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花街
作者: 欧阳娟一
离开拙政园时,我想起小妖第一次带着我逛花市的情景。她那时刚到北京不久,二十六岁,穷。摩肩接踵的人流中,她一马当先,始终走在距离小伙伴们二三十米的位置。我那天没怎么看花,尽在人群中找她了。她一忽儿在左、一忽儿在右,像行走的晾衣架似的,身上披挂着宽大的外套,空空荡荡、英姿飒爽。她终究没舍得当真买束花送给我或是送给自己,只在经过一个卖荷花的小摊前,弯下腰去捡起两枝花骨朵,转过身来让我拍了张照片。照片上的她,看上去不像拿着两枝花,倒像举着两柄剑,杀气腾腾的。
回望交往的二十余年,我和她的关系,就像那次逛花市,她一直在前面走,我一直在后面看。逛到最后,她什么都没有买,只留下一堆英姿飒爽、意气风发的照片。
小妖不叫小妖,她身份证上有个朴素的名字——邱琼。20世纪80年代生人,以“琼”为名的很多,所幸姓了“邱”,显得还有那么一点点特别,不然混在一堆张琼、李琼中,毫无辨识度。她是个渴望辨识度的人,对父母给的名字极度不满,变着法子改名,一阵儿叫浅夏,一阵儿叫白衫,还有一阵儿用起了Anny、Monica之类的英文名。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自称“小妖”,于是在我生命中,她就是小妖了。
小妖第一份工作是移动公司的接线生,每天捏着嗓子做甜美状,博取客户的好感。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乡村小学教师,同样每天展示着温婉与甜美,博取学生、家长的好感。我们对各自的工作都不太满意,有空就跑到网络论坛上去吐槽。
20世纪90年代末,网络论坛刚在国内兴起,还是有不少网友抱着真诚交流的目的,不像现在,乱象太多,看到什么都让人不敢轻易相信了。或者说,那时大多数年轻人上网,本来就是为了倾吐在现实中无法倾吐的心声,我和小妖便是其中一例。
在反复吐槽中,我们偶尔交会在一起。她那天被一个暴躁的来电骂了一个多小时,想辞职。我难以忍受乡村生活的闭塞,也想辞职。我们就辞职的话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将陌生的ID讨论出了有如闺密般的亲近感。
亲近感一旦建立,交流迅速从网络漫溢到了现实。她经常给我打电话。在移动公司工作嘛,享有这个便利。我是不太舍得给她电话的,讲一个小时闲话,差不多要花费我一个星期的工资。不仅是那时的电话收费高昂,还因为我薪资实在低廉。心情好的时候,她会给我寄贺卡,不管是不是有什么值得庆贺的事情或节日。她喜欢用纯蓝墨水,天空一样晴朗的笔迹落在洁白的贺卡背面,像一张张干爽的笑脸。
为了帮助文字和声音建立画面感,我们交换了扫描的照片。照片上的小妖既不小也不妖,骨架高大、剑眉星目,有男子气,与当红明星邵美琪七分神似。看着那张线条硬朗的脸,联想起她捏着嗓子憋出甜美声音的样子,我既忍不住想笑,又有些心酸。她最大的困扰不仅是时常挨骂,更难以忍受的是夜深人静时,总有些无聊的男人拨进电话去讲黄段子让她品鉴。
我最大的困扰也不仅是信息闭塞。闭塞的环境造就了狭隘的人际关系,十几位同事像困在密室里,彼此释放着浓浊的毒气。
那年我十九,小妖十八。
在有关辞职的讨论中,我内心的压抑与不甘得到了宣泄,渐渐忘了辞职这回事。或是说,那样的年龄,困囿于有限的见识与能力,虽胸怀大志,却不知该何去何从,明知被温水煮着的青蛙迟早会死,还是在温水里待着。
工作日早起带着学生晨读,上午两节课、下午两节课,课后批改作业、写教案,放学后将差生留下来补习个把小时,晚饭后听听音乐、看看书。休息日上网吧找小妖聊天,隔三岔五还能收到她寄来的贺卡。一年后,我渐渐适应了这种生活。学生们都喜欢我,也让我获取了部分职业荣誉感。
有一天夜里,我正在看同事搓麻将,手机“哔”地响了一下,是小妖发来的信息:我跑路了。
跑什么路?跑去哪里?我没看明白,收起手机,继续看同事打麻将。
手机又“哔哔哔”响了起来,还是小妖发来的信息:
我从窗户里爬出来了。我要去深圳。
我打到出租车了。但愿还能买到去深圳的票。
好在我们家住在二楼,要不然就把我给摔死了。
小妖翻窗逃跑了?跑去深圳?她当真要辞职了?我一边想象着她顺着下水管道往下爬的情景,一边给打麻将的四位同事添好了水。其实我并不知道她是不是攀着下水管道爬下去的,也从来没有开口问过,只当事实便是如此: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孤独地、弱小地,顺着一根悠长的下水管道一步一挪往下爬,头顶上是望不到尽头的高楼。
我放好热水壶,开门走出麻将房。门外温度特别低,呼呼的风从走廊尽头灌进来。我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心尖上跟着一颤一颤的,不知是冻得发抖还是心疼电话费。
小妖的声音显得异常兴奋。
“新年快乐啊!”她说,“我妈以为锁着我,我就出不来了,她没想到我会翻窗户,哈哈哈!等到明天早上开门叫我去拜年时,我已经到深圳了。”
原来已经到了新的一年吗?我举目四望,看见破着大洞的天花板,踩成酱黑色的红地毯,仿佛才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个又脏又烂的小宾馆。
我为什么要在大年夜跟同事出来开房看他们打麻将?我为什么要给他们端茶递水?我喜欢他们吗?我为什么要装出喜欢他们的样子?
门缝里飘出呛鼻的烟味,有一丝一缕浓浊的毒气水一样流淌出来。我伸手去捞,像捞到了某种水草。那些毒气浓稠得有了触感一样,在手心里横冲直撞。需要多少毒气累积在一起,才能浓稠到这种程度?我几分钟前还待在那毒气室里,竟闻不出异味。
我有很多话想说,很多情绪想要表达,最后只平平淡淡叮嘱了一声:“买好了票告诉我。”
“放心,只要出来了,总能买到票的。你要不要一起跑?”说到“跑”字时,小妖的声调微微上扬,是询问,也是邀请。
跑不跑?我的门上没有锁,我的锁在心上。
回到毒气缭绕的房间,我看了看搁在椅子里的帽子,看着看着,就把帽子给戴上了。戴好了帽子,又顺手围好了围巾。
“你要回去吗?”有个同事拈着只麻将诧异地抬起头来,“现在回去?”
我跟父母住在学校附近的村子里,这位同事的意思是晚上可能打不到去乡下的车。或者说,就算打得到车,他也不太相信我舍得花这个钱。对于乡村小学教师来说,大晚上的从县城打车回乡,无异于斥巨资锦衣夜行。
他的诧异里具有一定担心的成分,然而那成分极少,少到只够用来诧异地问两句。问完这两句话,他把手里拈着的麻将牌扔了出去,斜睨着等待下家的反应。
他斜睨的眼神让我厌恶。我才二十岁,为什么要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宾馆里看他们打麻将?吸他们的二手烟?忍受他们为了鸡毛蒜皮的一点小利益发动一波接着一波的明枪暗箭,然后还要假装和睦在一起团年?
那家小宾馆连台老电梯都没有,我一路下楼,一路看见楼梯拐角处黏答答的痰斑、黄兮兮的尿液。就这么个地方,我那些同事要互相倾轧好几个月,才能攒起钱来包间麻将房。到城里包房打麻将,是他们最大的享受。我走出小宾馆,走进路灯昏暗的街道,走向一片漆黑的乡村公路。
“我买到票了!我上车了……”小妖的声音如麻雀爪子一样尖厉而跳跃,换了个人似的。
下车后,她确实将变成另外一个人吧。我听着火车行进中发出的“咣当咣当”声,恍惚自己正跟她坐在同一辆列车上。
列车通往灯火通明的深圳,而我面前一片漆黑。我在黑暗里奔跑起来,踩着火车“咣当咣当”的节拍。去一线城市当白领,这是小妖的夙愿,也是我的夙愿。她去了,便如同我去了。她的奔赴,为我开辟了一条路径。有了这条路径,我看清了自己抵达的可能性。
二
小妖进了一家时尚杂志社。天天混迹论坛造就了她出色的文笔,面试那天,据说主编给的评语是:倚马可待。
她在杂志社附近的星巴克接见我,工装裤、大T恤,像只精瘦的蝙蝠。
“你也出来吧。”她满怀激情地看着我,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口灿莲花展示新生活的种种好处。
我抿着咖啡,小口小口咀嚼甜品。她语言里的世界,以走在时尚前沿的密集信息对我构成巨大诱惑,同样地,这些信息也对我形成巨大压力。在乡村待久了,我逛个家乐福都会迷路,怎么适应深圳的生活?
很多和我一样向往都市的农村女孩大抵如此。跨不过那道坎,就继续留在心有不甘的状态里;跨过那道坎,即将面对浩瀚的未知。对于有些人来说,未知是强心剂,催人奋进。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未知即恐惧。
我跟着小妖逛商场、吃日料、在海边拍照,站在那道坎上举棋不定。
“来深圳吧。来深圳……”临别时,小妖把手拢在嘴上,隔着车窗对我喊。我听不见她的声音,但看得明白嘴型的变化传达出的所有信息。
我对她挥了挥手。她微笑着退到一旁的花坛边,顺势坐了上去。我又挥了挥手,她还是坐在那里,微笑着凝望我的位置。
绿皮火车,首发站,停留的时间很长,长到我几乎忘了小妖的存在。好几个瞬间,我以为她已经走了,抬头一看,她还坐在那里。修长的腿从花坛上垂落下来,瀑布一样的长发披散在腰间,青春正好的面容自信得不留一丝余地。那一刻的小妖,是我迄今见过的最为动人的女孩,绝对真诚、绝对坦荡、绝对硬朗,像天空万里无云的蓝。
火车动了,她一下从花坛上蹦下来,边跑边把手拢在嘴边,继续朝我无声地大喊:“来深圳吧。来深圳……”
火车疾速将她丢在月台。
我的某个部分也随她一起被丢在了月台。二十多年了,那部分仍然丢在那里,跟双腿修长、黑发及腰、把手拢在嘴上边跑边做呼喊状的小妖在一起。
一个论坛上的ID,一个乡村小学教师,一个不堪忍受现状却又不敢投入新生的女孩,有哪一点值得她这样呼喊?那是我们第一次在现实中碰面,我不知道她热烈的感情从何而来。或许年轻时,人的感情一旦有个出口,就会火一样烧起来。也或许,她内心深处呼喊的是另一个自己,那个偶尔软弱试图逃避的自己。她害怕自己有一天会像我一样退缩,因而不屈不挠地煽动我的勇敢。
也许她的身上也暗藏着我的某个部分,那个偶尔勇敢一往无前的部分。我和她也许是同一个人的两种状态,一种状态走了出去,一种状态裹足不前。
我继续留在乡村。小妖在深圳风生水起。混得好的时候,她攒够了买房的钱。然而一个固定的居所对二十出头的单身女子来说,并不具备太大的诱惑力,稍做权衡之后,她把房款变成了时装和名包,挎着她的PRADA去了北京。
前路一片光明,谁肯困居一室?二十五岁的小妖以为深圳只是事业的开始,从没想过那可能就是她人生的巅峰。北京的工作冷一灶热一灶,收支勉强平衡,存不下一分钱。与此同时,房价飞涨,一年翻了一番,再过一年,在翻了一番的基础上又翻了一番。翻了四番之后,她知道自己与一线城市的房子彻底无缘了。
不是不后悔的,茶余饭后聊起来,她也会感叹错失了一次成为小富婆的机会。她曾预备下手的那套房子,十年后能卖五百多万。十年后,也是她想要有个固定居所的时候。
然而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错失了的机会便错失了。二十五岁的小妖无法预料三十五岁的需求,刚刚打开的人生,只想尝试各种可能,不甘心将所有财产压在一个搬不动、带不走的房子上面。重来一次,她还是会这么选,去不一样的地方、领略不一样的风光。谁能料定新的地方会不会有新的机会?这是小妖的思维模式。说到底,她所谓的后悔,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一放暑假我就去找她。她记得我喜欢吃法式鹅肝,掏光口袋带我去过嘴瘾。我帮她在出租屋里洗衣服、拖地。她的房子租在四环外,三室两厅,窄窄的楼梯上去,一直爬到顶。室内家具很旧,沙发和餐桌都是我八九岁时在县城姨妈家看过的样式。对于我来说,这样的环境却已经足够好了。我家的水泥房子连沙发都摆不下,前后门从早到晚开着,供左邻右舍通行,他们将我家当成通往晒场和鱼塘之间的捷径。
合租的两个女孩跟小妖差不多年龄,一个高挑,一个娇小,各有各的美。她们在旧家具上铺满镂空的白花布,有种便捷而又轻盈的雅致。她们的日常也跟铺满白花布的旧家具一样,手上没多少钱,生活方式却很讲究,化精致的妆容,穿华丽的衣裙,用平底锅煎牛排,不喝速溶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