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椒:监督推动为一涉企矫正对象完成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

作者: 肖勇

近日,安徽省全椒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履职,通过推动异地司法协作,助力一名涉企矫正对象侯某某完成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

该院在日常监督履职中发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的社区矫正对象侯某某原是济宁市某企业生产部经理,主要负责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刑罚,之后在任城区接受社区矫正。因工作变动,现担任该企业全椒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常住地变更为全椒县,任城区司法局向全椒县司法局发送变更执行地征求意见函,并抄送全椒县检察院。

全椒县检察院主动监督履职,通过开展走访调查、举行座谈沟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全椒县司法局及时依法接受侯某某变更执行地申请,配合异地监管移交对接工作,为侯某某定制专门社区矫正方案,在本地指定监管责任人,强化监管教育。在全椒县检察院的跟进监督下,顺利完成了社区矫正对象侯某某的执行地变更。

该院以个案办理为契机,推动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变更执行地脱漏管防范机制。由检察机关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工作同步跟进监督,更新共享社区矫正监督信息平台,完善在矫对象信息数据,通过手机定位、共享位置等信息化手段,全方位监管其行踪动向,确保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变更执行地工作“交得出、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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