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与M
作者: 张玲玲M
我和M认识于我入校后的第二年。当时我们都在一所三流学校读书,都参加过新概念作文大赛,不同的是,他比我大两届,共参加过两次,第一次未曾获奖,第二次获一等奖;我参加了一次,并未获奖。据说中文系至少半数以上的学生都参加过该比赛,但并非出自对写作的热爱,更多是因为保送条款。待到我那一届,保送魔力早已荡然无存,四分之一的同学都有拿奖经历,却全都混迹于这所三流学校的三流专业,除少数还保持着写话剧、写小说的热情,更多人就此停笔,完全忘记了文学这件事。
作为八零后最初期的那批作者,M不算获得新世纪红利最多的人,但也是获益者之一。他有点名气,但被最出名的几个轻易盖过。他和他们中的几个成了朋友,如果作者来学校做活动,他必是嘉宾。他写青春小说,读者不算多,但无论如何,比今天多。我进学校时他刚出第一本长篇小说,之后是第二本。我们对他的普遍看法是,才华有些,但更重要的是很勤奋。第一年我还不认识他,通常只隔着距离远远看着,他在主席台,而我在观众席。我记得,他经常骑着一辆捷安特飞快穿过学校,白色衬衣被风吹起。第二年他成了我学姐的男友。好像那个时期开始,我们熟悉了起来,但也只比普通校友好那么一丁点。
有天我去虹口,七月还是八月,也许是去当时男友的家中。学校地段偏僻,地铁尚未开通,去市区至少得转两次公交。上车后,我看见他坐在最后排。人很少,他身边还有空位,于是远远招手,招呼我坐过去。车程至少需一个小时,他主动谈起他和我学姐之间的关系,也谈到和其他女孩之间的关系,显得坦率且直接,最后总结道,大学恋情是乏味、短暂、不牢靠的,无非在一个阶段内打发时间而已。然后他又说,可以的话,他当然还是希望找个有钱的女孩,因为可以供养自己的写作。说到这里,我们沉默了一会儿。还有一段路才到,他问我最近怎样,我告诉他,不算很好啊。他便不再问下去,而是将MP3打开,递来一只耳机。我接过,跟他合听里面的曲子。直到他下车,我们都没再说话,只有音乐贯穿始终。
他从大四开始负责一份杂志的约稿,也参与校刊的编辑。有次他在网上忽然问我,是否有合适的篇目。我此前并无投稿经历,但很高兴能够发表,于是给了他一篇小说,一些随笔,还有一则文学问答。小说属于新历史主义,不长,约六七千字,写得很拙劣,随笔是关于饮食和服饰的俏皮话,也有关于中国戏剧里男女性别错置的探讨,模仿的是香港专栏作家风格,最大的问题是缺乏洞见。问答则是关于布鲁姆影响的焦虑(可笑的是,文本本身成了布鲁姆观点的实证),也可能是别的,在问答中,我引用了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以及罗伯·格里耶1984年关于小说的笔记(“我写小说是为了驱逐我与之势不两立的灵魂,一个作品不应该像某个盲目服从神圣法律的法官,恰恰相反,它应公正地揭露和精确地再现它正在与之作斗争地多重不可能性……”),但和最后结论(“小说试图以纯粹向内和属己的记忆探索存在之意义”)之间并没有什么关联。诘屈聱牙是当时流行的弊病,我不幸沾染,还自以为是。还有一篇关于文学到电影改编的比较论文,以《妻妾成群》为例,谈到显性的男性视角如何被摄影藏匿,最终变成了集体的窥视等。所有稿件都拖了很长时间(两个月,也可能是三个月)才刊发。我和一个我钦慕了许久的女生刊发在同一期,很容易能看出彼此间天赋的巨大差距,这多少令我有些灰心,但好在还谈不上绝望。
再见他是2009年,我尚未毕业,正在H市实习。他当时出了第三,也可能是第四本书,同时还在主持一本杂志,内容同样是青春期的爱和忧愁。这种书在那几年间十分流行。大部分投稿作者很年轻,十八九岁,文后会附上他们风华正茂的照片。我们是通过社交软件再度联系起来的。他告诉我,毕业后他并未找工作,而是继续自己的全职作家生涯,所获收入应该勉强可供生存。不过他的处境比我后来了解的多数作者都好,很多作者在最开始写作的那几年连吃饭都成问题,只能依靠借钱生存。他也穷困,也潦倒,但并不缺乏女孩的爱。总有女孩心甘情愿地和他在一起。七月下旬,他发来消息,说正在写一部书稿,还没写完,写得很疲劳,亟待休息,近邻H市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想知道我能否接待。我在办公室想了一会儿,说问题不大。第二天早上他到了,说想去爬山,还想去一家知名的咖啡店。咖啡店位于宝石山半坡,店主以前曾是省文学院院长,去世后许多作协活动仍会在店里举办,以支持其遗孀生意。也有人光顾,是因为店主夫妇数十年相濡以沫的爱情故事,故事一度在市民中流传甚广。我不知道他也感兴趣。从办公室到那边差不多花了我半小时,车辆停下时,他就站在山脚下,背着一只灰色法式背包,看起来很沉重。人干瘦依旧,因为身高的原因,看起来更瘦。我们费力地爬到店里,他要了一杯拿铁,即拿出笔记本开始写作,完全不受外部影响。我要了一杯摩卡。饮料普通,并无特色,但从那些老式的雕花窗口可以看见大片竹林。一个小时过去了,他休息,从背包内取出烟盒,抽出一根女士烟,很快抽完,接着又是一根。他抽烟的姿态让人觉得他不是出自尼古丁瘾,只是工作,写作也跟热情没有关系,同样只是工作。我想起那几年,他努力建设自己的声名,在校内,在百度,比所有人都有动力和目标,但仍让人觉得他缺乏根本的热情。而我们当时所说的才华,也许就是指某种不顾一切的热情。眼下他正和过去一样,某种程度上令我颇受安慰,甚至不知这宽慰从何而来。
我问他在写什么,他说一部青春小说,关于高中生活,我不甚客气道,你如何能不知疲倦地写下去?毕竟我们正急切地步入下一个阶段不是么?毕竟我们的青春期早就结束了不是吗?他笑了笑,并未显出被冒犯的愠怒,相反地,他温和地答道,是可以,我会衰老,但总有人会是十七岁。这个问题我不是第一次想到。说完他用勺子搅动咖啡,喝了一口,之后继续写作。五点多,我们下山,前往白傅路的一家餐厅吃饭,然后我送他去酒店。不止我,也许他也在想,总算结束了。漫长的一天总算结束了。酒店在里西湖,靠近茅家埠。在我离开前,他问我是否可以留下。我说,你又不喜欢我。他说,你怎么知道?然后他又说,其实是可以的,是有点喜欢的。等我到家,他给我发来一条长短信,不知能否算情书。我读完后心想,M确实只是说说的,句子毫无情感可言。M可能从未真心热爱一样东西。甚至连爱本身也是。第二天,第三天,他一直在那家咖啡店写作。我借口有工作,未再陪同,走前他告诉我,要回去了,现正在车站。我说好。没人提及短信的事。
过了差不多十年,也就是2017年七月,我回到上海,在一栋老式别墅内参加一场文学活动。活动现场人群密集又混乱,大部分是前来纳凉的老人。我忽然发现他站在最后排,戴着一顶白色巴拿马草帽,双手插在卡其百慕大短裤的口袋内,像是刚从南美海边度假回来,只不过度假是在室内完成的。当天气温接近三十九摄氏度,听众拿着资料纸不断扇风。他远远朝我做了个手势,意思是说待会儿找你。中场休息时他坐到我身边,介绍他身边穿红衣的女孩,一个年轻的编剧,也写小说,漂亮,且气质独特。也就在那一时刻,我意识到他老了,跨过青春期,直接到了眼下这样一个阶段,不再年轻,已有疲态;虽然轮廓、五官并无太大改变,甚至着装、身形,也几乎一致,但和二十岁时已完全不同。我想他大概也是这样认为我的。他说,刚知道你回来,有空一起喝茶。我说好。半个月之后,他说在我公司附近,如果有空,可以一起吃晚饭。我下楼,和他在一家云南菜馆一起吃了餐饭。他吃得很少,跟过去一样。吃完还早,我们便找了家连锁咖啡店坐着。
他问,你结婚了吗?我说,结过。在我说时,他自始至终都露出一种审视且莫测的笑容,好像这些年历经太多,对于结果已有预计。然后他说自己也快结婚了,随即从手机里调出未婚妻的照片。长相仍是他一贯的审美。我夸赞几句。他说道,还可以,人还不错,比较可爱。我告诉他自己也在写小说。刚刚开始,也可以说重新开始。他说是吧,那很好。就像一个老手对新手正常的鼓励。然后他又说,我看见你和X在一起。我说,啊,是,我们是朋友。他说,我和X是在国际文学周的时候认识的。仿佛为了解释,我说,我们是在一次培训活动中认识的。他说,那很好。就是神奇。我说,是的,我也没想到你们会认识。他说,人和人的交汇就这样,毫无道理可言。我们又坐了一会儿,久到我再度疲惫不堪,不得不说,太晚了,还是走吧,我还得改稿。他评价道,状态很好,但勤快并没什么用。我说我很同意,确实如此。
在送他去坐车前,他似乎忘掉了我们早年关于写作的分歧,以及那次不够愉快的探讨,也可能他压根未曾记得。他主动跟我说起最近在写一个作者观察,体量必然是一部长篇,关于早年的八零后作者以及他们的时代。这些年我接触了太多了,他说,那些境遇,那些转变。他站在垃圾桶边,磕了磕手里的烟灰,充满感触。天空忽然下起小雨,我们沿着商场有限的檐廊慢慢走着,他说车子很快就到,但直至走到尽头,车子也没来。他改了主意,决定去坐地铁。我站在檐下目送他渐渐消失,心想也许那个长篇会很难产。它看起来并不想写给现世。
回去后他给我发来一部长篇小说,询问是否有改编可能。小说应该是其二十岁出头时写的,也可能是那次在H市写的。这次读倒不像以前,重读时我找到了某些优点,例如单句写得流畅详细,对白和情节推进颇为利落,某些部分的描写和抒情还算准确。退开一些距离,去看待我的青春期,去审视高中和大学生活,那些抒情是可以成立的,就好像一个人在充满光线的屋子待了很长时间,他并不会觉得周围存在什么值得诧异的事,等他离开,再次进入,他会在睁开眼后,重新注意到那些细节,如油漆,书籍,柜子的木框架,等等。小说并未通过,我告诉了其结果,M没再发来小说。
我和R在一座北方的海滨城市说起M的故事,部分清晰,部分模糊。模糊的是我觉得迄今仍然很难诚实讲出的部分;清晰的也许只是记忆的重构,一幅画以其局部替代了它的全部。当时我们正经过中山路,试着冒险穿过红灯,去向一个夜宵摊。也可能我们并无目的,不过以居所为圆心,四处闲逛以打发时间。八九点钟,店铺接近打烊,只有少数日料店还开着,红灯笼在夜色里很显眼。几个女孩从我们身边经过,漂亮,也时髦。居所对面是各类涉外酒吧,Wendy Bar ,Venus Bar,名字起得漫不经心,无论作为中文抑或英文,招牌也很简陋,木板上挂着彩色字母灯管,门口放着一张高凳,或是一块荧光黑板,仅此而已。我们通常只是经过,从未想进去。但一次R忽然谈起酒吧充场生意,问我了解么。我说了解且干过。大二时我曾做了一个礼拜的酒吧兼职,充一次场收入是三百块钱。那间酒吧至今还在,店里并没什么客人,坐也只是枯坐,黑暗中的烟味和酒精味浓到呛人,音乐震耳欲聋。到家时我总觉得耳膜有受损前兆,像从迷幻宇宙里转了一圈后快速降落。每天我躺下休息时已近凌晨。那是2005年的夏天。我和第二任男友在一起,他除了情感不忠,还有家暴恶癖。有次我们因琐事争执,他重重扇了我几个耳光,之后用皮鞋不断踢踹我的大腿和小腹,我倒在地上后,他也未曾罢手。意识模糊的时刻,我感觉鼻腔和眼角不断渗出液体,一度以为是血,后来发现仅仅是黏液。我说不清当时为何一直没有分开。可能恋情已抽光了我所有的力气。分开和离开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力气。我对R说,一段糟糕的情感关系很容易毁掉一个女性。他说是的,是这样的。然后,我跟他讲起一个忘记名字、早已失踪的女友,她当时也不过十八九岁,头发很长,肤色很白,是当时跟我一起在夜店打工的女孩之一。每天五点半,下完课后,我们先转一趟公交,再乘坐同一班地铁去市区。有一段轻轨路,经过时往往正值日落,黄昏的光线布满整个车厢,而我们的工作,我们的去向,都像在浓重的夜色中。一切都不会变好了。我想。那个女孩喜欢的男生正是M。她每天都跟我讲M的故事,却不清楚M并不爱她,还在追求其他女孩。我跟R说,这件事基本毁了她。你不知道有时情感会怎么毁坏一个人,它会变成匕首、绳索、火药,插入心脏,深入骨髓。
我和R来这里,至少探讨和计划了几年。我以前在书里曾读过冬季的人们在冰冻的海面上燃放烟花的盛景,以及从悬崖壁边跳进海里游泳的场景,但计划总因层出不穷的情况不断延迟,或搁浅。当然,这些年的停滞、崩溃、垮塌,一直在反复进行,并不止是计划。某些境遇一度令我联想起2005年的夏天,意识到命运的不断往复。直至七月,某一阶段告一段落,但我们都深感疲惫。最后,我们选择乘坐火车前往,错过了在空中俯瞰海岸线的机会。上车前一个女孩问我,是否一个人,能否换座,然后她指着前排的女孩说,我们是一起的。我向她道歉,告诉她我也有同伴。她深感失望,之后的旅途,两人通过座椅间隙交换食物和汽水。R一直坐在旁边读书,而我则透过玻璃,看见沿途长满藻类的水池,紫红色的盐碱植物,以及丝状的白云。并没有看见什么海岸,我只能把他看了一半的书拿了过来,继续读了下去。