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域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特征与实践方向
作者: 张树华【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协商民主 中国式现代化 人民代表大会
民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从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实践来看,民主是多样的、具体的、发展的。中国共产党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又吸收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符合人类政治发展规律,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推动和引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特征与比较优势
中国民主的最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的最新概括与独特表达。中国的人民民主是一种全新的民主形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扎根本国土壤的中国式、自主性民主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但由于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社会政治环境、历史文化土壤,因而坚持什么样的民主观、选择什么样的民主道路、采取什么样的民主实现形式等,取决于各国人民的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 。[2]经过长期独立自主的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逐步建立起适应中国国情、符合人民需要、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为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之时,就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历史使命,并为之持续奋斗。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走“民主新路”,以跳出“历史周期率”。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开启了人民民主的新纪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3]党的十七大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新华社图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民民主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彰显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自主探索得来的宝贵经验,是能够充分保障人民各项民主权利、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制度、好制度,必须坚持和不断完善。
二、人民至上、具有本质性规定的社会主义民主
与间歇性票选掩盖下的西式寡头政治、财阀当政根本不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4]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宪法这一根本原则。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框架下,国家的一切制度设计和安排都是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切身利益的,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也正是由此通过完整的制度程序和有效的政治参与,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为底色和特质,始终以人民满意与否为评价标准,在彰显人民是国家主人地位的同时,充分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利于凝聚起亿万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三、具有比较优势的团结性、共识性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有两种重要实现形式,即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两种民主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挥制度优势的重要因素。西方式“民主”片面地强调竞争性选举和票决,是对民主形式的过度简化,也是对民主实质的阉割和扭曲。在实行西方式民主制度的国家,无论是选举政治还是议会政治,民主几乎都被改造成了精英政治,遵循“多数决”的规则运行,并最终演变成不同集团、不同群体或不同派别的零和博弈,带来纷争不息甚至社会撕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5]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仅仅行使间歇性投票权的狭义狭隘的民主,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旨在保障和实现人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广泛权利的真实的民主。
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中国,重大决策往往是经过民意征集、民主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产生的。各层级意见建议尤其是基层民意,经过听证、函询、座谈、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被广泛纳入决策程序。
四、发展导向、形式多样的效能性、优质性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发展为导向、致力于解决人民关心的问题为目标的优质有效的民主。对一个国家政治制度体系的评价,最终还是要看其能否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能否真正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如果不能有效促进社会发展和真实保障民生,政治制度无论设计包装得多么华丽,都只是徒有其表。西方的政治制度主张三权分立、一人一票、政党轮流执政,表面上是权力制衡、人人平等、人民民主,实则是权力斗争、寡头当道、资本作主。这样的民主以关注选举为主要内容,决定了其采用单一的票选形式。
与之不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丰富的民主内容,必然要运用多种形式来保障其有效贯彻和实现,比如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同时在基层治理中充分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鼓励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新的符合基层治理特点的民主形式,从而凝聚社会共识,加强政治团结,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治理当中来。
五、与时俱进、丰富发展的全新型、体系性民主
与国际上有些国家民主政治暴露出的对抗性、撕裂性不同,中国式民主坚持正确的民主观,展现出鲜明的共识性、团结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需要。2022年,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官网、新闻客户端以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分别开设专栏,就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通过网络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和参与,累计收到网民建言超过854.2万条,为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中国式民主发展越来越表现出形式的多样性、结果的效能性。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人选考察工作中,注重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不搞“海推”“海选”,不简单以票取人,进一步提高民主质量和实效。[6]与此同时,基层民主实践也更加广泛、生动。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村民议事会、居民议事会等一系列丰富多样的基层民主形式在城乡社区蓬勃发展,电视问政、广播问政、党报问政、网络问政等一系列充满时代气息的基层民主渠道不断拓宽。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日益丰富发展。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点方向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这一价值导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通过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都能听到人民声音、都有人民参与。
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发挥好人大监督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人民通过普遍的民主选举,组成五级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主要拥有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并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7]“人民监督权力”是中国民主制度建构的内核,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人民充分行使监督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才能防止公权力被滥用,保持执政党的先进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一大工作重点和着力方向是不断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发挥监督作用,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进一步提升协商效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8]为进一步提升发挥民主协商效能,需要从全国、地方、基层等多个层面广泛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发展多元协商主体、畅通多种协商渠道、建立多元协商层级、丰富多样协商方式,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这是新时代发展协商民主的基本遵循。
三、坚持人民至上,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实践
基层稳,社会治,国家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9]广大人民群众应是基层治理实践的真正主体,是真正的能动者和创造者。要发挥更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能够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实践,并以法治化的制度保障落实基层人民的民主权利,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社会的最生动实践和最鲜活体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的迅速发展,为当前基层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工具,也为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升级再造和获得质变提供了契机。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就研究吸收网民对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善于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顺应民心”。[10]因此,应加强网络民主平台建设,尤其是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注重运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提升基层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