同时,原先平均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出现分化,导致“相对剥夺感”上升。中国当前的贫富差距有分配制度改革、资源分配、市场趋势、个人能力和贡献等合理原因,也有一些垄断性、制度外的不合理因素,这些因素或许会加剧社会弱势群体的不平衡感,可能对社会结构的稳定造成影响。
因此,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促进共同富裕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非常核心的内容。
2021年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介绍新发展理念时,第一个方面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共同富裕”,并且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根据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表述,从发展阶段来说,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所以当时的工作重点是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