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吟
作者: 韩浩月一
一只风筝在高空中飘荡。当然是春天,一切植物还没来得及绿。在这一小片天空下,是一座废弃工厂,场地平整而荒凉,厂房高大而空旷,窗子失去了玻璃,春天的寒风从窗间钻过,发出时强时弱的啸叫声。这声音在春天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每个人都知道, 春暖正在从大地深处升起,给麦地加热,给河流加热,土地的腹部,开始动荡起伏。
这一切与风筝无关。当风筝升高到三米,它就只顾抬头上升,升高到三十米,地上的事情便完全失去与它的联系。现在它在几百米的高空,风在不停地鼓动它的翅膀,发出哗哗的声响。它已经懒得再飞高了,远处的城郭近在眼底,小得像一个谷仓。有飞鸟好奇地停驻,惊讶于这个体积不小的非生命体,为何会侵入天空。它想静静地漂流一会儿,就像小舟停泊于湖面那样,奈何有根线时不时地扯动它,催它再升高一些。
手握风筝握轮的,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孩,穿着一件红色薄羽绒服。她抬头望着风筝,望几秒后便迅速低下眼帘,休息一下,再抬头看。正午的阳光太耀眼,春天尤其是这样。风筝成了她眼中的一小块阴影,鲜艳的颜色消失了,蝴蝶的形状消失了,天上的风筝就是一个小黑点,一片小小的阴影, 这让她失去了继续放线的兴致。她想在水泥地面上找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来,可爸爸交代她,不要让风筝从天上掉下来。爸爸这样说的时候,像是在交代一件严肃的事情。此刻,他正在不远处,用一只手遮住光线,另一只手滑动着手机屏幕。妈妈走到了更远一些的地方,用脚踢着菜园田埂上的土坷垃。
这是春天里一个最普通的景象。在城郭方圆十来公里的地方,每一片空地都有这样的风筝在被放飞。有扎堆在公园一起放的,大人和孩子们都担心着风筝线会纠缠在一起,因而显得有些紧张。更多人还是开着车, 寻找一块人迹罕至的空地,单独地放风筝。这有些孤独,却不用忧心,也不用社交。这些年人们已经习惯了孤独,放风筝是很好的释放孤独的方式。孩子沉默不语,爸爸妈妈沉默不语,风筝沉默不语,天空沉默不语。风在说话,但因为听不到风在说什么, 所以风也约等于沉默不语。打破这一片沉默的,唯有青草,等青草遍地,孩子们跑起来时,就有欢笑了,但那时候,风筝也该被收起来了。
风筝是属于季春的。春天本来就很短,属于风筝的季节更短。人们在季春的某一天,如梦初醒般找出风筝,或者干脆在路边买一只新的, 带着孩子去田野里放。极少见到中年人或者老年人放风筝,要是没有孩子,放风筝便成为一件貌似颇不正常的事情,孩子让风筝的存在变得合理起来。在常理或者逻辑中,孩子们总是喜欢放风筝的,你去问一百个孩子,会有九十九个告诉你他喜欢放风筝,可能只会有一个孩子说他并不喜欢,而之所以每年这个季节他也要和别的孩子一样出门去放风筝,那是因为没有办法———他的爸妈觉得他喜欢。
天色将晚,风渐弱,风筝从天上一头扎到了地上,厚厚的一层枯草保护了风筝的骨架没被折断。女孩慢慢地用握轮回收风筝线,有一些枯草的叶片顺着线爬到了握轮的细线入口处,女孩鼓起嘴吹了一口气,把那些叶片吹掉。女孩在吹出那口气时所发出的声音,像是一声叹息,她心里或许在想: 春天到底什么时候能真正到来? 她完成放风筝的任务了,她喜欢真正的春天劈头盖脸地袭来,那会儿就可以不用再穿着冬天的衣服, 可以穿上裙子,无拘无束地奔跑在草地上、河流边。
二
我并不喜欢放风筝,对我来说,做好这件事颇有难度,学了很多年,也很难顺顺当当地把风筝放到较高的位置。哪怕温度很舒适,风不大不小刚刚好,但风筝总是跟我有仇一般,只要经我手,总是一个踉跄一个踉跄地栽跟头。我从未在放风筝这件事上得到过什么成就感。
写过风筝的诗人有许多,其中我只对高鼎有特殊的情感。高鼎是浙江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生活在清代,他写的“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发表”在小学语文教科书上,被我读到。我觉得这诗写得未免太直白,没什么深度和寓意,怎么就入选到教科书上啦? 后来才想明白,并不是高鼎太直白,而是年少的我太无知了。
我对高鼎有亲近感,是因为他不怎么有存在感,或者说,他显得太“弱”了,不仅相貌一般, 与才子的潇洒倜傥也基本无关,而且是个社恐,说话做事总是显得怯怯懦懦。这和他的个性有关,可能也与他的高度近视有关,他的朋友李圭在记述中称其“目露光近,读书目摩纸”,刻画出了一个近视眼的迷茫与无助。但幸运的是,高鼎有一个亲人对他影响很大,这个亲人便是他的外祖父孙麟。孙麟是个诗人,一辈子爱好写诗,高鼎深受他的影响。孙麟也喜爱这个外孙,临终前把自己写了一辈子的诗稿当作遗产留给了高鼎。1861 年,太平军李秀成部攻破杭州城,高鼎不得已出城逃难,即便如此,外祖父的诗稿也一页都没弄丢。晚年时,高鼎出版了自己的诗集《秋啸堂稿》,这是在向他的外祖父致敬。去世后,李圭等友人从他两千七百一十五首遗作当中精选出一千零八十首,刊行为《拙吾诗文稿》,那首著名的写风筝的诗作,便收于《拙吾诗文稿》卷二。
我猜, 高鼎是跟随孙麟去放过风筝的。这祖孙二人,要么从家中出发,要么从私塾门口出发,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向田野中走去,其中的一个,手里紧紧捏着一只刚扎好的风筝。这是一老一少的娱乐活动,也是两个诗人的郊游。俗话说“美好的童年治愈一生”, 当了一辈子教书先生的高鼎,从外祖父的身上,得到了用诗来支撑一生的方法。“忙趁东风放纸鸢”,“趁”这个词多好,从这个词身上,可以看到那个行动敏捷的高鼎, 那个满心欢喜的高鼎, 那个望着天上风筝展开遐想的高鼎,有了写风筝的这句诗,高鼎便永远以一个纯真孩子的形象留在了文学史里。
弱气场的人, 要是把这个特质用好了, 就能够很快地分辨出哪类人是朋友,哪类人则是前恭而后倨。我想,要是能够穿越时空在人群中看到高鼎,或者他看见了我,我们会慢步走向对方。弱气场的人总是会互相吸引,在试探的交谈中,用浅显的言语交换动荡的内心。我们会谈一谈风筝,风筝的自由是表面的,风筝的一生短暂而挣扎, 风筝的依赖性比谁都强,风筝是个悲剧性的存在,这世间为什么要有风筝呢? 它给人以想象,同时也让这想象陨落;它拥有过长空,也被这长空击碎。在谈完这些话题之后,我和高鼎会另找一间乡间酒馆,一起喝上一杯。
高鼎写风筝的那首《村居》,创作于哪个年龄段? 有说法认为这首诗写于同治二年(1863)春,当时高鼎三十六岁,躲避战乱,在宁波乡村教书为生。三十六岁,多好的一个年纪,彻底脱离了稚气,又丝毫没有暮气,中年的惆怅被诗人的纯真冲刷到心灵角落,一个愉快的场景、一个明亮的句子,就足够使人开心好几天。我从少年时代起至今,每年春季放风筝,也有三四十年了吧,这种坚持之中,是不是也有高鼎的功劳?一定是有的。古代的那些诗人,他们虽然告别人世许久许久,但由他们放飞的“风筝”,至今还在文学的天空,永恒地飞舞。
三
还有一个宋代词人,侯蒙,密州高密(今属山东)人,在他传世不多的词作中,有一首《临江仙》是写风筝的。假设他与高鼎穿越相遇, 坐进同一间大客厅里的话,两人未必能够聊到一起去。他们的气场相差太大,相比于高鼎的走路爱靠边的柔弱性格,侯蒙大概率是走到哪儿都目不斜视的强势人物。和高鼎一辈子是乡村教师不同,侯蒙官至宰相。阶层差别太大,很有可能连擦肩时颔首微笑的交情也不会产生。
高鼎知不知道侯蒙的名字都是一个悬念。侯蒙出生于1054 年,比出生于1828年的高鼎大七百七十四岁,相隔了这么多年,作为后来者的高鼎不知道侯蒙也很正常。但在后世看来,这两人还是有不少共同点的,比如都被评价为“其貌不扬”,都以写风筝被人记住。但和高鼎诗的清新隽永不同, 侯蒙的词明显带着不羁与洒脱,甚至不乏狂狷孤傲,比如这句“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再如这句“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
高鼎的同时代人, 生于1844 年的尼采, 倒是有可能和侯蒙的酒杯碰到一起。尼采说:“我们飞翔得越高,在那些不能飞翔的人眼里,就越是渺小。”据记载,侯蒙那首借风筝抒怀的词,肇因于有人嘲笑他的相貌,把他的面庞画到了风筝上,放飞到了天上, 借以讽刺他经常妄想一飞冲天。侯蒙不生气,反而在那只风筝上写下了《临江仙》, 词作虽有傲慢与自得的成分,但更多是自我激励。写下这首词后,侯蒙于三十一岁时考中举人, 此后官运亨通。
如果相会于时空会客厅,我想在一张小圆桌上满起三杯酒,然后拉高鼎、侯蒙坐下,三人一起聊聊。虽然我也不太爱说话,但此时有责任也有义务肩负起破冰的责任。首先要聊的自然是风筝了,我会向他们介绍,眼下已经有多个聚集了一两千万人的大都市,在大都市的周边,又环绕产生了一些卫星城,人们工作生活在摩天大厦当中,依据记忆和习惯,模模糊糊地从传统中寻找出一些文化证据,来验证当下生活真实与虚无的比例。其中的一个做法是:挑选春天的某一个周末,人们倾巢出动, 拥堵在出城高速公路上几十分钟,只为了到郊野,放上一会儿风筝。
风筝最早以木质形式出现,鲁班制作的“木鹊”传言可在空中飞翔三天之久。蔡伦造纸之后, 风筝有了第二个名字,“纸鸢”。在楚汉相争与侯景之乱中,风筝曾起到过重要的军事作用。到宋代,放风筝成为一项重要的户外活动,迄今亦然,但除此之外,这一举动在当下还被捆绑了一些家庭层面的涵义。比如说,放风筝容易营造出一个典型中等收入家庭的生活模式与氛围,它象征着安稳、幸福,同时也代表着一种恬淡与平静,蒙盖住了生活深处的惊涛巨浪。如果一家人在户外放风筝,起码会让人觉得, 这家人生活得还不赖,有着摆脱烦恼、寄情于自然的能力。
高鼎和侯蒙能听懂我说的这些吗? 我相信他们是能够听懂的。在他们的时代,风筝还带有古典的意味, 而现在的风筝,几乎已经和文学没有关系了,它就那么孤零零地在高空之中飘着,地上的人,就那么孤零零地看着。风筝和喧哗与热闹、野心与前途等,已经彻底无关了,它只单纯是风筝本身,是一个容易被遗忘的娱乐工具,这一点,很是贴合现代人孤独的精神世界。
四
家乡旧房子卧室的窗台上,躺着一只曾被捆扎成条状的风筝。在某个时刻,窗外的光线如切刀一样切断了那根被阳光亲吻了无数遍的棉线, 风筝的筋骨松动了, 以为囚禁期满到了自由释放的时刻,但它没法飞舞, 它的翅膀已呈鳞片状碎落, 它是只顺着时光轨道走入老年的风筝,它疲惫、瘫软,让人不忍去收拾。一旦触动,那对可以帮它飞翔的翅膀,就可能随时会与灰尘融为一体。
旧车子卖掉,交接前从后备箱最内里的缝隙处掏出一只小型的风筝。因为小,它得以躲藏在那里。也因为小,它被遗忘,即使曾闯入人的视线,也没有被重新收拾起来。它就那样跟随着一辆车,跑了十几万公里,到过南边最热的地方,到过北边最冷的地方。黑暗的后备箱,成为飞不起来的它的漫漫长夜。这只风筝,最终与其他杂物一起被丢进了垃圾桶,如同一只死掉的麻雀一样被草率地处理掉。谁会怜悯一只废弃的风筝呢? 谁会记得,它也有童年和青少年时代? 谁会记得,它也曾在蓝天下尝试过没有尽头的翱翔呢?
书房的书架顶端,一只风筝落满了灰尘,无从知晓它是什么时候被放置到那里的,需要踩着椅子才能够到它。似乎它的尾巴曾垂落下来,飘荡在两扇书柜之间的缝隙里,夏天风扇转动的时候,那根彩色的鸢尾般的飘带,误以为接到了起飞的信号。但它只是起到助力作用的部分,没有头颅和肢体的带领,风筝飞不起来。风扇停了,它也静止了,风筝不知道鸢尾的短暂悸动。风筝睡在书架上,一睡不起,余生无梦。
到处都是风筝,连梦里都是。风筝多到让人心烦。解开缠绕的风筝线,是十分考验人耐心的事情。我的办法是,用剪刀把乱糟糟的线团截断、扔掉,把剩余的直线再次用死结接好。曾唯一一次成功地把结了无数疙瘩的线团理清, 心情尤其好。后来没有这样的心情了,也和没心思再去处理如此琐碎的事有关。让所有的风筝都飞走吧,让所有的麻烦也都飞走吧,如果梦里有天空的话,希望那里只剩下一只风筝,悠闲地飞,不比高,不比快,远走高飞或者委落于地,都可以。
风筝, 是一种特别命运化的象征,陀螺也是。风筝的命是飘,陀螺的命是转,一旦不飘、不转了,青春也好,理想也好,梦想也好,就全部结束了。每想起“命若琴弦”这四个字时,我总会想到风筝的形象,“命若风筝”所隐喻的,恰好也是“命若琴弦”所形容的。风筝骨子里自带让人同情的东西。“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风筝呢? 风筝的一生,加起来也只有不过几个时辰的辉煌,况且它还没有足够的能力记忆与反刍这辉煌。
又是一年季春时节,买一只颜色鲜艳的风筝,带上刚刚脱下或者还没来得及脱下羽绒服的孩子,一起去放风筝吧,要久久地凝视它,看看会不会有一两个句子脱口而出。或许,这些句子就能赋予它崭新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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