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苇

作者: 罗伟章

我曾经反复理解下面这句话: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这段时间里发生的每件事情,都是由他自己事先安排好的。当时我理解不了,现在是彻底理解了。

遗憾的是,理解了刚好半个钟头,我就死了。

六天前,我的尸体平摊在紧邻河湾的芦苇丛中,头部浸在水里,身上糊满了黄褐色的、散发出腥臭的淤泥,一尾刚刚获生的鲫鱼在我张开的嘴唇边游动,我太阳穴上的那个枪眼,血缕子蛛丝一样吐出来,漂浮于水面,为鱼提供充足的也可能是罪恶的营养。我生怕那尾最后信任我的可爱生灵弃我而去,以残存的游魂对它说:你就尽管放开肚皮,把我的血喝干吧,不过要抓紧时间,因为干警们已经围过来了。

今天,我当然早已被火化,然而对生的留念让我始终不想远离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从读小学开始,我就有记日记的习惯,这证明我很珍惜自己。珍惜自己的人都希望别人聆听他的故事。此刻,我要向活着的人们讲述我的故事。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枝枝叶叶地讲完我的一生显然太过无聊,但如果把它浓缩进我生命中的最后半小时,说不定就值得一听。

如前所述,我躲藏在秋天深密的芦苇荡里。我在这里已经藏了十八天,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河湾延伸过来的水域只占据了一小片,绝大部分是干坡,我在干坡上睡觉,同时也等待命运的判决,饿了,就去水里抓鱼。鱼都不大,但成群结队,与穿梭其间的水蛇和难以计数的微生物生活在一起。这景象让我想起唐朝的长安,书上用“马挨马耳人挨肩”来形容长安城的繁盛,我则从这句话里嗅到了生命的气息。我怀念那些我未曾经历过的日子,不管是在远古,还是在将来。我不能抓水蛇,不是胆怯;杀人之前我性格懦弱,一旦开了杀戒,胆怯就成为我的弱项,我不抓水蛇是因为我没有火(也不能生火)将它们烧熟。我只能抓鱼,鱼可以生吃。尽管我爱它们,但我曾经是哲学系的高才生,知道活着就意味着剥夺,知道这个世界的实质,就是用你爱的或爱你的来维系自己的生存。

我身上带着刀,把鱼抓起来后,用刀挑开肚皮,去掉鳞甲和脏腑,就放进嘴里嚼。除了刀,我还有一把仿真手枪。我的身份不该拥有手枪,哪怕是仿真手枪。这是从我朋友那里偷来的。

我用这把枪结果了我的妻子和我的上司。

因为我妻子和我上司通奸。

第一次发现他们的奸情,是在我出远差回来。那天妻子把我上司带进了家里。我听见自己满身骨头响,但什么话也没说。当天夜里,妻子一边让我跟她做爱一边好言安慰我,我还恬不知耻地哭了。妻子把我的哭当成了默许,和我上司一道,踩在我软弱的脊背上蹦跶。妻子从我上司那里是否得到了金钱,我不知道,但金项链是有的,好几条,或细如触须,或粗如狗链,还有香水,正宗法国货,还有皮大衣,还有全套束身内衣裤,还有一台卡瓦伊牌钢琴。

他们也没忘记我,除了辛辛苦苦地为我编织绿帽子,还不断给我带来好烟好酒,虽然我从未动过那些价格烧心的玩意儿,却还是不断送来。而且,上司还提拔了我,他力排众议,让我从一个小职员直接当上了办公室主任。任命书下来的第五天,我确定上司又去了我家,我就故作轻松地去一个朋友家走动,他是个枪械爱好者,从网上购零部件,自己组装,并用钢珠做试验。试验出的威力让人恐惧——足以射杀一头牛。但于我的需要而言,这正好。我本来可以找他借,可你平白无故借那东西干什么?再说,既然决心已定,又何必在这世间多费口水?于是趁他上厕所的时候,我偷走了其中一把手枪,同时抓走了一把钢珠,数一数,十粒。其实要不了这么多。

我跑到家门口,让呼吸稳定下来,再轻手轻脚开了门,听见妻子和我上司正在浴缸里泡澡,我冲进去,结果了他们。我给了我上司两枪,给了我妻子一枪,他们奇怪地瞪了我几秒钟,才把头往后仰去,重重地砸在浴缸的沿口上。

我不知道公安是通过什么手段弄清了我的下落。我已经远离了城市,几经辗转,才来到这片人烟稀少的河湾。估计是附近的渔民不经意间发现了我。城里和乡村都张贴着印有我头像的通缉令,而我高凸的前额、深陷的眼窝,与文明时代的人有着明显区别,一只鸟也能辨识我的身份,别说进化过来的人。也可能是来过无人机?我不知道,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望过天空了。

不过这些都不用去管。

我现在是插翅难逃。

从秋分那天起,全国数十家电视台,就陆续播放公安干警在芦苇荡里抓捕我的全过程,我因此成了名人,罪恶仿佛也随之放大,被看成十恶不赦。公安人数众多,看上去有几十号,都荷枪实弹,缓慢而坚实地从四面八方围上来。其中一个身材魁梧的家伙还拉着一条警犬。警犬大概许久没参加过这样的战斗,异常兴奋,黧黑的身影在芦苇丛中波浪般起伏。

这场景带给我难以言传的悲哀。

我是一个丧心病狂的暴徒吗?我认为我不是,杀死妻子和我上司,是因为他们明目张胆地通奸,上司还用提拔我的方式来侮辱我。我不会给他们之外的任何人带来威胁,更不可能给警察带来威胁。

可是现在,我突然变得这么重要!

一个小人物突然变得重要起来,就是背着沙袋生活,顶着石头生活。

芦苇荡很大,我处在接近正中的位置,因此警察与我还有一段距离。为了看到他们的动向,我把一块圆柱形石头竖起来,然后坐上去,这样,我的头就略高于苇尖(却低于必将来临的乌云和雷阵)。风起处,雪白的芦苇花向远处流淌,像奔跑起来的秋天。我只有二十八岁,我的头发是黑的,然而,除了天上的苍鹰,再锐利的人眼,也难以从白茫茫的大地上发现那点微不足道的黑。可他们就是冲着这点黑来的,他们要剪除这点黑,让芦苇地纯洁无瑕。

把目光投向远处,我看见许许多多围观的农人,还看到一个穿着警服的人在不停地喊叫。他是在提醒围观者不要靠得太近,或者是在指挥他的部下。我想听到他的话,然而,风声吹着芦苇的响笛,他的声音也成了风。

几分钟前才突然刮起的风啊,你到底是在欢呼呐喊,还是在为我这个可怜虫感叹?我听不出来。我不知道。但毫无疑问,今天我插翅难逃,这里将成为我的葬身之地,即使不被当场击毙,也必将在此没收我的自由,没收我残存的、有意义的生命。这本是一片没有栅栏的地界啊!我以为逃出钢筋混凝土构筑的城市,就能冲出我命运的迷宫,哪想到没有栅栏却成了最密集也最牢固的栅栏。我是学哲学的,本应该想到这一点,但是我没有想到。

警察们用枪支分开芦苇,两人一组或三人一组,把越来越大的空间扔在身后。他们是神圣的,因为他们是来剿灭白浪之中的一点黑。

我终于明白大河里的鱼是怎样落网的了。我的老家也在一处开阔的河湾上,父亲就是渔民,三岁的时候,我就坐在父亲那条梭形驳船上,跟他去河心撒网。父亲只穿一条红内裤,前胸至脚脖处,被一块银光闪闪的塑料布遮挡得严严实实,我只能从后面看他赤裸的脊背,特别是那两条深褐色的腿,常年的水上作业,使父亲的腿上长不出一根汗毛,一棱一棱不规则的线条,与其说是肌肉,不如说是被生活磨出的老茧,是父亲呈现给我的活着的伤疤。

不知怎么,我总觉得父亲的两条腿是两段早已枯死的肉。他沉默着,站在船尖子上,网坠子在船舱里叮叮当当一阵碰响,父亲就把网抛出去了。那面平坦的、美丽的圆,在粼光莹莹的河面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并很快收缩为口袋。父亲并不急,他让口袋自行扎紧,还把手里的网绳松两圈,再弓了腰提起来。鱼们把船板弄出颇具质感的响声。这响声带给父亲幸福的感觉,也可能是辛酸的感觉,我说不准,因为父亲依然不说一句话,只蹲下去,用没有指甲的手(他的指甲被水咬光了)把鱼捡出来,扔进我身边的木桶。鱼弄出的响声、鱼身上的气味,还有鱼们优美的身姿,都给父亲提供这样一些信息:为妻儿买好吃、好穿的,让儿子今后脱离这片水域,不再受风吹日晒之苦……

可我那时候没心没肺,看着在木桶里安详深陷的鱼,我就想,鱼啊,大河比木桶深一万倍,你当时为什么不钻下去逃走?

现在我明白了,大河再深,鱼也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

正如此时此刻,地球这么深,我却不能钻下去逃走一样。

芦苇摇荡。芦苇庄严地发出声响,仿佛在呼唤农人将它们搬回村庄。在我故乡的河湾,也有一片芦苇地,远没有这么大,但同样深梢密集,如紧紧抱成一团的云——在阳光下,在风声里。它的萧索与繁茂,在大人们眼中无关紧要,因此常常把它遗忘。五月,农人们把成熟的麦地搬进村庄,八月,农人们把喷香的稻田搬进村庄,除鱼们产卵期的所有季节,农人们还把丰收的大河搬进村庄,可谁也不理睬芦苇地:用来编席,嫌它不够多,它因此没有资格参与人类的生活,花开花谢,自生自灭。它似乎是孤独的,孤独得割人。

不过,当我和几个小伙伴第一次深入它的腹地,我就不再那么认为了。站在芦苇地十米之外也听不到的鸟鸣,这时候却如溪水跳过布满卵石的大沟,或如银灰色的雨点洒落在干净的河面。这是一种新的声音,是大地的呼吸。未经污染的泥土的芳香,混合着草梗和草叶的甜酸,热烘烘地朝鼻子里扑。河水浸漫过来的腥味,冰粒子一样扎入我的毛孔,报告着水世界的奇异和恐怖。昆虫穿着青绿色或米黄色的衣服,在肥沃的土地上爬行,高兴了,就把身体倒挂在草叶上,不无满足和骄矜地荡着秋千。还有那些鸟蛋,纯红色的、暗灰之中织着亮黄花纹的、天青为底白绫为衬的……生命在出生之前,就是如此斑斓。

芦苇荡曾经是我的乐园,是我短短一生中最深最痛的怀念。对芦苇荡的怀念,也是对我幼年的怀念,对我父亲的怀念,如果死在芦苇荡里,也没什么可惜的了。

只是对不起我的父亲啊!

远方的父亲,一定在为我祝福。

父亲是沉默惯的,他就用沉默为我祝福。

我对不起我的父亲,更对不起我的伯父。五岁那年,我就进了伯父的家,受着他的养育。父母都不能养育我了,他们都去了没有方向的远方。那时候伯母还在,但很快就病逝了,伯父却一直没有续弦,他怕后母对他儿子不好(他儿子比我大两岁),也对我不好,就独自撑持。我能念书,他就供我上了大学。不到四十岁时,伯父的头发就已经花白。我领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他请了一桌酒席,客人们对他说:你到底熬出了头。客人都知道我不是他的亲儿子,但都把我当成他的亲儿子。伯父不言声,但他心底里泛上来的激动,我看见了。

前年,在我和妻子结婚的前夕,伯父到我工作和生活的城市来了,这是他一生中首次进城,但他在城里只待了一天半,又急匆匆地赶回了千余公里外的老家。他离不开他的土地,离不开那条河。他只在青草葱翠的河畔,等着两个儿子的好消息。他的亲生儿子,也就是我堂哥,老老实实地待在浙江的建筑工地上,老老实实地挣钱,没有更多的好消息给他,但让他踏实。而我,以为可以给他惊喜,不断地给他惊喜,结果却成了杀人犯,逃亡在这茫茫芦海里。

我落到今天这一步,伯父一点也不知情。

当然,说不定他早就知道了。尽管他不看电视,也不会看手机上的消息——这时候,我真想看看手机上关于我的消息,特别是消息下面的留言区,看人们是怎样在评价我。但是我没有手机了,偷走朋友的枪,溜出朋友的屋子,我就把手机扔进了楼下的小河——可警察难道不上我老家去追寻我的踪迹?

警察上门,伯父就什么都知道了。

不知道还好,要是知道,他还能活下去吗?

我把头举得高了一些,希望能从那些围观的百姓当中看到我伯父的身影。我没能如愿。伯父跟我父亲一样,个子矮小,身体瘦弱,即使站在人群中,也会混同于脚下的泥土。

芦苇荡里的气味太复杂,再机敏的警犬也难以从中把我的气味剥离出来,因而并没能顺利地朝我逼近。可是,他们——那些荷枪实弹的警察,是合围而来的。我已经在劫难逃了。从正前方上来的两个警察的面孔,我已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两个警察一老一少,老的五十岁上下,少的只有二十来岁,或者十八九岁;两个人靠得很近,像一对相依为命的父子。

我的身边有把威力强大的仿真手枪,还有七粒完全可以充作子弹的钢珠,虽然我只在大学军训期间用过可怜的两次实弹枪,但这么近的距离,放倒其中一个甚至两个,绝对不成问题。我杀过两个人了,我的出路是唯一的。哲学家说,人生是一棵充满可能性的树,而我的出路是唯一的。我没有人生。既然如此,再杀死一两个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这念头一产生,我才算有些看清了自己。

我发现,警察们端着枪朝我逼来,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我曾经以为自己身上并不存在什么凶恶的野兽,我不会给我妻子和上司之外的任何人带来威胁,可现在看来是错了。以前我胆战心惊地生活,努力适应社会的秩序和规范,竟然是为了让埋藏在心底的那朵恶之花顺利地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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