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坛
作者: 周子妮坛子丢了好多年,具体多少年,老谭也不清楚。
听说那坛子是皇上赏的,通体黄铜的,颜色鲜亮极了。谭家人世代将此坛奉为传家宝,光景好的时候就往坛子里放金银珠宝供着,家道中落就放些余粮供着。坛子丢的时候,据说里头供的是银圆。八国联军打进来的时候,被老祖宗埋进地里头了。但方圆几百里,埋的哪块田、哪亩地,哪个老祖宗埋的?没人说得清楚了。
老谭觉得有点烦,也许是让天儿热给闹的。上了车把帽子往车后座一甩,空调开到了最大风。过了几分钟,用手捋了一把光秃秃的后脑勺,又把空调调高了几度。老谭本来并不老,三十啷当岁,只是头发没得早,显得老。显得老的老谭出门常戴帽子,蓝的、黑的,还有一顶紫的,弄丢了帽子比弄丢了手机还着急。而每次弄丢了帽子,他就又会怨怼丢了的老坛。没来由的,自怨自艾的,悲从中来的,顾影自怜的。
老谭从前并不知道老坛,甚至老谭的爸也不知道老坛,甚至老谭的爷爷也只听说过一点老坛的影儿。谭家经商,生意一直不错,不算大富大贵,至少没为钱发过愁。日子过得舒坦,谁还顾得上琢磨祖上那没边儿的老古董?第一次听说老坛,是老谭七岁。
也是夏天,还没入伏,天儿就闷得要命,蜻蜓四处乱撞低飞。老谭的爸站在当院里,寻思说,这得闷着好大一场雨。然后听见有谁在鼓捣自家的门闩。
“准是东东。”本来热得蔫了吧唧的老谭来了神儿,从藤编的小椅子上飞了起来。
“东东来啦,”老谭的爸跟了过去,摇着蒲扇一边给老谭扇扇风,一边又给对面的东东扇扇风,“走,进屋,大大给你们切瓜去啊。”
东东来找老谭玩摔卡,老谭的爸愿意东东来,如果东东不来,这大热天的自己就会沦为儿子的陪玩。东东老实,见到长辈还能主动打招呼,就在前院住,比老谭小一岁。作为家长,他喜欢儿子有这样的玩伴。他把瓜切了,就端出来放在方桌上,自己回屋往床上一躺,继续摇着扇子盹着了。
是东东跑进来,把他吵醒的。也或者说,他是被自己的某种直觉给惊醒的。夏天睡觉最怕突然惊醒,浑身酸软极了,还满身满脸都是虚汗,睡了比不睡还累。老谭的爸光着脚踉跄着跟着慌不择言的东东跑出屋,就看见自己的儿子木呆呆地半倚在小藤椅上,大圆眼睛比任何时候看上去都要大,黑眼珠几乎占领了整个眼球。黑瘦黑瘦的胳膊上还沾着西瓜子,两只黑爪子似的小脏手上已经沾满了血——那把细长的西瓜刀从老谭的腹部穿了过去,并在他的后腰上探出一个小尖。
老谭觉得自己睡了很长的一觉,他也觉得自己的这一觉没睡好,因为他是被妈妈的号啕惊醒的。在医院住了两个多月,回了家,妈就闹着要跟爸离婚,终究还是没离。又过去了两个多月,他随父母搬到了镇上,从此告别了东东,告别了老家。
新家是楼房,没有炕。老谭想念和爸爸妈妈一起睡炕的日子。新家的床底下是空的,天一黑躺在床上,老谭总觉得床底下会突然伸出一只妖怪的利爪,把他再次抓进医院病床上那个很长很累的梦里。好几回,他用胳膊夹着自己的小枕头偷偷挤回爸爸妈妈的大床上睡,只得逞了两次,后来又都被爸爸哄了回来。爸爸给他讲故事,讲到自己都哈欠连天,直到老谭终于睡着了。可是一到夜深,老谭一翻身,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陌生的黑暗当中,那双可怕的大手仿佛又要时刻从床底下伸出来。他又抱着自己的小枕头,轻手轻脚地往爸妈的卧室里跑。卧室关着门,老谭却从门缝里看见透出来的光。
“这回有谱吗?”
“谁知道?找找看吧,就是个半仙儿的话,你也信。”
“信不信的,让他这么一说心里也不踏实。要我说你就是闲的,都出院了,孩子也好好的,非要找什么明白人看,看出事来了吧?”
“我确实听我爸说过家里有过一个祖传的坛子,黄铜的,但谁也没见过,这上哪找去?”
“还说坛子里盛着银圆呢,七七四十九个。”
“先睡觉吧,都几点了。”
这是老谭第一次听说坛子的事,不过一觉醒来,几乎又都忘了。
老谭自入学就不是一个好学生,小学的时候还差不离,越往后越不行。什么元素周期表,现在进行时,过去进行时,功率换算在脑子里烩成了一锅粥,用小火烹着,咕嘟咕嘟地冒着泡。老谭的妈常常唉声叹气,把怨气都出在了老谭七岁时的那次事故上。
“那么小就全麻了好几次,肯定伤到脑子了。”
要说老谭的脑子不灵光,确实不太灵光。数学一百分的卷子能考十一分,有一回考了三十九分,他还觉得自己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兴高采烈地跑回家想问老妈讨奖励。要说老谭的脑子灵光,确实也灵光。虽然数学老师不待见他,但是音乐老师可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五年级的时候就拿下了钢琴十级,老师随便弹一首简单的曲子,老谭在键盘上摸索一刻钟就能把曲子的谱子一个音符不落地写出来。喜欢他的还有德育老师,年年校园艺术节都要靠他给学校争荣誉,有时是朗诵,有时是声乐,有时是戏剧表演。每一次走上领奖台,老谭就对自己多了一份自诩——要成为一个高贵的艺术家,注定就是要不走寻常路,注定就是要学不好数理化。
老谭十七岁那一年,即使知道他上不了什么好大学,父母依然对他关爱有加。从学校到家骑自行车不过十分钟,每到下晚自习的点,老谭的爸都早早地等在学校门口接自己的好大儿回家。老谭觉得烦,哪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天天下晚自习还要家长接,连个跟女同学并肩骑车的机会都没有。为此,他在饭桌上反复跟父母申诉,并强调即使自己没有家长接送,也绝不会放学后溜出去玩,一定会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老谭的妈看了老谭一眼:“儿啊,妈都知道,你那心思呀,放不放在学习上也就那么回事,爸妈希望你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就行。”
老谭觉得更烦,觉得爸妈还在把他当小孩,觉得爸妈不但把他当小孩还在内心就把他看扁:“我将来考艺术类,文化课不需要考那么多分,我将来要考的学校,那在艺术类里也算是清华北大。”
爸妈面面相觑。沉默了片刻,老谭的爸又往儿子的碗里夹了块带鱼:“赶紧吃饭,吃完饭我送你上晚自习。”
十七岁的老谭站起来已经高出爸一头,再也不是那个七岁时睡在床上担心会有妖怪从床底伸手把自己抓走的小男孩了。他觉得七岁时扔在地上的跳跳球此刻跳到了他的心里,怦怦怦,跳得飞快,用手捂都捂不住。但老谭懂事儿,不会正面跟父母顶撞,心里却拿定了主意。他那天晚自习下课爬了墙头,潇洒地走向了与家相反的方向。
老谭睡着了,他又做了一场好长好长的梦,梦里的自己又回到了七岁时的那个小院,院里有东东,有摔卡,还有捧在手里的西瓜。但这一觉依然睡得不怎么好,因为他又是被妈的号啕给惊醒的。醒来后他发现自己真的又再次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和七岁时一模一样。
五千多块买的捷安特山地车已经彻底被撞废。老谭比车幸运,至少又捡回一条命。只是这次恢复了将近一年,高考时凑合上了个三本,终究还是错过了“艺术类里的清华北大”。
那个漫长的暑假,老谭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复读。他甚至开始一遍又一遍地演算求导公式,在深夜一遍又一遍温习第六代导演电影作品。他最喜欢《苏州河》,他喜欢《苏州河》的结尾,至少马达绝处逢生找到了牡丹,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自己生命中的“牡丹”。
而在他忙着找“牡丹”的时候,他的爸妈正在忙着找坛子。就像玛雅预言一样,果然逢七,老谭又遭了灾。这让谭家爸妈彻底慌了神,反复思忖十年前那位“明白人”留下的话。
“你们家那个坛子,护着你们谭家的根儿呢。”
“如果不出错,坛子里十有八九供着的是银圆,记着,是银圆,不是老钱。七七四十九个。”
“为什么赶在你们儿子身上?这坛子传到你们儿子这一辈正好传了七七四十九代,人找九,鬼找七,以后这孩子岁数逢七,都要留神。”
“坛子在外头飘久了,也想归故里,兴许把坛子找着了,妥善安置一下,它去了自己想去的去处,也就成了。”
“对于你们谭家,那是传家宝,往大了说,那是文物。老物件儿,都有灵性,它的命运会指引它自己走到它该去的地方,人也是一样,所以你们也不用太焦心。”
十年了,有些话已记不真切,那个“明白人”都已作了古。那是老谭爷爷的远房表亲,老头子喝了点酒,逮着点影儿就满嘴胡吣也不是没可能。总之老谭是不相信自己的命运能被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老物件儿掌控了,可这事儿实在是太寸了,七岁,十七岁,一步没落。临到二十七岁这一年,虽说不信,老谭也开始有点紧张,天一黑基本上就不再出门,不到三十岁却像个慈祥的老人,跟谁都笑呵呵的,不多说也不少道,不招事儿更不惹事儿。
因此,老谭成了剧团里人缘最好的人。本来业务就突出,年纪轻轻就能导一场大戏,戏一开锣又满堂彩,老谭成了团儿里难得的活儿好又不树敌的人。但老谭觉得自己不快乐,至少他觉得自己不该待在团里,该待在哪?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常觉得自己很孤独。这种孤独就像是被困在了海洋馆中的水母,每天有人喂吃喂喝,和同伴自在的游来游去,看上去幸福极了,快乐极了,但只有他自己知道,骄傲而孤独的水母在看客面前用尽浑身解数,而对看客而言,它只是一只普通的海底软体生物。
老谭开始整夜地失眠。失眠让他的脱发越来越重,脱发让他从小谭变成了老谭,唯一的慰藉是创作上的丰收。短短六七年,老谭已经成为团里的第一编剧,编歌剧、舞剧、话剧、儿童剧,向他买本子的人越来越多,团里的工资于他已成了零花钱。老谭的孤独开始成了矫饰,他敬畏孤独,享受孤独,并为这份孤独而心生优越。君子和而不群,难道真要和团里那些荒腔走板的男男女女混迹在一起吗?虽然确实每天和他们混迹在一起,但老谭心里却始终认为自己与他们有云泥之别,当然自己是云。那些脸上长期堆着厚重粉底的男女,成天自带一份艺术工作者的清高,实则连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是谁都不知道。早晨钻出那个的被窝,夜里又和那个睡在一起。好不容易有几个有点真东西的,又这个看不上那个,那个挤兑这个,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老谭打心眼儿里觉得,打着艺术的幌子行不轨之事,是对艺术最大的亵渎。
在最后一根头发也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老谭进入了自己的二十七岁,收到了国家一级院团抛来的橄榄枝。当鸡头还是当凤尾,老谭假模假式地犹豫了半天,就开始准备形式化的面试了。熬了那么多年,终于看见亮了,老谭整个人兴奋极了,确定了对方是真正认定了自己,还没等面试就跟老东家递了辞呈。而先于录用通知书一步到来的是医院的诊断通知书,只是入职之前做的简单体检,大夫却直接打电话让他住了院。
“再生障碍性贫血。”
“那我回去多吃点猪肝,平常我确实不爱吃动物内脏。”老谭一如既往地以与人插科打诨的方式试图拉近关系。
大夫戴的大约是老花镜。他用手把眼镜压在鼻梁上,探出眼睛看了一眼老谭:“小伙子,叫你家属来给你办住院吧。”
“贫血还用住院?要我每天再来二两黄酒,活血。”
大夫不耐烦,直接要喊下一个,老谭才正经起来:“大夫,从前没听说过这病,严重不?能死人不?”
“知道白血病不?”
“知道。”
“你这病跟那个差不多。”
老谭再次从病床上醒来的时候,耳边听见的不再是妈的号啕。这次妈没有号啕,而是守在他床前,一夜之间白了发。
两年后,老谭拄着拐在家门口遛弯。新换的股骨头,跟他的身体还不太适应,但至少他又能站起来了。从前团里的男五号小吴开着奥迪Q7从身边驶过,老谭心想,连小吴都开上Q7了。回家躺在沙发椅上,他跟爸说:“爸,我想买辆奥迪Q7。”
“想买自己挣去,给你看病花的钱都够买一溜奥迪Q7了。”
身体里的关节基本上都换成了人造的。在机械与骨骼终于能配合默契的时候,老谭听了父母的话,在家选择考编。这次选择究竟是重生还是死亡,他自己真的说不清。
老谭考上了博物馆的事业编,除了他自己,全家都很满意。事已至此,也由不得老谭满不满意,辞了的老东家没脸再回去了,一级院团多少人挤破脑袋要进去,何况他进去也只是一羽“凤尾”,人家一早就又递补了别的编剧。博物馆,没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太安静了,连馆里的光都是安静的,不敢开得太亮,怕会吓着谁似的。安静和黑暗都更有利于思考。可老谭不想思考,思考会让他的大脑虫噬般的疼痛,思考会让他的眼睛即使在灰暗的灯光下也能看得分外清晰。那些泛着金色幽光的铜人,斑驳碎裂的瓦当,甚至还有来自远古的兽角,在黑暗里仿佛瞪着一双双眼睛在与老谭对视。这些化作时代注脚的文物安详地在博物馆的展示窗中打坐,一如老僧。久而久之,老谭也觉得自己老成了他们中的一员,老成了一个在展台上顶着幽暗灯光的神秘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