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思想与《复活》中的托尔斯泰主义对比研究
作者: 崔明月托尔斯泰主义是托尔斯泰宗教思想和宗教观的代名词。列夫·托尔斯泰后期世界观发生激变,一般意义上,认为他的托尔斯泰主义有非常明显的中国哲学的特点。1877年,列夫·托尔斯泰对中国哲学产生了兴趣,这种兴趣在1884年达到了高峰。他不仅大量阅读中国哲学的著作和论文,如研究译成法语的《道德经》译本,还亲自撰写、翻译相关的文章与书籍,如《中国学说述评》《孔子的著作》等。他曾表示,1878—1891年,孔子和孟子对他的影响“很大”,老子则是“巨大”。但他并不是一个悉心崇拜的狂热信徒。“他对诸子的专门研究未必通透,但从中却能精准敏锐地抓住和自己的探索相关的精髓,而其思想根基就在托尔斯泰的启蒙主义的民主思想中。”可以说,列夫·托尔斯泰是以兼收并蓄、取其精华、为我所用的态度来研究中国哲
学的。
托尔斯泰主义是一个东西兼容的思想体系。全人类的博爱精神是其宗旨,道德的自我完善、勿以暴力抗恶、禁欲主义及忏悔意识是其主要内容。老子无为思想与托尔斯泰主义有许多契合之处,也存在许多矛盾冲突之处。列夫·托尔斯泰取其所需、加以引申、为其所用,使无为思想成为托尔斯泰主义的理论支持之一。托尔斯泰主义在总结性巨著《复活》中得到了完美呈现。本文将从个人道德完善、对社会的反思两个角度入手,对比无为思想与《复活》中展现的托尔斯泰主义,从而进一步分析二者的相似观点、矛盾冲突及列夫·托尔斯泰对其的糅合运用。
一、道德完善
(一)关于“道”的理解与引申
老子的无为思想是从“道”延伸而来的。在老子看来,“道”是天地万物都应遵循的总规律,正如《道德经》里所写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让老子的另一核心思想“无为”具有实践性,是其立论基础。列夫·托尔斯泰十分推崇老子的“道”,不过,在接触《道德经》之前,列夫·托尔斯泰先接触的是“福音书”中的“道”,此“道”被界定为“神的话语”、“真理”与“灵”。托尔斯泰主义是列夫·托尔斯泰在“马太福音”登山宝训基础上提出的,是以上帝为核心的。列夫·托尔斯泰认为,人应该完善自我的道德,从肉体生活向灵魂生活转化。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与上帝相通,接近真理。
宗教环境培育着列夫·托尔斯泰的博爱精神。在喀山大学就读期间,列夫·托尔斯泰接触到了卢梭、伏尔泰等西方启蒙思想家的作品。他非常认同回归自然、平等博爱的思想有深深的认同。在列夫·托尔斯泰涉猎中国文化思想之前,其思想就与中国哲学有了许多契合,这些思想“具有历经宏大时空而栩栩如生的普适性”。1884年,列夫·托尔斯泰研究《道德经》的法译本,将“道”释意为“上帝”。1893年,他将《道德经》译成了俄文,认为受老子影响很大。列夫·托尔斯泰认为老子的“道”也是与“上帝”相关的,“他教导人们从肉体的生活转化为灵魂的生活。他称自己的学说为‘道’”。
但事实上,老子的“自然之道”与列夫·托尔斯泰的“上帝之道”并不相同。老子的“道”强调的是自然,是万物固有的本来规律,是客观的。“无为”指的是做事要符合自然之道,在为人层面的体现老子认为的完善的道德,即坚守自己善之本性,没有私心与欲望,遵循自然规律。这使人与人、人与宇宙万物都能处于和谐统一的状态。《道德经》第八章写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在老子看来,社会中存在许多远离自然、被机心、智巧所束缚的人,老子希望统治者能够学习水之柔弱不争的德行,不自为、不自虑,成为至善的化身来引导人民。
列夫·托尔斯泰的“上帝之道”是一个“充满爱的人格神”,正如“约翰福音”中所写的“神爱世人”。“福音书”中神将爱作为最高命令,在“约翰福音”第8章,耶稣宽恕行淫女子,并劝诫她“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是耶稣爱的示范。《复活》中也有这样的体现。玛丝洛娃作为女犯被押往法庭时,一个卖炭的乡下人对她画了一个十字并给了她一个戈比。在小说的最后,列夫·托尔斯泰写道:“聂赫留朵夫现在才明白,社会和秩序所以能存在,并不是因为有那些合法的罪犯在审判和惩罚别人,却是因为尽管有这种腐败现象,然而人们仍旧在相怜相爱。”以爱(饶恕就是爱)处理世间之恶是上帝的方案。
列夫·托尔斯泰的“道”是一个“人格神”,而老子的“道”是客观自然规律。深受“福音书”影响的列夫·托尔斯泰相信人是可以通过自己选择悔改而重生的,正如“路加福音”中耶稣身边那个可以选择悔改的盗贼。而老子是将希望寄托于统治者,希望统治者能到达至善,引导人民。
(二)禁欲主义
列夫·托尔斯泰认为,人应该从肉体生活转化到灵魂生活来与上帝接近。在《复活》中,玛丝洛娃与聂赫留朵夫本始于爱情,却终变成悲剧。列夫·托尔斯泰主张通过“禁欲主义”和忏悔来完善道德、保持人性的纯洁。在《复活》中,聂赫留朵夫的灵魂复活体现在认罪悔改和践行“福音书”上的教诲上。正如文中他的呐喊:“他感觉到上帝的存在,因此不仅感觉到自由、勇气和生趣,而且感到善的全部力量。”聂赫留朵夫的态度从关注个人幸福转变为关注人民命运,实现了“灵魂净化”之后的他追求对人、对己统一的幸福。玛丝洛娃的灵魂复活表现在生活观和行为的改变上,她被苦难折磨得麻木的心也开始苏醒。在狱中她饱经苦难,却仍然关心他人。流放期间,她回归自己的纯真善良。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都经历了肉体生活向灵魂生活的转化,完善了自我道德,从而实现了“精神觉醒与复活”。
列夫·托尔斯泰对老子提倡的“少私寡欲”颇感兴趣,认为这是处理灵肉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他认为:“人就应当学会不为物欲而为精神而生活。这也正是老聃所教导的。”二者都是以禁欲的方式,显示出精神的重要性,提倡不为物欲而为精神而生活。但是二者却有不同之处。老子主张的“节欲”是为了“贵生”。“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由于有“身”,所以会扰乱心性。老子认为人首先应该少私寡欲,不能被欲望所驱使,这样才能保持心性,更好地活在现世。而托尔斯泰主义的“禁欲主义”更偏向于精神的升华,“灵魂净化”的目的是“把自己的生命和天父的生命熔铸在一起”。
在道德完善方面,列夫·托尔斯泰将老子思想中客观的“道”解读为“人格神”,他们二人都主张节欲与禁欲,但是目的却并不相同:老子是为了“贵生”,列夫·托尔斯泰是为了“灵魂净化”。
二、对社会的反思
(一)勿以暴力抗恶与以柔克刚
列夫·托尔斯泰创作《复活》时,俄国社会已处濒危状态。列夫·托尔斯泰借男女主人公的“复活之路”踏遍俄国,目睹了百姓的痛苦、社会的黑暗,以玛丝洛娃为中心,展现了荒唐的监狱景象:因身份证过期就被关押的130名泥水匠、明肖夫母子的冤案。聂赫留朵夫为救玛丝洛娃四处奔波时,见证了监狱外、城市里人民水深火热、触目惊心的生活。“(乞丐)衣衫褴褛,面孔浮肿,带着孩子们站在街角要饭。”老人、小孩被警察、地主蛮横对待等。“各种暴力、残酷行为、兽行在对政府有利的时候,非但不会遭到政府禁止,反而得到政府批准。”残酷行为被政府默认为合法,那么暴行就会在社会盛行。
受“福音书”登山宝训和印度甘地“勿以恶制恶”思想的影响,反对暴力是列夫·托尔斯泰一生探索的旨归。托尔斯泰主义中的“勿以暴力抗恶”是对现行政治制度的批判。列夫·托尔斯泰推崇与“无为”具有相通性的老子的“柔弱胜刚强”观点。“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列夫·托尔斯泰认为:“没有阻碍,水流淌;遇到堤坝,水止住;堤坝破了,水便流。在方形的器皿里,水是方的;在圆形的器皿里,水是圆的。正因为这样,以柔克刚比一切东西都重要,都有力量。”
(二)关于“无为”的理解与引申
列夫·托尔斯泰渴望新的秩序,正如《复活》中所写:“人类至高无上的幸福——在地上建立天国——也能实现。”为了达到心中构建的理想社会、解决社会罪恶,列夫·托尔斯泰认为应该相信上帝并秉承博爱思想,而不是使用暴力。这与老子政治上的无为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是契合的。老子的“无为之道”是世间万物的本源,是为人之道,也是老子理想的治理国家的标准。正如《道德经》中所写:“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他认为治理国家不能违反社会发展的规律,否则就会导致国家的失败。这是老子对于社会问题所秉持的清静无为思想。
列夫·托尔斯泰对老子无为思想的推崇与借鉴,是他所坚持的否定社会改革即“为”的思想的发展。他彻底否定了沙皇制度,认识到俄国上层社会信仰、道德的虚伪,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学说到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社会改良运动。他与贵族、地主阶级的传统观念决裂,迫切寻找新的信仰来“拯救灵魂”。在1893年5月15日给希尔科夫的信中,列夫·托尔斯泰谈到了老子的“无为”。他认同老子的无为思想,并且将其融合为托尔斯泰主义的理论支持之一。在此提出的“无为”是希望统治阶级不要为恶。值得注意的是,老子的“无为”是指顺应天道,而列夫·托尔斯泰的“无为”批判的是沙皇政府的“为”,比老子的“无为”更具社会批判性。在《复活》中,列夫·托尔斯泰认为一切苦难的根源是沙皇制度和官方教会,官员们搜刮民脂民膏、虐待人民,官方教会愚弄百姓。并且老子的“无为”还要回归到“无不为”上,而列夫·托尔斯泰主张通过仅靠个人精神的完善来解救人类。
对比列夫·托尔斯泰与老子各自在心中构建的理想社会就可见其中的差别。“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追求的是朴素自然、降低政治干扰的社会生活。而列夫·托尔斯泰的“天国”要求人人都是道德完善的、充满爱的、不以暴力抗恶的,这是人间无法实现的乌托邦。
在对社会的反思方面,列夫·托尔斯泰的“勿以暴力抗恶”与老子的“柔弱胜刚强”是契合的;并且列夫·托尔斯泰对老子的“无为”加以借鉴和推崇,融合自己的哲学观,形成自己的“无为论”,以支持托尔斯泰主义中的“勿以暴力抗恶”思想。
三、结语
本文从道德完善和对社会的反思两个角度分析了《复活》中的托尔斯泰主义与《道德经》中的老子无为思想。列夫·托尔斯泰在自己的宗教观与哲学观的基础上,以扬弃的态度吸收了老子的无为思想,将老子的无为思想融合在托尔斯泰主义的建构中。总之,无论是老子还是列夫·托尔斯泰,他们都以独特的方式深切关注着国之治、民之安。无论是托尔斯泰主义还是老子的无为思想,都充满忧国伤民之情怀,是对人民的终极关怀。
(天津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