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并重、形神俱养的生命智慧(一)

作者: 王杰

在一个社会系统中,人的身心平衡是一切平衡的基础。现代社会,人类面临着五大矛盾冲突,即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我心灵之间以及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这五大冲突造成了生态、社会、道德、精神以及价值观的五大危机。这五大冲突和五大危机时时刻刻困扰着我们的社会,困扰着我们每一个人。尽管社会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尽管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有些人还是感到不满足,还是忘我地、疯狂地向外索求,失去了修己与内省的进取,导致个人化、功利化、世俗化、人性物化的价值倾向,个人欲望膨胀,人格异化,心理失衡。他们感到困惑和迷茫、焦躁和烦闷、压抑和忧虑、孤独和自卑,感到精神空虚、心浮气躁,感到无所适从,于是成为一种严重的心理病患。这一社会现象的产生,是片面强调物质需求,忽视精神价值、精神修养的结果,既破坏了个人与家庭的幸福,又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那么,今天的我们何以安顿自己的生命呢?中国哲学中性命双修、形神兼养的身心智慧,对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也为处理好人际交往、国际交往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与西方天人相分、身心二元对立的哲学传统不同,中国哲学是一种天人合一、大化流行、生生不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学问,体现了中国古人关于人与人、人与族群、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命观、宇宙观,主张以辩证的、整体的、系统的思维方式去考察人、我、自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中国哲学中,自然是个大宇宙,个人是个小宇宙,天中有人,人中有天,人不但要与自然和谐、与社会和谐、与族群和谐、与他人和谐,同时还要实现自我身心的和谐,也就是一个人的身心平衡问题。如果我们对人、我、自然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作进一步考察,就会发现要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首先要实现自我身心的和谐,身心和谐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的基础。中国哲学的身心修养论就是“身心性命之学”,是通过身心修炼、形神兼养,即性命双修来实现的,目的是达到“内圣外王”“天人合一”的境界,最终实现孔子的“博施济众”与孟子的“亲亲仁民、仁民爱物”。

身心和谐的人,也就是宋明理学家所强调的“仁者”,不仅与人类社会感通,而且与天地万物感通,这就是张载提出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程颢提出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王阳明提出的“无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达到这种人生境界的人,不仅能与他人和谐相处,而且能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正如朱子所说:“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中国哲学的身心智慧是一种内在的生命律动、生命运化,是阴阳合一、阴阳化生的辩证统一。人是一个有机的生命存在体,是精神与肉体、理性与感性的完美统一,如果一个人的身心、阴阳失衡了,就会产生各种生理的、心理的、精神的疾病,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痛苦。世界卫生组织将健康定义为:人的身体、精神以及与社会和谐的完善状态,而不仅仅指无疾病或无体弱的状态。也就是说,一个健康的人,既要有健康的身体,还应有健康的心理和行为,只有当一个人的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度都处在一个良好状态时,才是真正的健康。中国哲学认为,人是形神俱备、身心统一的整体。心与身,形与神,性与命,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离。形与神俱在,就是理想的摄生状态,这与现代医学健康的概念是一致的。所以,中国哲学把调息养心看作保持身心平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如果把精神和肉体分离和对立起来,要么单单追求精神的满足和幸福,要么单单追求肉体的刺激和快乐,这样的人生就是一种残缺的人生,这样的追求就是一种畸形的、偏执的追求。

人的生命、生活和人生的完整意义体现在“身体”与“心灵”相互找寻的过程中,体现在“身体”与“心灵”的和解与和谐之中。每一个有志于优化和完善自己生命、生活和人生的人,都应该自觉致力于让心灵成为“身体的心灵”,让身体成为“有心灵的身体”。只有把身体的快乐和精神的追求完美地结合起来,实现身心的真正和谐,才是一种幸福的、快乐的人生。

人的身心和谐是需要通过性命双修、形神兼养来实现的。中国哲学倡导的身心智慧就包括身体修炼与精神修炼两维向度,是身心双修的全面的、一体的修养观。

首先,我们看看儒家对身体和心灵之间关系的探究。

牟宗三先生曾说:“中国哲学以‘生命’为中心,并由此展开了他们的教训、智慧、学问与修行。”对生命的重视是中国哲学中一个重要议题,儒家历来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儒家学者认为,天地之性人为贵,天地间莫贵于人,人乃万物之灵秀,强调“以人为贵”,就是要关心人,关爱人,尊重人。

《论语·乡党》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说的是,有一次,孔子上朝之后回到家里,听说马厩着了火,他马上问有没有伤着人,而没有去问有没有伤着马。大家知道,马在春秋时期是国家军事力量的象征,也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百乘之家,千乘之国,万乘之王”,都是以马匹的多少来确定的。《论语》中记载齐景公有马千驷,齐景公作为齐国的国君,也只拥有四千匹马。马还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按当时的规定,庶人牛车,士人二乘,下大夫三乘,上大夫五乘。孔子为上大夫,一车四马为一乘,孔子应拥有二十匹马。《礼记·曲礼下》说“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意思是,问一般人家富不富有,数一下他家里养的牲畜就知道了。对于一般士大夫来说,马厩失火,相当于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论如何都应该问马的情况,而不会像孔子这样“若无其马,而只问人”。

樊迟问仁,孔子回答:“爱人。”孔子把仁解释为“爱人”。爱人就是要关心他人,与人为善,其中就包括对人生命的尊重与关爱。可见,孔子不是嘴上说“仁者爱人”“泛爱众”,而是在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间无不折射出人性的光辉,充分体现了对个体生命的珍爱和尊重。

再举一个例子,孔子反对用活人殉葬,也反对用俑代替活人殉葬。他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上》)。在孔子看来,人有自身的价值和尊严,有他生存的权利,怎么可以用来殉葬呢?而用俑来代替人同样是不人道的。因此,发明这种殉葬方法的人会断子绝孙。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以孔子温良恭俭让的性格,居然说出这样的话,可见这是极为严厉的批评。

对战争和诉讼,孔子始终保持着非常慎重的态度。比如:《论语·子路》里记载了孔子这样的观点:“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战争必然要死人,但要尽可能减少死亡,因此孔子主张战前要对民众加以训练,经过七年训练,方能参加战事。让没有经过训练的民众参战,就等于无视民众的生命,让民众白白送死。

以上这些例子无不显示出儒家创始人孔子对人生命的珍重。

孔子这种问人不问马、反对殉葬的做法,很能代表中国哲学中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的价值的精神。所以,有学者说中国哲学本质上就是人学,是关于人的学问。

1993年10月,在湖北省荆门市郭店村出土的郭店楚简中,保存了一批早已失传的战国中期的儒家文献。在这批早期儒家文献中,有一篇叫《五行》,其中把“仁”写成“”字。这个字是上下结构,由“身”与“心”构成,经当代学者研究考证,这个字就是“仁”的本字。在先秦典籍中,“仁”“”为同字异构。“”字的发现使我们认识到,“仁”字的字义除了有“从人从二”,表示二人相亲相敬外,还有“从身从心”,表达对自我身心的关注,兼有“人我”和“身心”的双重维度。这个字的构形和会意直接表达出对人身体、身心的关心,由“身”与“心”相构而成的“仁”,正反映了儒家“仁”学对个体存在的关注,以及对人身体内外平衡的关切。儒家认为,“仁”这一最高道德境界,形成于心,而完成于身。任何道德理念都要形之于内在之心,任何道德行为都要表现于外在之身,通过身心的践行,才能实现道德理念。因此,身与心是不可分离、和谐一体的,这就是儒家身心合一、性命双修的身心观。

《尚书·洪范》对人的“福”“祸”从身心角度进行了论说。“福”即“五福”,包括: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这里的“五福”就是五种幸福:长寿、生活富足、身体康健安宁、崇尚美德、老而善终。可以看到,在“五福”中,有三福是与人身心健康有关的,人的长寿被列为“五福”之首,体现了先民们对生命的重视和敬畏。相反,从“福”的反面论及“祸”,就是“六极”,它指的是: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六极”就是六种厄运,指的是六种极为不好的事情:寿命短、夭折,出现身体疾病,心情忧虑不愉快,生活贫困,人的品性凶恶,身体瘦弱不健康。在“六极”中,有“四极”涉及人的身心健康。

除此之外,儒家还很重视对肉体之“身”的养育。“身”字在《论语》中出现16次,在《孟子》中出现36次,在《礼记·中庸》中出现16次,在《礼记·大学》中出现11次。《孝经·开宗明义章》便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人的身体乃至每一根毛发和每一块肌肤,都是父母给予的,应当谨慎爱护,不敢稍有毁伤,这是实行孝道的开始。

孔子对吃穿是很讲究的,他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论语·乡党》)这一大段话对食物的新鲜精细、烹调得当、顺应天时、营养合理、饮酒节制等都做出了规定,提出了要求,这些饮食原则基本符合现代卫生科学的要求,有助于人的身体健康。

孔子还经常告诫弟子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孔子意在表明,要想成为一个行为合于礼仪的高尚君子,在色、斗、得三方面要特别谨慎。因为好色、好斗、好得都与自我身体的成长密切相关,面对血气“未定”“方刚”与“既衰”等不同阶段,应作出相应的心理保护措施,这显然是出于对身体健康的高度关注,也是孔子结合人的年龄、阅历与生理等诸多方面所得出的生命感悟。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他认为人要爱惜自己的身体,“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孟子·告子上》)在孟子看来,人的身体不仅是生理的血肉之躯,还是心理的物质基础。孟子还认为“心之官则思”,身与心虽相互区别,但二者互不分离,心无法离于身而发挥作用。作为生命的有机个体,心以身为依托,身体是心发挥作用的先天基础。荀子认为有了人的身体,才会产生人的精神,“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藏焉”(《荀子·天论》)。

从孔子到孟子、荀子,先秦儒学关于身与心的思想不断深化,他们认为身与心之间并不是割裂与对立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整体。宋明时期,身心关系学说迅速发展,从“人心”“道心”的讨论中可知,他们更加重视精神和心灵的作用。明代王阳明等人开始逐渐回归对身体的重视,阳明后学特别是泰州学派,提出了“尊身”的理论,这是身体意识的觉醒,于是进一步对身体有了自觉的爱护,“身与道原是一件,至尊者此道,至尊者此身。尊身不尊道,不谓之尊身;尊道不尊身,不谓之尊道。须道尊身尊,才是至善”。身心协调,才能达到和谐至善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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