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之惑(长篇小说连载)
作者: 王媖第一章
一
1988年8月26日,晴
终于都安顿好了。在这幢简陋的,已多年没人住过的农家屋里。
独坐窗前,有一丝疲惫,在闷热之余,提醒我从今天起又是一个人了。
是啊,又是一个人了。在经历了那么幸福却又短暂的婚姻之后。似乎是某部电影的一个桥段,女主拖着箱子离开还挂着喜字的新房的落寞背影。孤独,伤感,而又凝重。那其实是我自己的背影。
环顾四周,我希望能找到一点儿旧时生活的影子。妈妈曾在灶间做饭,而爸爸正在迈进家门。很平常的一幕,却在那一年的傍晚被涂上了血色——我周末回家,一个月没见面的他们在村口等我,却被一辆农用车卷到了车底。我坐在公交车上,透过车窗能看到的除了血还是血,以及浸在血液中的,从妈妈折断的手腕上脱落的玛瑙手镯。那手镯是淡粉色的,有着樱花花瓣的纹路,从我记事起,就见它戴在妈妈的左手腕上,从未摘下过。妈妈说那是姥姥留给她的,将来她也会留给我。也许她知道除了这个手镯没别的东西可以给我吧,所以宁可断了手腕也要保全它。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每天晚上都会从梦中惊醒,醒来前的自己正漂在一汪无边无际的血海里,而那个手镯,像悬浮在眼前的红色空洞,深不见底。
老宅的窗外有一棵茂盛的梧桐树,肥绿的叶片掩映在窗前,给了我一些荫凉。我很奇怪,这么多年没人照顾它,它怎么没有枯死?忽然想起婚礼那天走过的紫藤长廊,那牵牵绊绊的藤蔓如爱思缕缕,也给过我如此刻一般的荫凉。
心开始痛,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着,揪着,拧着。
我下意识地用手护住胸口,另一只手却在不经意间触摸着自己的小腹。柔软的腹部。
我不再是一个人了。
我看着窗户上自己模糊的影子,感到有泪水在一滴一滴跌落。
曾经希望看到的是鲜血从我的腕部戴着镯子的部位跌落。如果不是那张化验单,此刻的我应该已经跟天国里的爸爸妈妈相见了吧。我决定离开。如果说我倾心付出过的爱有什么回报的话,那就是我腹中的胎儿。
而此刻,我抚摸着自己柔软的腹部,忽然很渴望跟那个小生命交流。我不知道你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也不知道你会不会怪我把你从爸爸身边偷走。如果说杀死自己的目的就是想让他痛悔的话,那偷走他的骨肉则纯粹是为了给自己安慰。我注意到窗玻璃上自己的影子露出一抹惨淡的微笑。是啊,既然他不要我了,那我只能想办法拥有他的一部分了。我恨自己,被那么无情地抛弃之后,居然还爱着他……
王迪斯坐在餐桌前的灯光下,翻看着一个32开大小的日记本。因为年代久远,那本子的塑料封面已经褪色。
这段文字让她压抑。她离开餐桌,走到窗前。小区里的路灯昏黄,倒显得天上的一轮明月愈加澄明。她就站在月亮的光晕里,抱紧了双臂。她的长发用一根发簪轻挽在脑后,露出细长的脖颈,形成的剪影看起来很美。
王迪斯已经五十岁了,因为没生过孩子,加上保养得很好,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的样子。她并不是不婚主义者。曾经,在她风华正茂的时候,也想好好爱一个人,被一个人好好爱着,然后结婚生子,拥有一个完整的温暖的家庭。
是的,完整,这是她的第一要求。她想要弥补自己缺失的,或者说是从来就没拥有过的。
十二岁那年,她得知自己是领养的孩子。那时,爸爸已经去世两年了。
妈妈一直患有眼疾,现在想来,就是白内障,一个小小的手术就可以解除她的痛苦。但当年不行。爸爸妈妈很相爱,爸爸没有因为妈妈的眼疾嫌弃她。他们没有孩子,这算是一个缺憾吧。妈妈一直想成为妈妈,但爸爸觉得她连自己都照顾不了,一直在设法打消她的念头。
邻居来串门儿,有意无意地说起,她本想领养个孩子,都谈妥了,孩子就在医院等她去抱呢,她却犹豫了,怕常年在外跑生意的丈夫哪天回来了,怀疑这个孩子的来路。妈妈心底起了意,便央求爸爸去医院看看,哪怕只是看看。爸爸拗不过她。
那孩子的父母都不在病房里,只有小不点儿自己黑红着一张小脸儿躺在婴儿床上,孤零零的。爸爸想,这么丑啊,算了,还是走吧。就在他打开房门的一瞬间,身后忽然传来孩子嘤嘤的哭声。爸爸放开门把手,回到病床前,那孩子看见人,忽然就不哭了。爸爸俯下身看着她,她不哭不闹,只是攥着一只小手望着爸爸。爸爸的心底就泛起了一层温情。他趴在床边跟孩子聊了起来:“你不让我走是吧?想跟我一起回家吗?如果我带你一起走呢?好吧,咱们一起回家……”
爸爸把婴儿抱回了家。这个举动似乎更是为了自己——孩子的哭声好像是某种召唤,他觉得是孩子选择了自己,他便有了义务与责任。于是,那个小院里多了一个三口之家,家里有爸爸妈妈和婴儿,他们给婴儿起名叫王迪斯。那是他们刚结婚那会儿就给未来的孩子起好的名字,不管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当然,这些都是妈妈告诉她的。那个午后,妈妈坐在炕头说着这一切的时候,眼神黯淡,脸上却发着光。在她看来,那就是爱。
六年后,妈妈也去世了。十八岁的王迪斯再次成了没有爸爸妈妈的人。爸爸妈妈给她留下了房子和不多的存款,以及一个就业机会。她放弃了考大学,直接就业了。在可以养活自己以后,王迪斯开始了寻亲之路。
那时还没有DNA一说,她只能采取笨办法,去当年的邻居那里打听。所幸老人还健在,身体还硬朗,只是她常年在外跑生意的丈夫从没回来过,后来,她就搬到了姐姐家,与守寡的姐姐做伴儿。看着出落成大姑娘的王迪斯,她有过后悔吗?
王迪斯循着她提供的线索,终于在某个夏初的傍晚,走进了亲生父母的家门。
那个拾掇得非常干净的农家小院坐落在城郊一个不大的村庄的东部,院墙外是一道舒缓的山梁,一条不宽的土路从山梁延伸而下,经过门前,贯穿整个村庄。那土路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细沙,路两旁盛开着一丛丛的月季花,在黄昏的霞光里散发着阵阵幽香。
王迪斯闻着花香走进院落,一个扎两条辫子正低头读书的女孩儿冲她仰起脸。望着那张还未完全脱去稚气的脸,她好像看见了当年的自己,王迪斯知道自己回家了。她不需要再做什么确认了,那张脸是她十八岁以前也拥有过的。
那天晚上王迪斯离开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由小院的男主人送她回城。尽管他们盛情邀请她在家住一晚上,但她拒绝了。对她而言,这不是家。现在不是,以后不是,而且永远不会是。
她的生母流的泪比说的话多。倒是生父一个劲儿向她道歉,说当初就想要个儿子,家里已经有两个闺女了,她是老三,本也没打算送人,偏偏同病房有个人说知道一家条件不错的城里人想收养个孩子,就这么鬼迷心窍地把她送了人。
王迪斯望着那个女孩儿出了一会儿神。她现在知道她是谁了。她知道自己没有兄弟,除了这个妹妹还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嫁,跟父母一样在农田里刨食吃。王迪斯叹了一句:“看来就多了我,不是吗?”
生母再次哭泣起来,一句话都接不上。生父望着老幺自嘲:“我一直觉得这是老天对我的惩罚,让我命中无子,所以等老幺出生了,我就说留下,闺女就闺女,我不要儿子了……”
王迪斯没再说什么。潜意识里,她该感谢父母吧,如果当初没被送走,是不是也会早早地嫁作农家妇?但是,她为什么总觉得自己没有根呢?
对于生父生母,她没有恨,但是找到他们,也没觉得有多开心。爸爸妈妈给自己的爱抵消了亲生父母的遗弃,所以她选择了原谅,同时,也选择了放弃。
出门前她对妹妹说:“你们学校离我单位挺近,有空去找我玩儿。”
这是她对血亲发出的唯一邀请。从此,她再也没回过这个农家小院,跟生父生母也没有来往过。尽管他们尝试着给她送点儿自家的土产,都被她拒绝了,坚决又不失礼貌。不过,妹妹考上大学后,她常常给她寄钱,还叮嘱妹妹不要跟家里人说。妹妹出生在自己之后,与她被遗弃没有关系,她愿意接受她。
若干年后,她在生父生母的葬礼上又见到了两个姐姐,感觉淡淡的,心中没有泛起一丝涟漪。
就是从那时起,王迪斯意识到自己对于亲情的淡漠也许已经超出了正常的阈值。不过,她不在乎。她像个孤儿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渴望着被爱,也渴望着爱人。但她爱上的是个有妇之夫。那人有着爸爸一样的高个子,还有着爸爸一样睿智的眼睛。她后来发现,她投向每个男人的眼神都要先透过爸爸的形象。那个第一次抱起她的男人,在她那还没形成的记忆深处刻下了一道潜意识,使她成年后能产生爱意的男人,个个都长着他的模样。王迪斯的悲剧就在这里——转来转去,她爱的每一个人都不是他,却又都是他。
于是她只能孑然一身,在自己生命的刻度线上,圈下了“年过半百”这个区域。
但王迪斯活得很明白,也很透彻。没有家累,她把多余的精力用在自我修炼上。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经历了下岗的迷茫期,创业的艰难期,以及成功后的激流勇退。她把自己一手创办的小卖场发展到设计、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的家具公司,然后,她把公司交给妹妹两口子打理,自己早早退了休,她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她报了一个舞蹈班,教肚皮舞的,每周两节课;报了一个古筝班,每周一节课;余下的时间她要读书,听音乐。是的,读书。王迪斯的生活里,书占了很重要的位置,而淘书则是她一生中最大的乐趣。以往她一个月去一次古玩市场,在旧书摊间流连忘返。退休后有时间了,她基本每个周末都会去书摊报到。
刚过去的那个周末,她淘到了她小时候读过的一本小说《叶秋红》。小说是上下两册,她翻找下册的时候,带出了一个塑料封皮的本子。她随手翻看,本子里贴了一些演员的贴画,钟楚红、翁美玲、山口百惠、郑裕玲……这是跟自己同时代的人的爱好。她买下那个本子,完全是因为那些贴画。但她没想到,无意中翻开的第一页的内容就如此压抑。
这显然是某个人的日记,一个同龄人的日记。而这日记的内容并不让人赏心悦目,她读完第一篇就放下了。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或者说该不该读下去。不管怎么说,她有一种偷窥别人生活的嫌疑。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当她站在窗前抱着胳膊望着天上那一轮明月的时候,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一套很高端的摄影器材。今晚的月亮真美,也许可以出去拍几张照片?至少可以换换脑子。
她去衣帽间找出了很久没用过的相机包,简单检查了一下电池和镜头,拎出三脚架。出门前她瞄了一眼时间,九点二十分,还不算太晚,去沁水阁拍月亮应该不错。那里还很荒凉,几乎没有人去。她关上门,带着设备下了楼,把那本日记远远地丢在身后。
二
朱晓彤站在讲台前整理着手边的资料,身后的投影屏幕上,是他刚给学员讲过的一个案例。
身为心理医生,他深知这些所谓的案例放到现实生活里其实都狗屁不通,但对刚开始学习心理学的人,尤其是对那些无意做心理医生或者说根本没有天分做心理医生,只是为了功利目的混个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人而言,这些教条的案例还是很有用处的。
混个资格证……他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都有像样的职业,有的甚至身居要职,因为待遇问题需要一个心理咨询师的资格,于是报了这种利用周末时间进行突击的短期培训班。对于这些人,朱晓彤有一种从骨髓深处外溢的反感,但他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很好地掩饰这种反感,相反,还表现出理解,因此这些学员都愿意上他的课。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外表,这是对那些女学员而言。
似乎是为了证明他并非自恋,又一个女孩儿走上了讲台。他清楚地记得,上次课间她索要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加了微信,不知这次她又想干吗。
女孩儿叫伍媚,名字像一只妩媚的猫咪。原本伍媚是很讨厌来上这个补习班的,她对那个证书毫无兴趣,也不指望多发那几个工资。但科里的人都报了,就剩下自己,显得很另类。勉强来了,却发现来对了,有个讲课的老师很对自己的口味。私下里她打听过了,他刚满三十岁,还没结婚。于是她借口要跟他讨论学习上的问题,加了微信。没想到,他是个不玩朋友圈不玩微信的人,给他发的信息永远没有回音。而现在,课程马上就要结束了,再不跟他拉近一下关系,伍媚担心自己永远都不会有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