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探索无极限极地科考铸辉煌

作者: 曲探宙

2024年唤醒了我对人生历程中许多难忘事件的深刻回忆,这其中就离不开对我国极地科学考察事业发展历程和个人人生经历中许多重要事件的追忆。

今年是我国首次组织开展南极科学考察和邓小平同志为考察队题词“为人类和平利用南极做出贡献”40周年;首次北极科学考察25周年,北极黄河站建立20周年;南极昆仑站建立15周年、泰山站建立10周年、秦岭站建立第一年;我国首艘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雪龙”号投入使用30周年,我国自主研制生产建造的“雪龙2”号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建成正式投入使用5周年。

一、我国南极科学考察起步艰难,成就辉煌,催人奋进

根据国际《南极条约》规定,南纬60度以南地区属《南极条约》划定的南极地区,它既包括南极洲大陆,也包括南太平洋、南印度洋、南大西洋的广阔海域,总计5200万平方千米,其中南极洲大陆及其周边的岛屿面积约1400万平方千米,南大洋面积约3800万平方千米。南极洲大陆和南大洋区域蕴含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生物资源、淡水资源和正在被人类不断发现的宝贵的科学资源。

人类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已经历了100多年的历史。早在1911年1月18日,挪威著名极地探险家罗阿德·阿蒙森率领探险队,历尽艰辛,到达南极点,成为人类第一个登上南极点的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单凭几个探险者的短期探索和一国之力,无法完成对南极地区的全面认识了解,于是许多国家在南极洲大陆先后建立起长期科学考察站,并通过国际合作的形式,开展南极科学考察。美国于1959年10月,召集早期开展南极考察并建立了考察站的12个国家(美国、苏联、英国、法国、智利、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比利时、南非、日本等,其中英国、法国、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阿根廷等国提出过对南极洲大陆的领土主张要求),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召开会议,经过协商,共同签署了《南极条约》,并于开放签约一年后,正式生效。

《南极条约》对曾提出对南极部分领土享有主权的国家的主张不予承认,也不再承认其他国家提出新的主权要求,即冻结领土主张要求,提倡和平利用南极,禁止军事活动与核试验,鼓励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换,保护南极环境。《南极条约》标志着人类从早期对南极的探险时代进入到了科学考察新时代。

而我国在此之前和之后的一个时期里,对南极地区几乎没有涉足国际南极事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国内科技界专家学者和科研机构与国外科技界和科学家之间的交流合作日益增多,其中自然包括在南极科学考察方面的交流合作。我国科学家关注的目光开始由我国近海投向深海大洋,乃至遥远的南极地区。

我国于1983年正式加入《南极条约》,成为《南极条约》缔约国,这标志着从国际法的法理依据角度,我国的科技工作者即将实现在国际海洋科技领域特别是南极科学考察研究领域从局外人和旁观者到局内人和参与者的历史性转变。但由于我国还不具备独立组织开展南极考察的能力,在南极地区还没有建立长期科学考察站,因此我国代表在参加《南极条约》会议期间,只能参与和旁听一般事务的讨论,到涉及决策南极事务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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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上半年,我国几十位科学家联名写信给国务院,建议我国尽早组织开展南极科学考察,建立独立的南极科学考察站。经国务院批准,1984年11月,我国首次派出南极科学考察队进行南大洋和南极大陆科学考察,并于1985年2月,克服重重困难,在西南极乔治王岛地区建立起了由集装箱拼建而成的我国第一个南极常年科学考察站——长城站,6名科考队员进行了留守越冬考察。同年,我国也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并同时成为国际南极科学委员会和南极局局长理事会成员。

1989年,我国第五次南极科学考察队又在东南极拉斯曼丘陵地区建立起了我国第二个南极常年科学考察站——中山站,实现了由南极圈外的半岛地区,跨入南极圈内的南极大陆周边地区。

早期执行南极科学考察任务的“向阳红”10号考察船、海军J121救助打捞船、极地号船均不具备破冰能力,但它们都经受住了南极地区西风带狂风巨浪的考验,冲破了南极近岸区域海冰的重重阻隔,克服了严酷自然环境带来的困难,为我国早期开展的南极科学考察奠定了基础,立下了汗马功劳,也为我国在国际南极领域争得了一席之地。

1993年,我国“雪龙”号极区集装箱运输船,经改造后成为我国第一艘具有破冰能力的极地科学考察船并于1994年投入使用至今,承担起了我国南北极科学考察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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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我国南极科学考察活动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5年初,执行我国第21次南极科学考察任务的南极内陆考察队,第一次乘坐雪地车,从零海拔的陆地沿岸,向着南极内陆冰盖最高海拔区域冲击。在1200多千米的征途中,海拔高度上升到了4000多米,由于南极冰盖上没有任何植被,因此,那里的空气含氧量只相当于大陆上海拔5000多米的水平。内陆考察车队和十几位考察队员克服了沿途冰裂隙、冰坝和坑洼不平的冰盖阻隔,克服了强风、浓雾、低温、低含氧量的恶劣环境带来的挑战,最终胜利抵达南极内陆冰盖最高点——冰穹A地区。我国的南极科学考察区域实现了由南极洲大陆边缘地区向南极内陆腹地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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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初,我国第24次南极科学考察队内陆冰盖队再次成功登顶南极冰盖最高点——冰穹A,测得南极冰盖最高点高程为4093米,位于南纬80度22分、东经77度22分,为后续南极昆仑站建设开展了勘址工作。在此之前乃至到今天,还没有任何一个其他国家的南极考察队抵达过这一区域,这也开辟了人类探索南极冰盖最高点的先河。

2009年1月7日, 我国第25次南极考察队内陆冰盖队在冰穹A地区抓住有限的建站时期,胜利完成了“昆仑站”一期建设任务,并将一座体现中国文化特点的中华鼎——“天鼎”放置在该站区,作为考察队成功登顶南极内陆冰盖最高点的象征和永久标志性纪念,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了南极内陆冰盖的最高点。

2013年初,我国第29次南极科学考察队暨“雪龙”号极地考察破冰船首次前往南极罗斯海地区考察,并为我国计划在这一地区建立新的南极考察站开展了选址工作。执行我国南极考察任务的“雪龙”号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也第一次抵达了南纬75度的南极高纬度海区,由此拉开了南极罗斯海区域新站建设的序幕。而我荣幸地担任了此次南极考察队的领队、临时党委书记,在我的人生历程中,留下了一段难忘的记忆。

2014年1月3日,我国第四个南极科学考察站,也是第二个南极内陆冰盖科学考察站——“泰山站”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为我国持续深入开展内陆冰盖区域科学考察、格罗夫山地区考察搭建了重要的前沿基础支撑平台,它也同时担负起了由中山站到昆仑站之间重要的中继站的功能。

2024年2月7日,历经10年多的方案规划、勘探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国际南极条约组织审批、物资筹备和前期基础建设,我国南极罗斯海区域新站——秦岭站正式建立投入使用,它必将为我国开展南极内陆考察、南大洋考察提供重要支撑,使我国的南极考察站实现了面向南太平洋、南印度洋、南大西洋和南极内陆腹地多个区域的战略布局。

历经40年发展,我国在南极地区实现了从“实质性”进入到“实质性存在”,并正在从“实质性存在”向“实质性作为”加快发展。

令人更加难忘的是,2014年11月初,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对澳大利亚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专门前往我国南极科学考察队暨“雪龙”号停靠补给的码头现场,登船慰问了即将前往南极地区执行科学考察任务的全体考察队员,令全体南极考察队员和极地考察工作者们倍感亲切、备受鼓舞。

二、我国北极科学考察起步虽晚,后来居上,成绩斐然

与我们常说的南极(南极地区)不同,北极是指地理上北纬66度33分北极圈以北的地区(总面积约2100万平方千米),作为地球表面一个特殊的自然地理区域,历史上曾长期被人们认为是距我们遥不可及的荒凉的冰雪世界,无论是终年戴着白色冰雪帽子的北冰洋(地球上面积最小的大洋,总面积1475万平方千米,北极圈内面积1300万平方千米)还是广大的北冰洋周边的陆地与岛屿(其中陆地面积达800万平方千米,北冰洋的大陆架十分宽阔,面积达580万平方公里,占北冰洋面积的40%,是世界各大洋中最大的大陆架区),并不被人类全面深入地认识与了解。早期人类的北极活动仅局限于原住民因纽特人的生存活动和其他地区人们的探险活动。

随着北极地区陆地包括岛屿主权权益划分的完成,北极地区人类的活动纳入了北极地区国家活动的范畴,由探险时代进入到渔业、矿产、油气等资源的实质性有组织勘探开发利用阶段。

在北冰洋中生活着各种海豹、海象、头角鲸和白鲸,以及以鳕鱼为代表的各种鱼类。其中,巴伦支海地区目前仍是世界海产品的主要供应地之一。

在北极陆地上,也生活着大量的北美驯鹿、麝牛、北极野兔和旅鼠等食草动物,以及狼、狐狸、北极熊等食肉动物。生活在北半球的鸟类有六分之一在北极繁殖后代,至少有12种鸟类在北极越冬。

另外,北极地区矿产、油气资源丰富,拥有9%的世界煤炭资源,据推测,未开发的油气资源储量占世界未开发油气资源总量的25%。除此之外,北极地区还有大量的金刚石、金、铀等矿藏资源。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后,许多非北极国家开始陆续进入北极地区,开展了多学科、多形式的北极科学考察活动。

为体现北极国家对北极事务的主体地位与主导作用,1990年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IASC)成立,1996年由俄罗斯、加拿大、美国、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等8个环北极国家组成的北极理事会(环北极国家政府间北极事务协调机制)应运而生,北极理事会的成立,标志着国际北极事务的治理格局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北极地区的适用性和《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赋予其他非北极国家在北极地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浮出水面(一些非北极国家在斯瓦尔巴德地区先后建立科学考察站),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说起我国与北极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925年中国加入《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时起,这使得我国与北极地区建立起了国际法律层面的联系。时至今日,我国政府仍作为该条约缔约国,享有该条约赋予的权利,履行着缔约国的责任与义务。

我国早在1996年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成立之初,就成为该委员会的成员国之一,特别是我国自1999年首次组织科学考察队对北冰洋地区开展科学考察起,至今已先后组织开展了13次北极地区综合性科学考察。

2004年7月28日,我国在新奥尔松地区建立起了第一个北极陆基科学考察站——黄河站,随后我国于2005年提议并在四季如春的城市昆明市成功承办了北极科学高峰周会议,这也是第一次在北极地区国家之外举办此类会议,会议期间,我国被吸纳为新奥尔松科学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年,我国应北极理事会当值主席国邀请,首次以临时观察员国身份参加了北极理事会高官会议。2013年,我国又被吸纳成为北极理事会永久观察员国,使我国可以更加全面地参与北极理事会及下属各专业工作组有关北极事务的研讨,我国在国际北极事务中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度与影响力逐步显现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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