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与创作
作者: 周建忠本事追溯
(一)诗前“小序”发覆
《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的“本事”来源,主要是《玉台新咏》《乐府诗集》收录的“小序”:
一是陈代徐陵编《玉台新咏》卷一收入无名人[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并序》(穆克宏点校:《玉台新咏笺注》,中华书局1985年6月版):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二是宋代郭茂倩编撰《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收入《乐府诗集》卷七十三《杂曲歌辞》第四篇题为《焦仲卿妻古辞》,《焦仲卿妻》不知谁所作也。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而为此辞也。
两篇小序,文字基本相同,涉及此诗创作的内容有:
第一,悲剧事件发生的时间是“汉末建安中”。
第二,悲剧发生的地点是“庐江府”附近。
第三,悲剧的男女主角——丈夫焦仲卿,有身份,是“庐江府小吏”;妻子“刘氏”只有姓,没有具体的名字。
第四,尽管是男女双双殉情,但刘氏反抗在先:“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由此引发焦仲卿自杀,“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自杀之前他们双方既没有见面,也没有相约以死抗争,共赴黄泉。
第五,诗歌成于当时,“时人伤之”,“时人”即当时人、当代人。“伤”,就是悲伤、伤怀、感怀、叹息、徘徊、感动、流泪;“之”,为之,被这个故事、被这个婚姻悲剧、被青春爱情故事、被夫妻双方先后殉情,所感动、所触动、所震动、所撼动,所以记载了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仅仅是感动、感伤、感怀,还没有告诫后人、劝诫他人的意思。
第六,诗歌的体裁是“古诗”“古辞”,尽管有说唱、文人赋的影响与痕迹,但不是文人赋,不是说唱。“古诗”“古辞”,没有什么区别,不是“古诗”不可以唱、“古辞”可以唱。此诗,无论冠名是什么,一开始是可以唱的,《玉台新咏》本意在度曲,其自述:“撰录艳歌,凡为一卷,曾无添于雅颂,亦靡滥风人。”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第五章认为《焦仲卿妻》等,本来是可以歌唱的,只不过它的歌唱方法已经失传。“古辞”,沈约《宋书》自著体例曰:“凡乐章古词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谣讴,《江南可采莲》《乌生十五子》《白头吟》之属是也。”(《乐志》一)但罗根泽《乐府文学史》云:“《宋志》所载古辞,皆沈约认为汉世之歌。”(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26页)然《通志·乐略》《乐府诗集》所录古辞,视《宋志》几增一倍,是否尽为汉讴,又有问题。而且元稹《乐府古题序》也说:“《木兰》《仲卿》《四愁》《七哀》之辈,亦未必尽播于管弦。”
第七,“诗”与“小序”的关系是,先有“诗”后有“序”。所以序迟于诗,“序”后于“诗”,序因“诗”的“本事”将要失传而补记。
(二)庐江府与故事发生的地理定位
故事发生地,余冠英、孙望先生认为在安徽省潜江县一带,怀宁县李杏林考证为今潜山县与怀宁县交界处的小市港一带(《安庆师范学院学报》1988年第4期),小市港,一名“小吏港”。《怀宁县志》(康熙版)卷五《山川志》载:“小吏港者,以汉庐江小吏焦仲卿得名。”《潜山县志》(道光版)中《山川志》载:“(县南)十五里曰小市港。小市港即小吏港,汉末焦仲卿妻刘氏投水处。”汉末庐江郡,汉文帝十六年设置,府治在皖城,据《汉书·地理志》《后汉书·郡国志》,皖城即今之潜山县城(今梅城镇)。小吏港,位于怀宁县城北20公里处,与潜山县接壤。
这个悲剧故事发生在古皖河两岸,梅城镇的南门外、皖河的西北即焦家畈,传说中焦仲卿的家(潜山县梅城镇);皖河东岸冈峦起伏,南端即刘家山(怀宁县小市镇),传说是刘兰芝的家。两家水陆皆通,所以诗中有水路并行同时迎亲之举。在焦家畈与刘家山之间,是皖河中游的渡口,叫丫丫渡,后人传说是焦、刘的定情地和刘兰芝的投水处。为了纪念这对悲剧情侣,人们将“丫丫渡”改为“小吏港”“焦吏港”,今怀宁县在此设有“小市镇”。这样,诗中“孔雀东南飞”“自挂东南枝”,就有了地理方位上的根据。小吏港是刘兰芝投水处;小吏港的背后有一块山地,叫乌龟墩,是焦、刘合葬之处,原来叫花家山,又叫花山、华山、孔雀坟。(参见李杏林:《孔雀东南飞》,安庆市教育教学研究室,2001年元月印行)
天宝七年(748)李白从金陵西游霍山(天柱山)至庐江郡,曾到小吏港凭吊孔雀坟(焦、刘合葬墓),赋诗《庐江主人妇》:
孔雀东飞何处栖,庐江小吏仲卿妻。
为客裁缝君自见,城鸟独宿夜空啼。
李白的寻访与创作,至少证明:第一,这个故事在唐代依然很流行,影响很大。第二,“庐江府”“小吏港”等“本事”地域基本被确定。第三,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已经成为被咏唱、同情、赞叹的主角。
元代杨维桢的《焦仲卿妻》也充分体现了这个故事传承的稳定性与后人的咏唱重点仍然是刘兰芝:
生为仲卿妇,死与仲卿齐。
庐江同树鸟,不过别枝啼。
(三)传播载体
1.诗歌传播
研究这个问题,不能漫无边际,我们必须确定前提与基础,综上可见:一是《孔雀东南飞》产生于“汉末建安中”,已经“为诗”“为此辞”,“时人”是可以唱的;二是陈代徐陵收入《玉台新咏》。一头一尾,明明白白,无需置疑。需要研究的是“汉末建安中”到徐陵著录之间300多年的传播过程。
我使用的版本是穆克宏点校的《玉台新咏笺注》,中华书局1985年6月版,共357句,1785字。此诗在《玉台新咏》《乐府诗集》之后,分别被收入元代左克明辑《古乐府》、明代冯惟讷辑《古诗纪》,以及其他由明清人编辑的许多古代诗集里。各本文字,略有出入,最短的为1765字。
唐代《艺文类聚》卷三十二“人部·十六”有另一个版本:
后汉焦仲卿妻刘氏,为姑所遣,时人伤之,作诗曰: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十三能织绮,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
十六诵书诗,十七嫁为妇,心中常苦悲。
君既为府史,守节情不移。
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
三日断五匹,大人故言迟;
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
妾有绣腰襦,葳蕤金缕光;
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
交文象牙簟,宛转素丝绳。
鄙贱虽可薄,犹中迎后人。
章培恒先生认为此诗是“层累地形成”的:《艺文类聚》是较原始的汉代文本,逼嫁、夫妇自杀等情节是魏晋及以后添加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的创作,虽发端于东汉(可能是建安时期),但其主要部分则完成于魏晋至南朝时期。(《复旦学报》2005年第1期)
与此相近的则是汉乐府《古艳歌》:
孔雀东飞,苦寒无衣。
为君作妻,中心恻悲。
夜夜机作,不得不机,
三日载匹,尚言吾迟。
这个版本,不仅时代早,而且内容是完全契合的,有可能比《艺文类聚》本更早。不过,这依然是推测,没有足够的证据。
基于此,透过纷繁复杂的传承、传播现象,我们可以确定:在“汉末建安中”已经有“古诗”或“古辞”,在漫长的传承、传播过程中,有了几个传播版本系统:
A系统:《玉台新咏》版本系统,包括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元代左克明辑《古乐府》、明代冯惟讷辑《古诗纪》,以及明清人编辑的各种古代诗集,字数虽然小有差异,但整体上没有变化。
B系统:汉乐府《古艳歌》版本系统
C系统:唐代《艺文类聚》版本系统
D系统:历史文献引用系统,《史记·刺客列传》《聂政传正义》《荆轲传索隐》皆引韦昭语,有“三日断五匹,大人故言迟”二句,说是“古诗”,说明三国、西晋初有传本。
E系统:很多不知名的没有保存下来的传播系统。据安徽怀宁县李杏林介绍,他的初中语文教师李硕成(怀宁小吏港人,1962年逝世)对他说过“《孔雀东南飞》有抄本”;在潜山县邮局工作的陈孝诚也说“1955年在当涂看到过类似抄本”。与民间传说、当地方言相吻合。(李杏林:《小吏港与〈孔雀东南飞〉》,见李杏林:《孔雀东南飞》,安庆市教育教学研究室2001年元月印行)
面对以上五个系统,我们很难判断哪一个版本是汉代的原始版本,比如《古艳歌》可能是早期版本,也可能是节本、简本;《艺文类聚》可能是原本,也有可能是节本、删本。而且随着考古发掘的不断深入,完全有可能出土相类相近或者完全不同的传播版本。
2.歌诗传播。古诗、古辞在传播过程中辗转传唱,有可能成为说唱,《汉书》卷六八《霍光传》有云“击鼓歌唱,作俳优”,说明当时说唱艺术已经非常流行,那么“古诗”“古辞”“歌诗”“说唱”“传唱”等概念,在传播、接受、再传播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叠合交叉、样式模糊的走向,本是“诗”“辞”,就可以唱;在传播接受的过程中,则会形成对唱、独唱、旁白(背景叙事)等多种样式。
3.其他形式传播。包括民间传说、民间搬演、民间说唱、民间故事等。
对话特征
既然我们承认《孔雀东南飞》一诗经历了原始创作、不断演进、逐步贯通、基本定型几个阶段,那么,我们就有了进一步追索传播过程的可能性。
作为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在记叙、叙事方面的特色并不突出。整个悲剧事件的波澜迭起、险象环生,是通过当事人的“直白”或者对话来完成的。所以有人认为,此诗具有戏剧表演的四大要素,有演员,有故事(情境),有舞台(场域),有观众,我对此说没有怀疑,但戏剧元素、戏剧特征,不代表诗歌本色、诗歌体裁的改变,此诗具备戏剧的某些特征,但不是戏剧。后代有人以此为题材创作话剧、京剧等,这是事实,但不能反推原诗就是“戏剧”,我们只能说此诗具有戏剧性和表演性。
缘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孔雀东南飞》人物鲜明、故事一波三折,产生了感天动地的效果,主要因为诗歌文本具有戏剧性、表演性。
显然,这样概括性极强的描述,很容易使人误入“桃源”,从戏剧角度、从表演方式上去进一步追索。
于是,我们深入探究的路径必须再次明晰:只有紧扣诗歌文本,才是我们研究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孔雀东南飞》艺术上最典型最重要的特征“戏剧性”“表演性”,是通过“对话体”来充分体现、自然呈现的。也就是说,此诗的对话成分占总字数的比例很大,对话在情节展开、矛盾推进、氛围渲染、人物塑造等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而且“对话”在时空跨度上获得了巨大拓展,特别容易引起读者的“共情”。
(一)焦、刘爱情悲剧主线:以夫妻对话为主,地域主要在夫家(焦家)。
第一,夫妻对话
1.兰芝请别(20句)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
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
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
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
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
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
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
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
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
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以刘兰芝的“独白”完成夫妻对话:婚后兰芝饱受虐待,含辛茹苦,却得不到婆婆的认可,20句一气贯注,哀痛欲绝。妻子受气倾诉,接着应该是丈夫的安慰、安抚,表明态度。为了快速推进情节,诗歌在传播过程中,有意删去了丈夫焦仲卿的互动对话,如果我们今天还原现场,至少包括:让你受苦了,让你受委屈了;我们感情深厚,我来向妈妈求情;不管妈妈什么态度,我一定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